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极端化及民族团结教育内容(5篇)

来源:主题教育 发布时间:2023-05-02 12:05:04 点击:

篇一:去极端化及民族团结教育内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

  (2017年3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遏制和消除极端化,防范极端化侵害,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去极端化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极端化,是指受极端主义影响,渲染偏激的宗教思想观念,排斥、干预正常生产、生活的言论和行为。

  本条例所称极端主义,是指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的主张和行为。

  自治区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预防和惩治极端主义犯罪活动。

  第四条

  去极端化应当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宗教中国化、法治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第五条

  去极端化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

  第六条

  自治区、州(市、地)、县(市、区)设立去极端化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去极端化。

  去极端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履行调查研究、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相关职能。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检举揭发极端化言行。

  第八条

  对在去极端化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极端化的主要表现

  第九条

  受极端主义影响,下列言论和行为属于极端化,予以禁止:

  (一)宣扬、散布极端化思想的;

  (二)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强迫他人参加宗教活动,强迫他人向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劳务的;

  (三)干涉他人婚丧嫁娶、遗产继承等活动的;

  (四)干涉他人与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交往交流交融、共同生活,驱赶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离开居住地的;

  (五)干预文化娱乐活动,排斥、拒绝广播、电视等公共产品和服务的;

  (六)泛化清真概念,将清真概念扩大到清真食品领域之外的其他领域,借不清真之名排斥、干预他人世俗生活的;

  (七)自己或强迫他人穿戴蒙面罩袍、佩戴极端化标志的;

  (八)以非正常蓄须、起名渲染宗教狂热的;

  (九)不履行法律手续以宗教方式结婚或者离婚的;

  (十)不允许子女接受国民教育,妨碍国家教育制度实施的;

  (十一)恐吓、诱导他人抵制享受国家政策,故意损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以及污损人民币的;

  (十二)故意损毁、破坏公私财物的;

  (十三)出版、印刷、发行、销售、制作、下载、存储、复制、查阅、摘抄、持有含极端化内容的文章、出版物、音视频的;

  (十四)蓄意干涉或破坏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

  (十五)其他极端化言论和行为。

  第三章

  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

  第十条

  去极端化应当准确把握民族习俗、正常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与极端化行为的界限,区分性质,分类施策,坚持团结教育大多数,孤立打击极少数。

  第十一条

  去极端化应当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与改善民生、脱贫致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相互促进。

  第十二条

  去极端化应当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反渗透、反分裂斗争,禁止利用各种媒介宣扬极端化,扰乱社会秩序。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借课题研究、社会调查、学术论坛等传播、宣扬极端化。

  第十三条

  去极端化应当开展大宣讲、大学习、大讨论,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教育群众崇尚科学、文明,用法律知识教育群众学法遵法,用宗教正信正本清源,驳斥邪说谬论,引导信教群众确立正信正行,自觉抵制极端化。

  第十四条

  去极端化应当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实行个别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法治教育与帮教活动相结合,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正与技能培训相结合,教育转化与人文关怀相结合,增强教育转化成效。

  第十五条

  去极端化应当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发挥社区、行业部门以及各类企业作用,做好流动人口去极端化工作。

  第四章

  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去极端化工作。

  第十七条

  民族、宗教部门应当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巩固完善宗教人士教育培训和服务管理机制,加强

  对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的服务管理,加强宗教出版物的审核,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做好讲经解经工作,引导正信正行。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

  第十八条

  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组织、指导、协调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开展普法活动,培育和提高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加强监狱管理,防范遏制极端化在监狱传播,做好相关改造、教育、转化工作。

  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防范打击极端化违法犯罪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的综合治理工作。防范打击利用互联网、移动存储介质等从事极端化违法犯罪活动、境外极端势力渗透破坏活动、非法出入境活动,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

  第二十条

  教育部门应当防范极端化干预国民教育,加强对师生进行民族宗教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教育,引导师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加强教材、教学辅导材料审核,防范和抵御极端化向校园渗透。

  第二十一条

  文化部门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进步、开放、包容、文明、科学的理念,创新文化(16.860,-0.46,-2.66%)活动,引领文明风尚。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丰富文化产品,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治理非法宗教宣传品。

  第二十二条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应当弘扬主旋律,强化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提高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数量和质量,加强各类节目的审核,加强正面引导,增强各族群众自觉抵御极端化渗透的意识。

  第二十三条

  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加强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强化行业管理,防范极端化传播和渗透。

  第二十四条

  卫生计生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防范极端化破坏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和在医疗卫生场所传播。

  第二十五条

  网信、经信和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网站、论坛、微博、QQ、微信等自媒体和即时通讯软件的管理,及时发现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不良信息,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停止传输、删除相关信息,或者关闭相关网站、关停相关服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执行,并保存相关记录,协助进行调查。

  第二十六条

  电信主管部门应当督促电信业务经营者落实对手机、声讯台、固定电话等通信工具中含有极端化内容的音频、留言、通话记录等监督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信息传播。电信业务经营者发现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删除相关信息,留存证据,及时报案;对互联网上跨境传输的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信息,应当采取技术措施予以阻断,协助公安机关进行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

  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婚姻、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管理,防范和抵御极端化渗透。

  第二十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当加强经营许可、注册登记和产品的生产经营管理,堵住源头,防止宣扬极端化的物品进入市场,并依法查处市场内宣扬极端化的物品。

  第二十九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上级人民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指导下,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等,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制定推行新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提高法治化水平,建立常态化治理机制,依法做好去极端化工作。

  第五章

  社会各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

  第三十条

  全社会应当共同参与去极端化工作。各族群众应当学法守法,树立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和远离极端化。

  第三十一条

  工会应当在工会组织、会员中进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去极端化活动,防范极端化在工会会员中传播。

  第三十二条

  共青团应当对青少年进行民族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鼓励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各族青少年抵制极端化、崇尚先进文化、适应现代生活。

  第三十三条

  妇联应当对妇女进行先进文化教育,加强对受极端化影响妇女的教育管理,引导帮助其融入现代文明社会,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和极端化。

  第三十四条

  科协应当在全社会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讲好科学故事,引导各族群众崇尚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科学认知能力,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

  第三十五条

  宗教团体应当对宗教教义教规作出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批驳极端的宗教思想观念,发挥在去极端化工作中的作用,引导信教群众正确处理法律与教规的关系,确立正信,抵制极端,做守法公民。

  第三十六条

  工商联、文联、社科联、学会、协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应当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做好去极端化工作。

  第三十七条

  学校应当对师生员工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教育,增强反分裂、反渗透意识。发挥好教师在去极端化中的引导作用,教育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反对迷信,抵制极端化。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学校讲台、讲坛、论坛等,散布、传播极端化言论。

  第三十八条

  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以及各类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去极端化教育培训,推动去极端化宣讲教育进农村、进牧区、进社区、进企业。

  第三十九条

  高等院校及有关社科研究机构应当加强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研究,加强去极端化研究。

  第四十条

  宗教院校应当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认真履行培养培训宗教教职人员职责,防范极端化渗透。

  第四十一条

  大众传媒、新兴媒体应当创新载体和方式,针对不同对象和受众特点,多渠道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活动。

  第四十二条

  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员、公共交通工具、车站、机场等的工作人员,应当劝阻穿戴蒙面罩袍、佩戴极端化标志人员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四十三条

  企业应当履行去极端化的责任,教育引导员工爱岗敬业、遵规守法、团结和睦,反对极端化言论和行为。

  第四十四条

  家庭及其成员应当遵法、守法。家长应当以良好的品行影响子女,教育子女崇尚科学,追求文明,维护民族团结,抵制和反对极端化。

  第四十五条

  宗教教职人员应当向信教群众宣传相互包容、和谐共处、团结友善理念,将爱国、和平、团结、中道、宽容、善行等教义贯穿到讲经解经活动中,旗帜鲜明地批驳极端化,引导信教群众树立正信正行,抵御极端化的渗透。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或者法治教育;情节较重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予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

  去极端化工作领导小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去极端化工作中未履行职责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的其他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去极端化的具体规定和办法。

  第五十条

  本条例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教案

  教学目的:

  1、了解什么是极端化和什么是去极端化的抽象概念

  2、熟悉去极端化条列共7章50条的瘠土内容

  3、通过学习树立正确的宗教思想意识,规范化自我宗教信仰、各种宗教活动

  教学方法:叙述讲解的方式授课,配合课件和红色电影等多媒体教学手段。

  教学过程

  一、导入

  在生活当中我们总是遇到一些极端思想、极端主义、极端言行,给我们的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在社会中杨忠德还带来了危害,为了遏制和消除极端化,防范极端化侵害,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维护社会和谐和人民生活安定,今天我镇政府在查斯社区组织培训学习,由我和大家共同探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这部分内容

  二、“过程

  <一>、认识极端化的含义。

  刚才我们多次提到“极端……极端化……去极端化条列”等词汇,我们感觉它在我们生活中是不好的,危险的,甚至是能造成极大危害的。但什么才是去极端化呢?

  “极端化”是指受极端主义影响,渲染偏激的宗教思想观念,排斥、干预正常生产、生活的言论和行为。

  “极端主义”是指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的主张和行为。

  那么这些极端化、极端主义在我们的生活中其实我们都是能发现得到,或是听说的到。(可以举生活中一些列子加以说明:极端主义思想、极端化在我们生活中造成的危害事件。)所以我镇一直在开展了“去极端化”这项工作,“去极端化”指应当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宗教中国化、法治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所以2017年3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这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定义了极端化。在此基础上,将极端化的表现也通过法律的明文规定予以明确:如宣扬、散布极端化思想的;泛化清真概念,将清真概念扩大到清真食品领域之外的其他领域,借不清真之名排斥、干预他人世俗生活的;自己或强迫他人穿戴蒙面罩袍、佩戴极端化标志的;以非正常蓄须、起名渲染宗教狂热等14种以

  及其他极端化言论和行为。今天我就和大家一起来学习研究此条列,《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一共7章50条。

  <二>、《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1-3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遏制和消除极端化,防范极端化侵害,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去极端化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极端化,是指受极端主义影响,渲染偏激的宗教思想观念,排斥、干预正常生产、生活的言论和行为。

  本条例所称极端主义,是指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的主张和行为。

  自治区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预防和惩治极端主义犯罪活动。

  第四条

  去极端化应当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宗教中国化、法治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第五条

  去极端化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

  第六条

  自治区、州(市、地)、县(市、区)设立去极端化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去极端化。

  去极端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履行调查研究、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相关职能。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检举揭发极端化言行。

  第八条

  对在去极端化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极端化的主要表现

  第九条

  受极端主义影响,下列言论和行为属于极端化,予以禁止:

  (一)宣扬、散布极端化思想的;

  (二)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强迫他人参加宗教活动,强迫他人向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劳务的;

  (三)干涉他人婚丧嫁娶、遗产继承等活动的;

  (四)干涉他人与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交往交流交融、共同生活,驱赶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离开居住地的;

  (五)干预文化娱乐活动,排斥、拒绝广播、电视等公共产品和服务的;

  (六)泛化清真概念,将清真概念扩大到清真食品领域之外的其他领域,借不清真之名排斥、干预他人世俗生活的;

  (七)自己或强迫他人穿戴蒙面罩袍、佩戴极端化标志的;

  (八)以非正常蓄须、起名渲染宗教狂热的;

  (九)不履行法律手续以宗教方式结婚或者离婚的;

  (十)不允许子女接受国民教育,妨碍国家教育制度实施的;

  (十一)恐吓、诱导他人抵制享受国家政策,故意损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以及污损人民币的;

  (十二)故意损毁、破坏公私财物的;

  (十三)出版、印刷、发行、销售、制作、下载、存储、复制、查阅、摘抄、持有含极端化内容的文章、出版物、音视频的;

  (十四)蓄意干涉或破坏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

  (十五)其他极端化言论和行为。

  第三章

  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

  第十条

  去极端化应当准确把握民族习俗、正常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与极端化行为的界限,区分性质,分类施策,坚持团结教育大多数,孤立打击极少数。

  第十一条

  去极端化应当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与改善民生、脱贫致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相互促进。

  第十二条

  去极端化应当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反渗透、反分裂斗争,禁止利用各种媒介宣扬极端化,扰乱社会秩序。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借课题研究、社会调查、学术论坛等传播、宣扬极端化。

  第十三条

  去极端化应当开展大宣讲、大学习、大讨论,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教育群众崇尚科学、文明,用法律知识教育群众学法遵法,用宗教正信正本清源,驳斥邪说谬论,引导信教群众确立正信正行,自觉抵制极端化。

  第十四条

  去极端化应当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实行个别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法治教育与帮教活动相结合,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正与技能培训相结合,教育转化与人文关怀相结合,增强教育转化成效。

  第十五条

  去极端化应当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发挥社区、行业部门以及各类企业作用,做好流动人口去极端化工作。

  <三>、互动环节

  讲到这里大家听的累了,我也讲的口干舌燥,接下来我们来进行个小游戏,放松放松。

  击鼓传花的游戏:中者回答相关问题或是自行表演节目。(或是其他)

  <四>、《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4-6章

  第四章

  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去极端化工作。

  第十七条

  民族、宗教部门应当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巩固完善宗教人士教育培训和服务管理机制,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的服务管理,加强宗教出版物的审核,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做好讲经解经工作,引导正信正行。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

  第十八条

  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组织、指导、协调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开展普法活动,培育和提高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加强监狱管理,防范遏制极端化在监狱传播,做好相关改造、教育、转化工作。

  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防范打击极端化违法犯罪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的综合治理工作。防范打击利用互联网、移动存储介质等

  从事极端化违法犯罪活动、境外极端势力渗透破坏活动、非法出入境活动,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

  第二十条

  教育部门应当防范极端化干预国民教育,加强对师生进行民族宗教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教育,引导师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加强教材、教学辅导材料审核,防范和抵御极端化向校园渗透。

  第二十一条

  文化部门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进步、开放、包容、文明、科学的理念,创新文化活动,引领文明风尚。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丰富文化产品,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治理非法宗教宣传品。

  第二十二条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应当弘扬主旋律,强化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提高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数量和质量,加强各类节目的审核,加强正面引导,增强各族群众自觉抵御极端化渗透的意识。

  第二十三条

  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加强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强化行业管理,防范极端化传播和渗透。

  第二十四条

  卫生计生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防范极端化破坏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和在医疗卫生场所传播。

  第二十五条

  网信、经信和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网站、论坛、微博、QQ、微信等自媒体和即时通讯软件的管理,及时发现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不良信息,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停止传输、删除相关信息,或者关闭相关网站、关停相关服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执行,并保存相关记录,协助进行调查。

  第二十六条

  电信主管部门应当督促电信业务经营者落实对手机、声讯台、固定电话等通信工具中含有极端化内容的音频、留言、通话记录等监督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信息传播。电信业务经营者发现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删除相关信息,留存证据,及时报案;对互联网上跨境传输的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信息,应当采取技术措施予以阻断,协助公安机关进行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

  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婚姻、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管理,防范和抵御极端化渗透。

  第二十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当加强经营许可、注册登记和产品的生产经营管理,堵住源头,防止宣扬极端化的物品进入市场,并依法查处市场内宣扬极端化的物品。

  第二十九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上级人民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指导下,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等,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制定推行新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提高法治化水平,建立常态化治理机制,依法做好去极端化工作。

  第五章

  社会各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

  第三十条

  全社会应当共同参与去极端化工作。各族群众应当学法守法,树立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和远离极端化。

  第三十一条

  工会应当在工会组织、会员中进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去极端化活动,防范极端化在工会会员中传播。

  第三十二条

  共青团应当对青少年进行民族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鼓励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各族青少年抵制极端化、崇尚先进文化、适应现代生活。

  第三十三条

  妇联应当对妇女进行先进文化教育,加强对受极端化影响妇女的教育管理,引导帮助其融入现代文明社会,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和极端化。

  第三十四条

  科协应当在全社会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讲好科学故事,引导各族群众崇尚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科学认知能力,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

  第三十五条

  宗教团体应当对宗教教义教规作出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批驳极端的宗教思想观念,发挥在去极端化工作

  中的作用,引导信教群众正确处理法律与教规的关系,确立正信,抵制极端,做守法公民。

  第三十六条

  工商联、文联、社科联、学会、协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应当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做好去极端化工作。

  第三十七条

  学校应当对师生员工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教育,增强反分裂、反渗透意识。发挥好教师在去极端化中的引导作用,教育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反对迷信,抵制极端化。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学校讲台、讲坛、论坛等,散布、传播极端化言论。

  第三十八条

  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以及各类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去极端化教育培训,推动去极端化宣讲教育进农村、进牧区、进社区、进企业。

  第三十九条

  高等院校及有关社科研究机构应当加强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研究,加强去极端化研究。

  第四十条

  宗教院校应当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认真履行培养培训宗教教职人员职责,防范极端化渗透。

  第四十一条

  大众传媒、新兴媒体应当创新载体和方式,针对不同对象和受众特点,多渠道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活动。

  第四十二条

  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员、公共交通工具、车站、机场等的工作人员,应当劝阻穿戴蒙面罩袍、佩戴极端化标志人员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四十三条

  企业应当履行去极端化的责任,教育引导员工爱岗敬业、遵规守法、团结和睦,反对极端化言论和行为。

  第四十四条

  家庭及其成员应当遵法、守法。家长应当以良好的品行影响子女,教育子女崇尚科学,追求文明,维护民族团结,抵制和反对极端化。

  第四十五条

  宗教教职人员应当向信教群众宣传相互包容、和谐共处、团结友善理念,将爱国、和平、团结、中道、宽容、善行等教义贯穿到讲经解经活动中,旗帜鲜明地批驳极端化,引导信教群众树立正信正行,抵御极端化的渗透。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或者法治教育;情节较重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予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

  去极端化工作领导小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去极端化工作中未履行职责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的其他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去极端化的具体规定和办法。

  第五十条

  本条例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五>总结:

  到现在我们已经把新疆去极端化条列全部学完了,大家对其中的内容是不是有了大致了解;同时大家也应该知道我们新疆现在的紧张局势,光从我们生活的小镇和什镇目前的形势,(可以简单说说现在我镇目前的紧迫局势)大家就可以感觉到,所以我们每一个人一定要认清“三股势力”的危害程度,旗帜鲜明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要始终牢记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散播事实不清的信息,特别是面对严峻复杂的反分裂斗争形势,自觉站好队,特别是在有关国家和人民根本利益的大是大非上,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始终立场十分坚定,在生活中稳定情

  绪,用心组好本职工作,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捍卫我们现在美好幸福的生活。

  我的讲课到这就结束,感谢大家用心、耐心聆听!

  <6>、根据时间灵活机动的安排(根据情况是否结束课程)

  播放视频或是红电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

  教案

  年4月2018日

篇二:去极端化及民族团结教育内容

  

  去极端化手抄报内容

  去极端化手抄报内容

  为巩固提高校园“去极端化”教育宣传实效,2014年11月12日上午,察布查尔县第三小学举办了4-6年级以“去极端化”教育为主题的学生手抄报作品展示活动,旨在让全体学生继续深入了解宗教极端思想的严重危害性,提高对非法宗教活动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课间休息时间,前来观看“去极端化”手抄报作品展的学生络绎不绝。今天展出的学生手抄报风格多样,色彩鲜明,谋篇布局精巧,思维缜密,内容振聋发聩,令人警醒。一幅幅热情歌颂民族团结一家亲的宣传图画,一篇篇旗帜鲜明的揭批、声讨宗教极端思想的战斗檄文,让各族学生清醒认识到民族分裂分子反ren类、反科学、反社会、假善良、真残忍的邪恶本质。同学们观看后纷纷表示,通过观看手抄报作品展使自己明白了什么是非法宗教活动,看清了宗教极端思想的罪恶本质,今后要更加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增强识别和抵御非法宗教活动的能力,团结一心,严防死守,绝不给暴恐分子以任何可乘之机,敢于对宗教极端黑恶势力说“不”!

  此次学生手抄报展示活动作为学校“去极端化”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全校师生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参与,学校在为学生搭建展示自我才能平台的同时也使“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思想深入人心。

  喀什市十六中是一所历史悠久的老校,我校结合所处的地域特点一是我校是地处属于乃镇和浩罕乡交接的一所农村民语系学校;二是周围群众文化水平低,宗教氛围浓厚的农民;三是一斗争形势日趋残酷、复杂,非法宗教活动屡禁不止;四是学校办学规模逐渐扩大,学生家庭成分复杂,学生的教育管理难度加大;五是骨干教师人数较少,德育骨干队伍建设急需加强。鉴于上述原因,学校党支部、校委会进一步理清了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始终坚持将德育工作摆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首位,反对分裂思想和宗教意识的渗透教育作为德育工作的重点,把师生的民族团结、爱国主义教育作为德育工作的灵魂,优化校园环境,强化课堂主渠道,与社会道德实践体验教育活动相结合,做到“三个突出、一个强化”,即:突出一、反渗透、爱国主义教育,突出马克思主义“五观”、“三史”、无神论教育,突出感恩励志教育,强化师生“四个认同”教育,积极构建了综合、立体化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通过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去极端化。

  一、强学习,明思想,师生同驻“去极端化”坚强的战斗堡垒。秋季开学前后进行一次集中教育活动。此次教育活动围绕坚定政治立场、旗帜鲜明反对“一”,有效开展“去极端化”展开。8月25日-8月31日,我校教职员工开展了集中学习,9月1日至7日学生开展了集中学习。学习以集中学习、观看视频,听教育局组织的宣讲团宣讲和学校组织宣讲团宣讲,分组讨论、唱红歌、看红片、综合测试等形式召开,此次活动将对学生进行以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促进和维护民族团结、有效“去极端化”以及新疆形势与政策、校纪校规、行为规范等为重点,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维护民族团结教育,进一步增强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进一步巩固学习成效,在喀什市教育工委的统一安排下,我们学校成立了以校级领导、党员代表、教职工代表、每班至少一名学生代表为主的宣讲队伍,为宣讲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他们在师生中、在家长中分期宣讲,以“认清宗教极端思想的邪恶本质和严重危害”、“做合格母亲”“觉醒吧!维吾尔族儿女”“维吾尔族同胞们,我们将走向何方”为主题开展宣讲工作,学校教职工及学生家长积极参与,交流互动热情高涨,宣讲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充分利用黑板报,校报、校园广播和校园文化长廊等宣传媒体做为辅助,在校园内营造出良好有序的宣讲氛围,确保宣讲活动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常态化。使广大师生家长深刻认识当前严峻复杂的反恐维稳斗争形势,增强“危险就在眼前、暴恐就在身边”的强烈忧患意识和敌情观念,深刻认识维护社会稳定就是维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的道理,深刻认识暴恐分子的凶残本性和罪恶行径。

  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家庭积极参与互动交流,踊跃发言,畅谈自己的体会,宣讲活动取得初步成效。

  二、丰富校园文化,让学生在感知幸福、在学会感恩中润物细无声的去极端化。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思想是“一”赖以生存的土壤,是催生民族分裂、暴力恐怖活动的`温床,是严重影响新疆社会稳定的毒瘤。学校以“喀什市教育系统校园文化建设年”为契机,在丰富的校园文化活动中,第十六中学启动了“小手拉大手”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活动。学校通过德育课堂、大讲坛、演讲、首课五分钟民族团结教育等方式,揭露宗教极端思想的本质,强化“去极端化”教育,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四个认同”教育等主题活动。《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主题感恩励志教育、《搞好校园足球冲向亚洲,面向世界》主题校园足球支能展示、《强化公民意识

  增进民族团结

  维护法律尊严

  反对民族分裂》专题教育、《传承民族传统文化,继承发扬民族文化遗产》研究性学习、《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生》为主题读书研讨会、《互尊互敬互爱,加强民族团结》主题辩论会、孩子们以《讲述我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主题的课本剧表演及演讲大赛、《我的中国梦、我的喀什梦》主题的小主持选拔大赛等丰富的校园文化活动,吸引家长也参与到这些活动中,让学生在这种“小手拉大手”的方式,让学生和家长同时受到教育。

  三、强双语、促团结、让极端化思想无孔可入

  喀什市十六中学以8月20日喀什市委书记陈旭光同志在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的对教育系统领导及广大教职员工要做到三强:“政治上强、业务上强、双语强”的要求,把“抓双语、促团结”作为学校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学校学生来源于浩罕乡、乃则尔巴格乡和多来提巴格乡,学生基本上都是农民子女,周围人群的文化水平低,宗教氛围浓厚,为推行双语教育教学带来了一定的阻碍,但是该校全体教孩子员工没有环境创造环境,没有条件创造条件,坚定不移地推行双语教学。结合实际,合理选用教材,制定实验要求,确立试验对象。创设双语环境,拓展双语教学空间为进一步深化双语教学,群策群力,努力创设双语环境,营造双语氛围。我校充分利用校园“汉语角”的辐射力,逐步增加了校园汉语广播与电视的播出率,不断添置汉语读物,包括图书、报刊、光盘,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双语学习资源;

  定期出版双语黑板报,展开班级评比,纳入班级考核条例;将校园内的名人名言告示牌都设计成双语标识;提高了学生双语学习的主动性。学校以一学习500句为主,加强师生口语为目标,每天早晨坚持半小时国语晨读晨读时要求班主任,汉语教师,副班主任都在班里,学生把每天学习的内容记在本子上跟读,齐读,交流。经过9年的坚持,成效显著。

  四、民族团结教育“手拉手、结对子”将民族团结教育落到实处

  根据市委陈旭光<在第33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和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第33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安排意见>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的民族团结教育手拉手结对子工作和展示我校教育新风尚,更好的发挥民、汉教师及少数民族学生与汉族学生之间团结协作的优良作风,起到互相学习的作用,结合民汉各班特长,进行点对点辅导,互帮互学,为整体提高学校班级管理及深化民族团结教育打下夯实的基础。同时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决定》精神,根据教育局安排,为切实提高兄弟学校双语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加快双语教师的成长速度,我校与喀什市第十一中学手拉手、结对子,同时为尽快拉近城乡教师之间的距离,通过课堂、研讨、互动交流,教师之间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处理教材、备课教研、驾驭课堂、灵活处理课堂突发事件等职业素养,该校还与我校签订了“送课下乡”结对子协议,建立“团结奋进”QQ群共享教学资源。将民族团结教育落到了实处。

  五、民汉相嵌式管理增进了了解,促进了团结、抓好了队伍

  自8月20日喀什市教育工作会议以来,民汉相嵌式管理模式在喀什市各中小学铺展开来。我们学校也结束了除维吾尔族外无其他民族的局面。通过嵌入式管理模式在接触中建立友情、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同时,促进了团结,抓好了队伍。开创了增加了解、增进情谊、增强团结、共同发展的良好教育环境。

  六、让国旗升起在每一位师生心中。

  在喀什市16中,周一到周五早晨首先要进行庄严的升旗仪式,在

  冉冉升起的红旗中,在庄严的誓词中,师生不断坚定理想信念。

  总之,喀什市十六中通过打造动态与静态相结合的校园文化特色浓厚的双语教学氛围营造了团结向上的良好学习氛围,通过各种方法措施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去宗教极端思想,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教职工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精选去极端化手抄报内容】

篇三:去极端化及民族团结教育内容

  

  去极端化

  保护民族团结演讲稿

  去极端化

  保护民族团结演讲稿

  去极端化

  保护民族团结演讲稿的范文有哪些?以下是小编收集的关于《去极端化

  保护民族团结演讲稿》的范文,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同事们:

  大家好!

  能有机会参加这次演讲,我感到无比荣幸和自豪。今天我的演讲题目是《去极端化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是我们的责任》。

  回首过去,1840年鸦片战争使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到了清朝,闭关锁国,帝国主义的入侵、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日本侵略者的侵华战争,使祖国母亲千疮百孔。落后于世界100年,这些耻辱让我不曾忘怀而且铭记于心。

  还看今朝!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让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从神舟一号的发射成功到神舟九号的发射成功更让中国在世界之林站稳了脚跟;这一切,都归功于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

  展望未来,人民的生活会更加富裕,社会一定更加和谐,1/6国家一定更繁荣富强。

  中华民族,多么神圣与伟大的名字,它是一个五千年文化熏陶的民族。坚强、独立、不服输,团结,奋进??这些词,用来形容我们伟大的中华民族再适合不过了。“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也互相离不开”,时刻铭记这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已成为我们神圣的职责。

  但最近新疆发生多起重大暴力恐怖事件,其共同特点是暴恐团伙均带有宗教极端色彩。暴恐事件表面上是暴力恐怖团伙作案,实质是伊斯兰极端宗教思想扩散的结果。

  伊斯兰原教旨主义比较强调现代化和世俗化的负面效果,而对其积极意义认识不足且应对不力,容易产生某些激进成分。这些激进成分被别有用心的势力利用,将其恶意极端化,并将理论转为真实行动,便成为宗教极端主义。

  我们必须坚决反对意识形态领域内的分裂主义思想,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和文化观,决不许民族分裂主义打民族宗教旗号鼓吹分裂思想。我们要高度重视民族分裂主义利用手机、网络等现代传媒传播分裂思想,向青少年的渗透,要从源头封堵。

  不管分裂主义势力打什么旗号,它总是破坏民族团结、制造事端,破坏社会稳定和谐,实施暴恐活动。

  因此,我们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奋斗在工作岗位上,教育我们的学生,让他们与我们共同行走在热爱祖国,维护民2/6族团结的光辉大道上。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同创造和谐的民族关系,共同维护祖国统一。

  也许一个人的力量是微弱的,但中国13亿人口一起努力,那则是一支庞大的队伍。就让我们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让中华民族在世界民族之林更加灿烂、更加辉煌吧!

  近年来,“三股势力”为了达到他们分裂祖国的罪恶目的,大肆篡改宗教教义,编造异端邪说,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而宗教极端思想是“三股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是暴力恐怖活动进行思想发动和成员发展的主要手段,已经成为严重影响新疆社会稳定的毒瘤。他们在新疆这片祥和的土地上打着宗教的幌子,反对一切现代文明成果,排斥传承已久的民族风俗习惯、民族传统文化。他们宣扬“不能看电视、听广播、读报刊”,不许人们唱歌跳舞,“婚礼不许笑、葬礼不许哭”,强迫年轻人留大胡须,鼓动少数民族妇女穿“吉里巴甫”、蒙面纱。事实上,着“吉里巴甫”、蒙面既不是维吾尔族的传统服饰,也不是伊斯兰教教义规定的服饰,更不符合社会发展的潮流和文明社会的发展趋势,它就是“三股势力”利用宗教之名,蒙骗和愚弄一些不明真相的妇女,以达到他们破坏社会稳定、破坏民族团结的目的。

  “三股势力”的思想基础和根源是宗教极端,我们要深刻把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根本目的和严峻形势,把“去极端化”作为宗教工作的首要任务。宗教极端势力为达到其政3/6治目的,不惜亵渎伊斯兰教,披着宗教的外衣煽动宗教狂热,不断制造事端,向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进行挑衅。宗教极端势力从意识形态、经济制度、法律规范、文化艺术、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等方面,对信教群众进行全方位的腐蚀、煽动和蛊惑,成为宗教和谐的最大威胁。要拔除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这颗“毒瘤”,必须将宗教极端思想从正常宗教中剥离出来,坚决予以遏制和打击。要严惩传播、煽动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思想的违法犯罪人员,摧毁幕后组织;要正确区分宗教活动和民族习俗、正常信教和宗教极端的界限,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严禁宗教干预行政、司法、教育、婚姻和计划生育,严禁宗教妨碍正常社会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严禁宗教极端势力干预世俗生活。

  深入推进“去极端化”,有利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利于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有利于把各族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是摧毁“三股势力”思想根基、取得反分裂斗争决定性胜利的重要举措。

  作为一名少数民族领导干部,第一责任就是要发挥好表率作用,自觉站在反分裂斗争第一线,始终带领全体干部职工保持清醒的头脑,强化责任意识,认清形势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新疆稳定形势的分析研判和工作部署上来。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行动迅速,自觉肩负起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4/6的神圣使命,不折不扣地坚持和落实“一反两讲”,坚定不移地与民族分裂势力作坚决斗争,切实把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坚决防止暴力恐怖案件发生、维护社会稳定落实到第一责任上来。

  作为一名少数民族领导干部,我们要擦亮眼睛,看清敌人的丑恶嘴脸,识破宗教极端思想扰乱社会秩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妄图把新疆从祖国的怀抱中分离出去的险恶用心,不受挑唆、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要通过自身去影响、带动身边的亲人和朋友,不断提高他们的社会辨别力,形成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的强大合力,为从根本上解决新疆长治久安深层次问题打下坚实基础。

  作为一名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对“三股势力”的分裂破坏活动,要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在重大政治斗争面前主动亮明观点、表明态度,始终做到认识十分清醒、立场十分坚定、态度十分坚决、手段十分果断,坚决与暴力恐怖分子斗争到底。

  我们少数民族干部都是在党的培养下成长起来的,没有党的培养和教育,就没有我们的一切。我们更应该“心怀感恩,肩负使命”,最大限度地发挥好“宣传队、播种机、领头雁”的积极作用,为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建设繁荣富裕和谐稳定的新疆,共同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5/6/6

篇四:去极端化及民族团结教育内容

  

  去极端化保护民族团结演讲稿

  去极端化保护民族团结演讲稿的范文有哪些?以下是小编收集的关于《去极端化保护民族团结演讲稿》的范文,仅供大家阅读参考!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同事们:

  大家好!能有机会参加这次演讲,我感到无比荣幸和自豪。今天我的演讲题目是《去极端化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是我们的责任》。

  回首过去,1840年鸦片战争使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到了清朝,闭关锁国,帝国主义的入侵、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日本侵略者的侵华战争,使祖国母亲千疮百孔。落后于世界100年,这些耻辱让我不曾忘怀而且铭记于心。

  还看今朝!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让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从神舟一号的发射成功到神舟九号的发射成功更让中国在世界之林站稳了脚跟;这一切,都归功于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

  展望未来,人民的生活会更加富裕,社会一定更加和谐,国家一定更繁荣富强。

  中华民族,多么神圣与伟大的名字,它是一个五千年文化熏陶的民族。坚强、独立、不服输,团结,奋进??这些词,用来形容我们伟大的中华民族再适合不过了。“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也互相离不开”,时刻铭记这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已成为我们神圣的职责。但最近新疆发生多起重大暴力恐怖事件,其共同特点是暴恐团伙均带有宗教极端色彩。暴恐事件表面上是暴力恐怖团伙作案,实质是伊斯兰极端宗教思想扩散的结果。

  伊斯兰原教旨主义比较强调现代化和世俗化的负面效果,而对其积极意义认识不足且应对不力,容易产生某些激进成分。这些激进成分被别有用心的势力利用,将其恶意极端化,并将理论转为真实行动,便成为宗教极端主义。

  我们必须坚决反对意识形态领域内的分裂主义思想,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和文化观,决不许民族分裂主义打民族宗教旗号鼓吹分裂思想。我们要高度重视民族分裂主义利用手机、网络等现代传媒传播分裂思想,向青少年的渗透,要从源头封堵。

  不管分裂主义势力打什么旗号,它总是破坏民族团结、制造事端,破坏社会稳定和谐,实施暴恐活动。

  因此,我们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奋斗在工作岗位上,教育我们的学生,让他们与我们共同行走在热爱祖国,维护民族团结的光辉大道上。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同创造和谐的民族关系,共同维护祖国统一。

  也许一个人的力量是微弱的,但中国13亿人口一起努力,那则是一支庞大的队伍。就让我们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让中华民族在世界民族之林更加灿烂、更加辉煌吧!近年来,“三股势力”为了达到他们分裂祖国的罪恶目的,大肆篡改宗教教义,编造异端邪说,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而宗教极端思想是“三股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是暴力恐怖活动进行思想发动和成员发展的主要手段,已经成为严重影响新疆社会稳定的毒瘤。他们在新疆这片祥和的土地上打着宗教的幌子,反对一切现代文明成果,排斥传承已久的民族风俗习惯、民族传统文化。他们宣扬“不能看电视、听广播、读报刊”,不许人们唱歌跳舞,“婚礼不许笑、葬礼不许哭”,强迫年轻人留大胡须,鼓动少数民族妇女穿“吉里巴甫”、蒙面纱。事实上,着“吉里巴甫”、蒙面既不是维吾尔族的传统服饰,也不是伊斯兰教教义规定的服饰,更不符合社会发展的潮流和文明社会的发展趋势,它就是“三股势力”利用宗教之名,蒙骗和愚弄一些不明真相的妇女,以达到他们破坏社会稳定、破坏民族团结的目的。

  “三股势力”的思想基础和根源是宗教极端,我们要深刻把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根本目的和严峻形势,把“去极端化”作为宗教工作的首要任务。宗教极端势力为达到其政治目的,不惜亵渎伊斯兰教,披着宗教的外衣煽动宗教狂热,不断制造事端,向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进行挑衅。宗教极端势力从意识形态、经济制度、法律规范、文化艺术、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等方面,对信教群众进行全方位的腐蚀、煽动和蛊惑,成为宗教和谐的最大威胁。要拔除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这颗“毒瘤”,必须将宗教极端思想从正常宗教中剥离出来,坚决予以遏制和打击。要严惩传播、煽动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思想的违法犯罪人员,摧毁幕后组织;要正确区分宗教活动和民族习俗、正常信教和宗教极端的界限,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严禁宗教干预行政、司法、教育、婚姻和计划生育,严禁宗教妨碍正常社会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严禁宗教极端势力干预世俗生活。

  深入推进“去极端化”,有利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利于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有利于把各族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是摧毁“三股势力”思想根基、取得反分裂斗争决定性胜利的重要举措。

  作为一名少数民族领导干部,第一责任就是要发挥好表率作用,自觉站在反分裂斗争第一线,始终带领全体干部职

  工保持清醒的头脑,强化责任意识,认清形势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新疆稳定形势的分析研判和工作部署上来。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行动迅速,自觉肩负起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神圣使命,不折不扣地坚持和落实“一反两讲”,坚定不移地与民族分裂势力作坚决斗争,切实把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坚决防止暴力恐怖案件发生、维护社会稳定落实到第一责任上来。

  作为一名少数民族领导干部,我们要擦亮眼睛,看清敌人的丑恶嘴脸,识破宗教极端思想扰乱社会秩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妄图把新疆从祖国的怀抱中分离出去的险恶用心,不受挑唆、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要通过自身去影响、带动身边的亲人和朋友,不断提高他们的社会辨别力,形成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的强大合力,为从根本上解决新疆长治久安深层次问题打下坚实基础。

  作为一名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对“三股势力”的分裂破坏活动,要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在重大政治斗争面前主动亮明观点、表明态度,始终做到认识十分清醒、立场十分坚定、态度十分坚决、手段十分果断,坚决与暴力恐怖分子斗争到底。

  我们少数民族干部都是在党的培养下成长起来的,没有

  党的培养和教育,就没有我们的一切。我们更应该“心怀感恩,肩负使命”,最大限度地发挥好“宣传队、播种机、领头雁”的积极作用,为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建设繁荣富裕和谐稳定的新疆,共同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篇五:去极端化及民族团结教育内容

  

  去极端化,民族团结主题班会(四4)

  班会时间:2017年

  8月

  30日

  班会地点:教室

  参会人:全班学生

  教学目标:让学生了解的生活,了解少数民族,清醒认识世事。

  让学生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不做有损民族团结的事。

  情感目标:激发学生对的热爱之情。

  教学重难点:师通过讲解,让学生清醒认识世事。

  教学方法:教师:讲解

  教学时间:2017年

  8月

  30日

  教学过程:

  一、谈话导入

  1.同学们,我们生在、长在,那么我们对了解多少

  呢?

  2.今天我们学习的历史,导入课题,板书课题。

  二、新课学习

  1.知识竞答。

  2.出示地图,让学生认识我们伟大的。

  3.播放几十年来发生变化的视频,让学生讨论发生变化的原

  因和自己要为的发展做些什么。

  4.教师小结。

  生:讨论各民族的演变发展史

  去极端化,民族团结主题班会(四4)

  教学目标:让学生了解各民族的演变发展过程

  情感目标:增强同学们的中华民族的认同感。

  教学重难点:

  增强同学们的中华民族的认同感。

  教学方法:

  师:讲解

  教学准备:

  课件

  教学课时:

  一课时

  教学过程:

  一、导入

  1、师:上一节课我们学习了的历史,那么谁告诉老师有

  哪些民族?

  2、指名回答。

  3、这节课我们学习各民族的演变发展史,板书课题。

  二、学习新知识

  1、出示课件让学生了解汉代、晋南北朝、隋朝、辽、明、清各

  朝代有哪些民族。

  生:讨论2、师讲解不同历史时期各民族演变发展的原因和特点。

  三、总结

  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的地区,从汉开始,各民

  族对于中华文化的认同就成为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不可分割的基

  础。特别是中华人民国成立六十多年来,各民族人民更是对

  中华民族这一主体概念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各民族人民团结协作,努力开拓,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

  为什么要加强民族团结

  教学目标:让学生深刻认识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和重要意义。

  情感目标:增强学生的民族团结意识。

  教学重难点:

  师

  通过讲解,让学生深刻认识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和重要意义。

  教学方法:

  师:讲解

  教学准备:

  课件

  教学课时:

  一课时

  教学过程:

  生:讨论,交流

  一、导入

  1、师提问:什么是团结?什么是民族团结?

  2、师及时纠正学生的回答和补充。

  3、导入新课,板书课题。

  二、出示课件讲解加强民族团结的原因

  1.民族分裂势力企图破坏的稳定。

  2.是一个各民族聚居的地方,各民族都有自己的风俗习惯和

  信仰。

  3、让学生交流加强民族团结的措施。

  三、总结

  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

  去极端化,民族团结教案(四4)

  班会时间2017年8月31日

  班会地点:教室

  参会人:全班学生

  教学目标:

  知识与能力:

  1、知道中国革命的胜利和祖国的兴旺发达离不开各民族的团结。

  2、懂得在社会主义中国各民族之间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和睦相处。

  3、愿意和其他民族的人们友好交往,对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和行为感到气愤。

  4、能做到和不同民族的人们友好相处,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做有损民族团结的事。

  5、在与其他民族相处时能自觉尊重其他民族的风俗习惯。

  过程与方法:

  让同学们了解熟悉民族团结的涵,要求学生明辩是非,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参与类似的活动,加强自己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增进民族团结而努力,不做有损民族团结的事。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敬仰维护民族团结的人,培养各民族之间团结友爱的情感。

  教学重点:使学生懂得各民族之间应互相尊重,平等相等,和睦相处。

  教学策略:

  1、运用多媒体课件渲染气氛,创设情景,激发学生兴趣。

  2、榜样感染法,正反事例对比法。

  教学准备:

  学生通过查阅图书、上网等手段,搜集和整理反映各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服饰特点、文化艺术的资料。

  活动程序:

  (一)主持人敬礼

  甲:我们伟大的祖国母亲有56个儿女

  乙:

  56个儿女世代和睦相处团结奋斗

  甲:共同书写了中华文明

  乙:共同描绘着祖国的现在和未来

  甲:九年级(4)班《民族团结一家亲

  去极端化——祝愿祖国更美好》主题班会现在开始。

  请先听歌曲《五十六个名族五十六朵花》

  乙:同学们,听了这首歌,我想问:56个兄弟姐妹生活在祖国上,怎样才能使祖国繁荣富强呢?

  合:团结。

  (二)观察各民族照片,领悟民族团结一家亲。

  甲:在我们伟大祖国辽阔富饶的土地上,生活着56个民族,其中汉族人口数量最多,其他55个民族人数较少,习惯上称为少数民族,同学们,你们知道这些民族的名称吗?

  乙:不同的民族虽然在服饰、语言、生活习惯等方面有所不同,但都是中华民族的一员,是一家人。千百年来,各族人民团结友爱,共同建设着祖国,共同创造了祖国的灿烂文化,才使我们的祖国母亲变得如此强壮,如此美丽。

  (三)通过文成公主的故事,领悟道理

  甲:民族的团结和睦是祖国兴旺发达的重要条件,中国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团结互助、共同进步的历史。(看图片)

  乙:在战争远古年代,民族团结是革命取得胜利的重要条件。那么,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我们还需要民族团结吗?

  小结: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各族人民只有加强团结,互相帮助,共同促进,才能保证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四)、观看图片,加深认识

  甲:你们还知道哪些有关民族团结、互相尊重的故事?说说这样做有什么好处?(学生回答)

  乙:孔繁森等英雄模,舍小家为大家,几十年如一日,为了祖国建设,促进边疆发展,帮助边疆人民,贡献出了毕生精力。

  (五)、归纳总结,提出要求

  班主任小结:今天我参加你们的活动后和你们一样触很深,我更相信这次主题班会后无论是民族同学还是汉族同学,我们都会更理解对方,因为我想大家一定和我一样更加坚信各

  民族是一家人,只有各民族之间彼此团结,相互帮助,相互尊重,共同繁荣昌盛,共同浇灌民族团结之花,我们伟大祖国繁荣富强的脚步才会更强、更快、更有力!

  乙:同学们,最后让我们高歌一曲:《爱我中华》,在歌声中结束这次

  愉快的班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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