证券公司自查报告要求

来源: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2-10-21 18:45:06 点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证券公司自查报告要求,供大家参考。

证券公司自查报告要求

 

 证券公司自查报告的要求

 证券公司须对客户 资产的安全性、 业务经营的合规性、 法人治理、 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认真自 查, 重点核实是否存在下列问题, 在此基础上向证监会提交详细的自 查报告:

 ( 1)

 是否存在挪用客户 交易结算资金的行为( 如是, 则须详细披露挪用时间、 挪用金额及比例、 用途)

 ?

 ( 2)

 是否存在将客户 交易结算资金质押给银行的情况( 如是, 则须详细披露质押金额、 发生时间、 资金用途)

 ?

 ( 3)

 是否存在挪用客户 托管的债券的行为( 如是, 则须详细披露挪用时间、 挪用金额及比例、 用途)

 ?

 ( 4)

 是否存在帐外经营的情况( 如是, 则须详细披露帐外经营的业务内容、 所涉金额及发生时间)

 ?

 ( 5)

 公司资产是否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自 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 如是, 则须详细说明占用方名 称、 占用资产的方式、 所占用资产的性质和金额、 所占用资产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等)

 ?

 ( 6)

 是否存在为股东、 关联方及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融资或融资性交易的情况( 如是, 则须详细说明有关方名 称、 担保 ( 融资或融资性交易)金额和担保 ( 融资或融资性交易)方式)?

 ( 7)

 股东单位是否存在利用关联交易从公司抽逃或变相抽逃出资的行为( 如是, 则须详细说明抽逃出资的方式和金额)

 ?

 ( 8)

 公司目 前是否存在股权由于质押或其他争议而被冻结或被拍卖而发生转移, 已经或可能导致股权结构发生变化的情况( 如是, 则须作出详细说明)

 ?

 ( 9)

 目 前是否存在尚未清理的违规债务( 包括个人柜台债)( 如是, 则须详细说明违规债务的发生时间和具体金额)

 ?

 ( 10)公司是否存在违规开展客户 资产管理业务及挪用客户委托管理资产的行为? 如有, 则须详细披露违规情况、 挪用金额及比例、 用途。

 如存在上述问题, 证券公司必须在自 查报告中详细披露当前存在的风险情况, 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 包括具体的整改措施、 整改期限以及落实整改措施的责任人等。

 责任人应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公司现有高级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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