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法制宣传进校园讲话稿【精选推荐】
来源:讲话稿 发布时间:2023-04-09 13:45:06 点击:
法制宣传进校园讲话稿法制宣传进校园讲话稿篇1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大家好!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你们的知识和素质关系到国家的繁荣与稳定,更关系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宣传进校园讲话稿,供大家参考。
对于一名即将上台的讲话者来说,讲话稿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在我们被通知即将参加一场讲话活动前,讲话稿一定都准备好了,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法制宣传进校园讲话稿5篇,供大家参考。
法制宣传进校园讲话稿篇1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你们的知识和素质关系到国家的繁荣与稳定,更关系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业。梁启超曾在《少年中国说》中讲到:“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希望你们从小立大志,下苦功,将来干大事。
镇领导不仅时刻关心着同学们的学习情况,也时刻牵挂着同学们综合素质的培养。今天,在镇领导的精心组织和安排下,我们齐聚一堂,开展一次法制讲座活动。_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结合我本人多年的工作实践,我认为开展这样一个活动很有必要,也非常及时。希望通过今天的这个讲座,让同学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从小树立“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少年。今天,我主要讲三个问题:
一、 未成年人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犯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龄相对提前,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受教育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就是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根本不了解自己的行为性质及严重程度。在一些未成年人盗窃、抢劫等案件中,大部分行为人均表示,根本不知道其行为是犯罪行为。这都是平时不学法、不懂法造成的恶果。
其次,学好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有的个别家长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作为学生,你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如果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比如:某家养的狗咬伤了路过的学生怎么办?如果你学习了《民法通则》等127条后,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总之,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小学生应当学习哪些法律常识
作为在校学生,你们的年龄基本都介于8至13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要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正直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的成就。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一步也许会贻误终身。鉴于你们年龄还小,知识还不够完备,只需要了解并掌握以下几点与你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哪些保护。
(二)14至16周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16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1条规定14周岁为治安处罚年龄,也就是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的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以减免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三)、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他们正处于成长发育的过程中,是不成熟和不稳定的,也是最容易给他人造成伤害的群体,应由本人及其监护人共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伤害的,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五)、《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18周岁至60周岁允许驾驶机动车辆。《通路交通安全法》还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1、学生乘车时应该注意的安全:①头部、手不要伸出车窗外;②上、下车不要拥挤;③不要强行搭乘机动车;④乘车时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⑥坐在前排的人不要与司机聊天,影响司机安全驾驶……
2、学生行走时应该注意的安全:①靠右侧靠边行走;②在公路上不要追跑、玩游戏、打球等;③横穿公路时,要前后观看清楚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横行斑马线或天桥的地方,要走斑观线或天桥,不要闯红灯!④不要向过往车辆抛杂物……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同学们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三、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青少年学生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很大的力气,因此,青少年学生就应该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守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不断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如案犯李某原是某中学的学生,因父母离异无人管教学习成绩越来越差,他就自暴自弃,成天泡在网吧里上网玩游戏,并结识了刘某等人,后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临牢,被判处七年徒刑。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到时候后悔就晚了。
在学校,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
最后祝同学们学习进步,天天向上。祝老师们工作顺利,万事如意。祝领导们事业蒸蒸日上,前程似锦。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法制宣传进校园讲话稿篇2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我们都知道,由小毛病发展到大过错,从一般违法到陷入犯罪的泥潭,这样的例子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其中,每一件案例的源头都可追溯到案件主人公在校读书时的一言一行。所以,我们在校的每一位同学都要好好反思平时的点滴行为,好好想想今天我说错话了吗?今天我做错事了吗?
一滴水能够折射出太阳的七彩斑斓,一个人的举手投足可以显示他品格素养的高下低劣。而在我们同学当中,有一小部分人根本就没有这种意识,比如:在与同学交往中,未经同意乱翻别人书包、随手拿走同学的笔、乱扔同学的橡皮、借了同学的钱耍赖皮不还、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动手动脚甚至动用课桌椅当武器有些同学张口闭嘴都是脏话,一些行为举止几乎跟社会上的小混混没有什么区别,而他自己却浑然不知这样做是错的。
不是所有的错误都可以归结到因为是未成年人、因为好奇心强、因为自我保护能力弱。我们未成年人也是人,应该懂得分清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
有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的同学都知道,如果一个班级,纪律观念强,人人都懂得约束自己的言行,尽可能地不给他人带来麻烦,不做惹人讨厌的人;那么生活在这样的班级集体中,每个人都会感觉轻松、惬意、心情舒畅,会更加团结互助、天天向上。
反之,如果一个班级,肮脏、杂乱、吵闹、斤斤计较、自私自利甚至充满紧张敌意,那么平时表现好的同学也会变得心烦意乱,感到压抑和窒息,在困惑、迷惑中随波逐流,在不知不觉中受伤。
法制宣传进校园讲话稿篇3
各位老师、同学们,上午好!
20__年12月4日,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20__年,国家将这一天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此后,“法制宣传日”作为我国的法制的“节日”,每年度我国都要举行相关的法制宣传活动。
__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20__年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想和大家聊聊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话题。
古语有云:人之初,性本善。人本是善良的,但现在社会上犯罪事件越来越多。一份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13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明显增加,其中十四、五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两个70%让人触目惊心,也引起了人们的深思:小小年纪,为何走上犯罪的道路?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来自家庭的,有来自社会的,但其中最主要的是我们的个人原因:一些中学生法律意识浅薄,在做事之前不考虑后果,只是盲目的去尝试;一些中学生不爱学习,整天混迹于社会,看他人消费,心理不平衡而去偷去抢,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有的不管家庭经济条件和父母的承受能力,盲目地攀比,比派头,比阔气,结果做了不该做的事情;有的讲哥们义气,为了不伤害朋友之间的感情,不管是非、不分对错的去帮忙。
以网络引发犯罪为例。中学生胡某在网吧玩一种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戏,也就是我们常听到的网络用词pk,由于技术欠佳,每次都被别人捅倒,在一旁的一名少年也在玩同一种游戏,忍不住对其冷嘲热讽。在网络上杀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随身携带的半尺长的尖刀捅向少年的胸口,导致该少年当场死亡。而胡某仍旧沉浸在暴力游戏中,直到警方赶到才如梦初醒。还问:“我是不是杀了人了,我会不会坐牢?”从这个案例不难看出,胡某已沉浸在暴力游戏中失去理智,分不清虚拟网络和现实世界了。有些玩过游戏的同学可能知道,在游戏中的人物一般都有好几条命,死了之后还可以重新活过来。这些错误的引导使沉迷于网络游戏的青少年往往并不理解生命的可贵性。我们要知道,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一旦死了,即便你有多后悔自己的行为,生命都只有一次,所以同学们一定要处事冷静,珍惜我们自己的生命,同时也珍惜他人的生命。
新的《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负刑事责任就是指犯罪后,依情节严重程度,法院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明知自己的熟人、朋友、同学在敲诈抢劫,不仅不劝阻,不报告,反而在现场看热闹,甚至认为好玩上去当帮凶。那么,这些旁观甚至出手的人,已经起到了帮助敲诈抢劫的作用,情节严重就构成了共同抢劫犯罪。
同学们!健康现在,才可能幸福未来。我们一定要充分利用这段人生中的“黄金时代”,努力汲取人类文明的精华,充实我们的头脑,健全我们的心灵,遵纪守法,文明修身。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希望同学们严于律己,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在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健体、学会创新的同时学会自我保护。学法用法,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让“法制”扎根我们心中!
谢谢大家!
法制宣传进校园讲话稿篇4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法制教育宣传日,所以今天讲话的主题是——法制安全,从身边做起。
同学们,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接受健康的思想,并时刻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行,监督自己的行为,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健康成长。这是我们学会做人的前提。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有些现象我们学校也曾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不摸;有些同学很冲动,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总之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
1、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的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2、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有所控制,增强法制意识。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3、胸怀宽阔,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双方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双方应该冷静地处理,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做一些挑逗性的动作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果盲目冲动约请校外人员,性质会发生更严重的变化,将会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直至法律的严惩。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法制宣传进校园讲话稿篇5
尊敬的杨胜明警官、各位老师、同学们: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同学们思想道德水平和法律素质,让法制走进校园,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接受法制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维护,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学生。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法制专题讲座,聆听杨胜明警官为我们做的精彩的法制讲座。杨胜明警官能在百忙之中亲临我校,我们百倍荣幸,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对派出杨胜明警官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年来。我校十分重视学生法律意识的教育和培养,学校多次开展法制讲座,并通过主题班队会、办主题板报等活动,增强师生的法律安全意识,广泛开展“告别网吧,做文明小学生”,“校园拒绝邪教”和“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等主题教育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法制观念以深入人心,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浓厚氛围逐步形成。
老师们,我们都是教育工作者,肩负着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在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落实_的今天,我们一定要将学生的法制教育放在首位,要充分明确它是培养新一代合格学生的基础,是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进步文明,首先是法律的尊严得到尊重,这样才能构建文明和谐的社会,才能培养出思想道德高尚,法制观念牢固的有用人才。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就像抓教学一样抓研究、抓投入、抓考核、抓效果。要及时有效地解决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使学校的法制教育成为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的抓手,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同学们,刚才杨胜明警官为我们上了一堂精彩而又生动的法制课,
他的讲话是一个多年从事法律工作的切身体会,也是关心下一代的深刻总结,更包含着对孩子们深切的情感,大家一定要牢记在心,要将讲座中的案例当做自己人生的警钟。要走好脚下的每一步,从一点一滴做起,要在学习中深刻体味,“一时失足成千古恨”是我们不愿看到的。你们中绝大部分同学是好样的,学校勤奋、吃苦耐劳、尊敬师长。
同学们即使有了一些不足,只要善于思考,听从教师教诲,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取长补短,就一定能成为好学生。
同学们,你们遵纪守法,学习进步,即是领导对你们的要求,又是老师们对你们的深切希望。希望大家严格要求自己,多用《守则》,《日常行为规范》规范自己的言行,用自己的勤奋追求实现自己的崇高理想。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以这次法制教育为契机,在全校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让法律永驻心中,用法律知识规范我们的言行,让我们全体师生携起手来,为营造“和谐校园”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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