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实施方案3篇

来源:整改报告 发布时间:2022-09-08 10:05:33 点击:

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实施方案3篇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实施方案 XXX街道机关事业单位 房产清查处置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国有房产管理,根据区委办区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房产清查处置工作的通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实施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

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实施方案3篇

篇一: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实施方案

XX 街道机关事业单位

 房产清查处置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国有房产管理,根据区委办 区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房产清查处置工作的通知》,在巩固 2017 年我街道行政事业单位房产清查工作成果基础上,积极推进和落实中办、国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以及《XX 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XX 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摸清底数、依规依章、尊重历史、分类处置”的原则,以 2017 年房产清查信息数据复核为重点,进行查漏补缺,全面准确地摸清我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各类房产底数和使用管理状况;全面推进和加快实施各类房产的权属登记和权属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街道机关事业单位房产档案和房产管理网络,全面提升国有房产动态化、信息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二、工作重点 (一)核实 2017 年清查上报的街道所属单位办公、业务用房的基本信息和使用情况; (二)上报 2017 年清查后新增(减,含租入房产)办公、业务用房基本信息和使用情况;

 (三)上报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及办公用房分配使用备案情况; (四)核实街道所属单位经营性用房出租管理现状; (五)上报在建新建房产建设及竣工验收情况; (六)上报各类指挥部房产及异地房产使用管理情况; (七)核实并上报各类房产确权登记及资产入账(划转)情况; (八)启用房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完成房产信息数据录入工作。

 三、组织领导 在区国有房产清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街道房产清查专项工作小组,牵头做好街道所属单位各类房产清查工作。由办事处主任 XXX 任组长,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XXX 任副组长,XXX、XXX、XXX、XXX、XXX、XXX任组员。主要负责对上联络协调、方案制定、清查复核资料汇总上报;对核实后的房产信息和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整改;对未确权房产分类实施权属登记管理;开展房产数据信息化工作;研究制订各类房产处置原则和建议等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实施阶段(8 2018 年 年 5 5 月 月 1 1 日 —5 5 月 月 4 14 日):制定房产清查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布置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自查上报阶段(8 2018 年 年 5 5 月 月 5 15 日 —5 5 月 月 1 31 日):按照房产复核要求和信息数据如实核对核查并确认,对于2017 年房产清查中漏报、未报房产以及 2017 年后新增(减)房产基础信息和使用管理情况要进行重点填报说明。

 (三)确权处置阶段(8 2018 年 年 6 6 月 月 1 1 日 —9 9 月中旬):在区国有房产清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下,通过确权工作绿色通道,推进国有房产确权发证工作。

 (四)建立长效机制(8 2018 年 年 6 6 月 月 1 1 日 —9 9 月 月 1 31 日):健全和完善街道机关事业单位房产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机关事业单位房产统一管理工作水平,提升资产管理效率。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科室和相关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新一轮房产清查处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决策上来,抓好工作落实,保质保量完成清查工作。

 (二)加强领导,抓好落实。严格按照房产复核检查要求,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纪工委监管的工作机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各类房产数据核实和信息比对工作。

 (三)精心组织,严密实施。对存有各类历史遗留问题的房产,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好问题处置,要借势借力

 进一步清理整顿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

 (四)落实责任,严明纪律。严格执行清查纪律,确保房产信息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房产清查复核信息的报送核实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和完整、清查工作取得实效。

篇二: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实施方案

清理工作方案 房产清理工作方案(一):行政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方案

 行政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行政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指导,充分认识开展清理党政机关人员办公用房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坚持把做好清理工作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具体行动,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统一思想、把握要求、明确责任、确保落实,把学校有限的资源更多用在教学科研、改善办学条件上。

 二、清理内容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含校直属单位、群团组织)的行政办公用房(以下简称办公用房)。

 三、组织领导

 1.成立学校清理办公用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由校纪委、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和后勤基建资产管理处组成。

 2.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清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校纪委负责清理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工作。后勤基建资产管理处负责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

 3.各学院、校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含校直属单位、群团组织)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落实。

 四、规范标准

 1. 各单位调整后的办公用房(室内面积)必须小于或等于以上标准。

 2.原则上不允许对现有办公用房进行重新装修,以内部调整合署办公为主。

 3.校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含校直属单位、群团组织)腾出的办公用房原则由学校统一调配,确因工作需要留用的须重新提出申请。

 4.各学院腾出的房间,暂由原单位内部使用,优先调整为教学、科研用房和学生活动场所。

  六、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2014 年 11 月 28 日至 12 月 8 日)

 各单位应按方案要求进行本单位办公用房全面清理工作,对超标准配置办公用房提出整改意见,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行政办公用房申请审批表》(表一)、《行政管理人员其他工作用房登记表》(表二)。另外,校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含校直属单位、群团组织)可根据需要填写《机关部处其他工作用房申请审批表》(表三)。【房产清理工作方案】

 (二)核查认定(2014 年 12 月 9 日至 12 月 15 日)

 后勤基建资产管理处对各单位报送的情况登记表和整改意见进行核查,依据有关政策和工作需要,提出意见并形成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整改方案。

 (三)整改落实(2015 年 1 月 3 日前)

 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整改方案于 2014 年 12 月 25 日前提交学校清理办公用房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后执行。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清理办公用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负其责,党政一把手作为清理腾退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将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2.积极进行整改。各单位要迅速行动,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落实清理腾退工作,要严格按照要求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留死角、不抱侥幸心理,全面彻底地完成清理腾退工作。

 3.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改,对不如实上报、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强化监督检查。学校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建立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违规占用办公用房现象。

 房产清理工作方案(二):房地产专项清理的实施方案

 关于对县城规划区内国有出让土地房地产

 开发项目开展专项清理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县城规划区内国有出让土地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展专项清理活动。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强工兴城”为目标,进一步规范城区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提高政府依法监管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健康有序发展,为修水的科学发展、奋起赶超营造良好地市场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基本原则

 全面清理、依法处理;统一政策、尊重历史;公平公正、综合治理。

 三、清理范围

 (一)对自 2003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5 月 30 日在县城规划区内国有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情况开展全面清理,必要时可延伸或追溯检查。重点检查“两超、三欠、一不落实”,即:

 1、“两超”:超批准用地范围建设,超批准容积率建设。

 2、“三欠”:欠缴土地出让金、欠缴税收、欠缴规费。

 3、“一不落实”:不按规划方案和规定要求落实社区物业用房或擅自改变社区物业用房用途的。

 (二)对在 2010 年已竣工和在建的房地产项目按下列原则进行清理:

 1、2010 年处理到位的,按原处理意见不变;

 2、2010 年未处理到位的,按 2010 年的处理标准继续处理到位;

 3、对 2010 年已开工的,按 2010 年的处理办法执行;

 (三)对 2010 年以后开工的房地产项目,按本次清理的办法进行处理。

 四、处理措施

 采取集中领导、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统一政策、分类处理的方式。

 (一)关于“两超”的处理

 1、对擅自超过批准用地面积的,必须先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然后按成交土地价全额追缴超占面积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费,完善用地手续。

 2、对擅自超出批准容积率建设的,除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必须依法拆除或没收非法所得外,其超容积率面积应依法进行处罚,并补交税(费)。各房地产开发项目建成建筑面积应

 依法进行测量,其超容积率面积应经规划部门核准。

 3、对擅自超出批准容积率建设的,其超容积率面积补交税(费),按下列原则计算:

 ⑴各房地产开发项目补交的土地出让金,一律按土地出让时的容积率为基准进行计算;

 ⑵对按土地拍卖(挂牌)时前置的容积率标准取得出让土地的,后经规划部门批准调整容积率的,其超建容积率面积,按当时该地块的住宅用地基准地价补交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

 ⑶通过规划部门批准调整容积率后,再超容积率面积的,先按其超建部分进行处罚,再按土地拍卖(或挂牌)成交价补交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

 ⑷坡顶和底层车库面积的计算:

 ①将不可利用的屋面坡顶建成可利用坡顶的,其坡顶最低处小于 1.5m(不含 1.5m),不计算建筑面积;坡顶最低处在 1.5m 至

 2.2m(不含 2.2m)之间,按建筑面积一半计算;坡顶最低处高于

 2.2m(含 2.2m),按全面积计算。

 ②底层车库以实地测量为准,低于 2.2m(不含 2.2m),按建筑面积一半计算;高于 2.2m(含 2.2m),按建筑全面积计算。

 (二)关于“三欠”的处理

 1、欠缴土地出让金

 凡 2003 年元月 1 日以后公开拍卖或挂牌出让的经营性用地,欠缴或缓缴土地出让金的,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缴交时间和有关批准缓缴文件规定进行追缴。

 2、欠缴规费

 按规定标准缴纳欠缴规费。

 3、欠缴税收

 (1)凡欠缴土地契税的,按土地出让金总价的 4%标准补交。

 (2)凡欠缴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防洪保安资金、教育费附加等税费的,由财政、税务部门按规定清缴并依法处理。

 (三)关于“一不落实”的处理

  各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必须按照项目报建时审批的规划文本,落实物业管理,完成各项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如:环卫、消防、防雷、公共用房、通讯、水电等。并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各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照规划文本配备的公建用房和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的指标进行单项验收到位;没有配备到位的,不得进行验收和颁发相关证件。

 2、对现已竣工,且原规划已配备公建用房和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的,现未落实或已挪作他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各相关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自行改正,按规划要求调整到位:⑴改变性质出售了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该公建项目造价 5%的罚款;⑵改变性质出租或挪作他用的,按建筑面积 1200 元/m 的单价计算,收取保证金,限期调整到位,验收合格后,全额退回;⑶规划批准公建用房或物业用房位置,留下空地未落实的,按建筑面积 1200 元/m 的单价计算,收取保证金,待落实验收到位后全额退回。⑷规划批准公建用房或物业用房,现未落实且无法改正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按规划配备指标的工程造价(按 1200 元/m 计算),全额追缴到位,并处以该公建项目工程造价的 5%罚款。

 3、对开发建设已竣工的住宅小区,必须按有关法律规定实行物业管理,由义宁镇、宁州镇人民政府牵头,县房产管理局协助,共同指导督促成立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不具 222

 备物业管理条件的,纳入社区管理,由社区居委会按标准收取保洁费用,并提供必要的社区保洁服务。

 4、各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必须将业主已上交的专项物业维修资金,及时代收代缴到县房产管理局专项账户上;对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业主,但未缴专项物业维修资金的,由开发(建设)单位限期催交到位,逾期催缴不到位的,由开发(建设)单位先行垫付;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拒不上交代收的专项物业维修资金的,将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5、对拒不接受“一不落实”处理的,停止其公司在修水所有项目的一切相关手续办理。今后该公司不得参与本县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对构成违法的,依照法律程序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 年 7 月 2 日至 7 月 25 日)

 制定实施方案,抽调工作人员成立工作组,明确清理范围、内容、要求;同时,针对被清理对象开展宣传。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2 年 7 月 26 日至 8 月 15 日)

 根据清理内容,制订相关表格,对清理对象进行调查摸底。

  (三)检查处理阶段(2012 年 8 月 16 日至 9 月 15 日)【房产清理工作方案】

 对清理出来的“两超”、“三欠”和“一不落实”情况给出处理意见,依法进行处理。经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处理到位的项目,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手续。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2 年 9 月 16 日至 9 月 30 日)

 房产清理工作方案(三):2016 房地产业项目清理专项评估工作方案

 为配合市局建安业、房地产业(以下简称“两业”)税源控管系统上线,根据省局、市局关于开展“两业”项目清理专项评估工作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做好“两业”项目清理专项评估工作,完成“两业”清理专项评估工作任务,确保取得成效,提升“两业”清理专项评估工作质量,特制定建安业、房地产业项目清理专项评估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评估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两业”评估工作中心,全面清理全市“两业”项目,整顿规范税收秩序,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监控力度,促进行业税收征管,提高行业税收质量。

 二、总体思路

 通过本次“两业”清理专项评估工作,全面清理全市“两业”项目,整顿规范税收秩序,提高“两业”企业纳税意识,促进全市“两业”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评估对象

 本次两业评估对象确定为 20 户。

 1、市局“两业”税源控管系统上线的企业 10 户。

 2、经对项目信息的采集、案头评估筛选,且 2016 年没有立案检查和没有进行纳税评估的企业 10 户。

 四、评估年度及内容

 1、本次“两业”评估年度确定为 2016-2016 年,共 3 年。

 2、本次“两业”评估内容为地方各税缴纳情况。

 3、本次“两业”地方各税缴纳情况评估中,如发现疑点涉及以往年度或关联单位的可延伸评估。

 五、工作安排

 (一)数据采集

 1、根据《市地方税务局推广应用建安业、房地产业税源控管系统工作方案》,由各区基层分局选定一个经营规模较大、财务管理较规范的建安或房地产项目名单纳入两业系统管理。要求在 2016 年 3 月 15 日前完成。(10 间)

 2、参照《市建安业、房地产业管理办法(修订)》,筛选出下列范围内的企业名单,由各区局评估办采取企业自查和管理员下户采集两种工作方式,按要求核实并补充采集企业数据。此项工作要求在 4 月 20 日前完成。

 (1)全市至 2016 年末没有结束的房地产项目企业;

 (2)全市项目收入在 500 万元以上的建筑安装企业(其中建筑类在 1000 万元以上)。

 (二)数据分析

 由市局评估办组织评估业务骨干,对数据采集的企业开展案头评估,筛选出 10 户重点企业。此项工作要求在 4 月 30 日前完成。

 (三)重点业户管理

 各区评估办按市局下发的重点业户名单,组织评估员,按要求开展质疑约谈和实地核查。此项工作要求在 5 月 15 日前完成。

 (四)总结分析

 “两业”项目清理专项评估结束后,各区按规定要求向市局评估办报送总结分析报告和本次专项评估收入统计表,报告内容应包括:组织实施、评估结果、处理情况,提出完善政策和强化征管建议。此项工作要求在 5 月 30 日前完成。

 六、工作要求

 开展“两业”评估,要讲究服务方法,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方法,做到“4 个坚持”。

 1、坚持评估前约谈和评估前辅导。在下达“两业评估通知书”前,预约企业法人或财务主管人员实施约谈,形成“约谈记录”。在约谈过程中,告知企业本次评估的内容、范围和时限,对相关税收政策进行辅导解答。

 2、坚持告知制度。要通过自查自纠的办法对企业进行正面教育,提高企业的税法观念,增强纳税意识,提高评估工作效率和质量。

 3、坚持评估建议反馈制度。评估人...

篇三: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实施方案

用房整改报告 办公用房整改报告(一):关于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落实汇报

 关于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汇报

 根据中共德阳市委办公室、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和部署,我局积极组织学习,认真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清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清理整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清理整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有关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局党组会和中层干部会议,学习文件精神,统一思想,研究工作措施,并进行动员部署,让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成立了由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清理办公用房的工作。形成了领导有力、配合密切、责任清晰的组织机构,为该项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工作开展【办公用房整改报告】

 一是详细调查,摸清底数。为保障清理工作有效开展,我局把摸清现有办公用房面积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对机关办公楼层进行了核查。

 二是完善机制,加强督导。完善了工作机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坚决制止违规启用,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的问题,确保始终符合勤俭节约、安全适用的原则。

 三、清理结果【办公用房整改报告】

 我局现有办公楼两层,局在职人员 23 人,临聘人员 5 人,共 28 人。二楼办公用房共17 间(人均面积 16 平方米),其中大会议室 1 间;三楼办公用房共 11 间,其中领导干部办公室 5 间(正厅非领导干部 1 间,面积 24 平方米。正县级 2 间,人均面积 22 平方米;副县级 3 间,人均面积 24 平方米),小会议室 1 间,库房 1 间,档案室及阅览室 1 间(面积均为24 平方米)。

 我局将以此次清理办公用房活动为契机,态度诚恳,思想统一,清查及时,整改落实到位,收到预期效果,促进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办公用房整改报告】

 xx 市 xx 局

 2014 年 1 月 28 日

 办公用房整改报告(二):xx 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报告

  xx 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单位对所有的办公用房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并对照相关标准进行了自纠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公用房基本情况

 我单位位于县政府办公大楼 11 楼,实有人员 33 人,其中:正科级 6 人,副科级 8 人,科员级 19 人。应有建筑面积 375 m,实有建筑面积 357.96 m,其中,基本办公用房 280.4 m,党员活动室用房 40.68 m,备勤室和储物间各 18.44 m。我单位从办公用房分配使用情况看,正科级领导干部 6 人,使用房屋 4 间,使用面积 66.4 m,符合相关标准;副科级领导干部 8人,使用房屋 6 间,全部和一名科员公用,使用面积 68.3;其他科员及以下人员 19 人,实际使用办公用房 9 间,使用面积 145.88 m

 22222

 222 2(已剔除党员活动室 42.8 m),人均使用面积 7.68 m,符合相

 关标准。

 二、自纠整改情况

 接到县纪委关于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进行整改的通知文件后,我单位班子成员思想统一,立即着手自纠整改。一是腾退出办公室 1 间,使用面积 40.68 m,用作单位党员活动室。整改后,我单位在职 11 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人均使用办公用房面积符合 2

 国家有关规定,整改后办公用房示意图见附件。二是将本单位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归口单位办公室统一管理。将整改后的办公用房分别挂上去向告知牌,详细标明工作人员的职务、联系方式和去向,接受全社会监督,任何人不得擅自变动。

 总之,我单位以此次清理办公用房活动为契机,态度诚恳,思想统一,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落实到位,收到预期效果,促进了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在下阶段工作中,我单位将认真吃透上级精神,令行禁止,狠刹“四风”,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增收节支,以严明的纪律、扎实的作风、一流的业绩为全县农村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办公用房整改报告(三):办公用房整改方案

 方案一:办公用房整改方案

 根据分析评议阶段委机关各部室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办公室工作的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先进性教育分析评议阶段,办公室共收到意见和建议 32 条。经过分析、归纳和梳理,

 我们认为,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关于服务工作的问题(9 条);二是关于内部管理的问题(5 条);三是关于综合协调的问题(6 条);四是关于车辆的管理和使用的问题(4 条);五是关于财务管理的问题(3条);其它有 5 条。

 二、整改的目标

 通过整改,使办公室的全体同志在理想信念,服务观念,自身素质,自我管理能力和工作能力,工作水平等方面均有明显的提高;使办公室的服务、协调、综合管理等各项工作都有明显的进步和增强,工作效率更高,参谋助手作用发挥得更好。

 三、整改的主要措施

 (一)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1、树立”五个”服务思想。即为领导、为离退休老、为基层党务工作者服务、为机关各部室和全体同志服务的思想和”能办的事,要不讲条件马上办;可能办得到的事,要创造条件尽快办;在目前的条件下办不到的事,要耐心讲明情况,待条件成熟后立刻办”的服务思想。

 2、确立”四个到位”的工作原则。即”工作到位、服务到位、态度到位、语言到位”。

 3、处理好”一个关系”。即正确处理好按规章制度办事与”以人为本”的关系,在不违背规章制度的前提下,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尽量做到服务工作的”人性化”。

 4、加强与机关党委的沟通、协调工作,配合机关党委做好为离退休老同志的服务工作。

 (二)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1、实行问责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分工,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工作要求。对不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工作程序的人和事,严格按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使办公室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2、对机关现行党内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清理,编印《机关党务工作文件汇编》;编印《机关党建工作通讯录》。

 3、制定和完善《劳务工管理暂行规定》、《党工委机关外出学习考察管理暂行规定》和《计算机管理使用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形成综合管理长效机制。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4、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的沟通,尽快办好”货币化分房”工作。

 5、认真学习办公室工作、后勤管理工作和财务管理工作等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效率和

 质量。

 (三)提高综合协调的能力,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1、摆正位置,明确职责。办公室是委机关的一个服务部门、综合协调部门,是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不是领导部门。因此,在工作中要多做协调工作,不越位,不越权,不指手画脚。

 2、当好联络员和播音员。在工作中,主动与委机关各部室负责人交流、沟通,充当委机关各部室之间的联络员和播音员,帮助各部室疏通信息交流渠道。

 3、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思想,积极协助领导处理好内外关系。多为领导决策出主意、想办法,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四)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加强车辆管理和使用。

 1、修改和完善委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2、严格执行委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对委机关现有的所有车辆,实行统一调配,在保证委领导工作用车和离退休老同志用车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保证委机关各部室工作用车。

 3、办公室的全体人员要自觉遵守和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所有的公务用车和因私用车,均由办公室统一调配。未经办公室分管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车辆。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委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

 1、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委机关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2、增强财务工作的透明度,每半年在办公会上通报一次行政经费收支情况。

 3、财务人员不得直接处理未经分管财务工作的委领导和处室领导签字的单据,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每周二、周四的下午为报帐时间。离退休老同志和驾驶员因情况特殊,可区别对待。

 方案二:办公用房整改方案

 为落实中央两办和湖南省委省政府清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相关要求,我院严格对照《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清理现有办公用房,并于 12 月 13 日之前整改到位。

 一、我院基本情况

  目前我院共有工作人员 17 名。其中院领导 4 名,院长由***兼任(在我院未设办公场所),常务副院长(由国防科技大学选派),2 名专职副院长由副厅长级干部担任,正处长 2 名,副处长 1 名,出纳 1 名,会计 1 名,其它工作人员 8 名。

 二、我院办公场所使用和整改情况

 为积极响应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四风”突出问题解决的要求和《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实施意见》精神,我院领导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和查找突出问题,边查边学边改,整改活动推进扎实有序,取得了明显成效。

 本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我院在装修时注重办公用房简洁适用,建筑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现有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 918.8 平方米,可使用面积 550平方米,目前已使用办公用房面积 150 平方米,未出现超标情况,对于暂未使用的房间,都已上锁以备未来所用。

 三、下一步打算和计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改革精神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和监督,合理使用办公用房。在业务不断扩展和引进新团队的过程中,我院将严格按照机关办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积标准,以实事求是和勤俭节约的原则,最大限度使用现有办公设备和利用现有办公用房,做到合理调配,不增加另外开支。同时,加强对办公用房的统一管理和调配,引导全院干部职工在办公用房和办公机具配备方面不攀比、不摆阔,对多余的办公用房收拢上交,确保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取得成效。

 方案三:办公用房整改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冀办发﹝2014﹞36 号)和《关于清理整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的工作方案》(冀组群发﹝2014﹞42 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局清理规范办公用房、出租房屋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效果,加强领导,我局成立省体育局办公用房、出租房屋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建新

 副组长:牛祯贵、方明

 成员:申振刚、田建功、马金亮、张长军和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方明(兼)

 副主任:申振刚

 办公室成员:周文斌、张冠男、魏东霁、王酥晰、周月芹

 办公用房清理办公室主要是对局机关、各直属单位落实冀办发〔2014〕36 号、冀群组发〔2014〕42 号和计投资〔1999〕2250 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开展、整改措施、上汇报材料审定等情况的督导。

 二、工作分工

 办公室:主要负责局机关、各直属单位的办公用房、出租房屋清理工作方案的拟定;局机关整改措施的意见;拿出整改措施,进行科学论证,负责分割施工,合理调配办公房间,撰写局机关自查自纠报告、填写局机关清查整改相关报表。

 人事处:主要负责机关、各直属单位是否按照”三定”方案确定机构,填写人员配置报表。

 计划财务处:主要负责各直属单位这次办公用房、出租房屋清查、房屋产权归属、完成整改任务、上报各类材料的监督落实情况。

 监察室:主要负责对本次办公用房、出租房屋的清查、整改、完成任务时限进行监督。

 局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办公室设在 401 室,联系电话:85266300,联系人:周文斌;王稣晰联系电话:85266995;魏东霁联系电话:85266997;监督电话:85266992,监督人:周月芹。

 三、清理整改范围和工作步骤

 清理整改的范围为局机关和局各直属单位的各级干部现占有、使用办公用房。

 (一)学习动员阶段(9 月 17 日)。传达学习我省《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9 月 18 日-9 月 19 日)。局机关各处室在 9 月 18 日前完成:自查自纠的人数编制,办公用房总面积,拟写自查自纠落实汇报材料,拿出整改措施,联系设计单位进行科学论证,提出调配计划,绘制局机关办公用房平面图,填写《河北省领导干部办公室用房清理自查整改情况统计表》、《河北省党政机关用房清理整改情况汇总表》,出租房屋合同一并上报;计划财务处各直属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9 月 20 日之前)进行自查,填报《河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整改情况统计表》和《河北省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办公室用房清理自查整改情况统计表》;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能够立即纠正的立即纠正到位,能够马上整改的马上整改落实,并形成自查报告。9 月 20 日前将《统计表》、《汇总表》、自查自纠情况(按文件规定拟写)和总结报告经计划财务处审核后按冀

 群组发〔2014〕42 号文件规定分别上报。

 (三)审核汇总阶段(9 月 21 日)。按时将对各单位上报资料进行核查,并形成文字总结。将总结、《统计表》、《汇总表》和出租、出借办公用房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等相关资料整理备案,迎接上级部门检查。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针对清理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继续开展调查研究,必须进行科学论证,查漏补缺,完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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