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会制度(全文完整)
来源: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2-10-11 16:35:04 点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委会制度(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党委会制度
一、 党委会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 议题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 委员提出。
召开会议的时间、 议题连同需带的情况、 材料,一般应在会前一至两天通知与会人员。
二、 党委会每月召开一次, 如遇重要情况, 可随时召开。
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参加方可开会, 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 (系正式党员)
列席会议。
三、 党委会的职责是:
讨论并决策贯彻落实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的工作部署; 讨论并决策全镇两个文明建设的重大事项; 讨论并决策事关群众利益的关键问题; 讨论并决策全局性的活动方案; 讨论并决策党的组织建设、 思想建设、 作风建设等有关问题。
四、 党委会必须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制度。
对重大问题的决策, 事先要安排专人做好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 并广泛征求和听取基层及党内外多方面的意见、 建议后提出方案。
必要时, 可组织有关人员就方案进行分析论证和修改, 然后召开党委会讨论决定。
五、 党委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对重大问题的决策, 要在充分酝酿、 协商、 讨论的基础上, 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表决可分别采取口头、 举手、 记名投票、 无记名投票等方式。
对已作出的决定, 任何个人无权改变, 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无条件服人, 并在行动上积极执行。
六、 党委会要严肃会议纪律, 对无故或借故迟到和缺席者, 一是要记入本次会议考勤记录; 二是迟到和缺席者要在本次会议或下次会议上说明原因。
党委会要由负责党务工作负责人专人记录, 会议所决定的事项在必要时应编发会议纪要, 由书记签发。
推荐访问:党委会制度 党委会 完整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