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处置措施分析【完整版】
来源:公文范文 发布时间:2022-10-23 10:50:10 点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废物处置措施分析【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专题 1 医疗废物处置措施分析
医疗废物在收集、 贮存、 转运过程中, 应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方法》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 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 、 《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 (GB19217-2003)等相关规范执行。
一、 医疗废物的来源 表(专题 1)1 医疗废物的来源 来源 常见组分或者废物名称 一次性医疗用品 包括注射器、 输液器、 各种导管、 药杯、 尿杯、 换药器具等。
传染性废物 本项目不涉及传染科, 传染性废物仅包括与血液及伤口接触的石膏、 绷带, 衣服及用以清洁身体的洗涤废液或血液的物品; 化验室的病理性的、 血液的、 微生物的、 组织的废物等, 如血尿, 粪、 痰、 培养基等。
锐器 主要是用过的废弃的或一次性的注射器、 针头、 玻璃、 解剖锯片、 手术刀及其他可引起切伤或刺伤的锐利器械。
药物废物 包括过期的药品、 疫苗、 血清、 从病房退回的药物和淘汰的药物等。
细胞毒废物 包括过期的细胞毒药物以及被细胞毒药物污染的镊子、 管子、 手巾、 锐器等相关物质。
其它废物 卫生院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
二、 医疗废物的收集 1.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 容器要求 (1) 包装袋要求 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PVC)塑料为制造原料。
包装袋最大容积 0.1m3, 大小和形状适中, 便于搬运和配合周转箱(桶)盛装。包装袋的颜色为黄色, 并有盛装医疗废物类型的文字说明, 如盛装病理性废物,应在包装袋上加注“病理性废物” 字样。
包装袋上应印刷医疗废物警示标志。
(2) 利器盒要求 利器盒整体以硬质材料制成, 其盛装的针头、碎玻璃等锐器不能刺穿利器盒。已装满的利器盒连续 3 次从 1.5m 高处垂直落至水泥地面后不能出现破裂、 被刺穿等情况。
利器盒易于焚烧, 不得使用聚氯乙烯(PVC)塑料为制造原料。
利器盒整体颜色为黄色, 在盒体侧面注明“损伤性物质” , 利器盒上应印刷医疗废物警示标志。
(3) 周转箱(桶)要求 周转箱(桶)整体为硬质材料制成, 防液体渗漏, 可一次性或多次重复使用,多次重复使用的周转箱(桶)应能被快速消毒或清洗。
周转箱(桶)整体颜色为黄色, 外表面应印刷医疗废物警示标志。
2. 医疗废物的收集 卫生院及时收集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 做到日产日清, 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 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在盛装医疗废物前, 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 确保无破损、 渗漏和其它缺陷。
应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收集, 具体措施如下:
(1) 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 标本和菌种、 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茵或者化学消毒处理, 然后再接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2) 病理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 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3) 废弃的麻醉、 精神、 放射性、 毒性等药物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 依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冢有关规定、 标准执行。
(4) 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 废消毒剂应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5) 批量的含有汞体温计、 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 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6) 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病理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卫生院内各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3/4 时, 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 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 严密。
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 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 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 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
医疗废物产生单位、 产生日期、 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三、 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 卫生院必须设立单独的医疗废物暂存间, 并设置警示牌, 与生活垃圾收集点相分隔, 尽量远离医疗区和人员活动密集区, 且靠近污水处理设施, 每天废物清运之后的消毒及冲洗液可就近排入污水处理设施。
1. 暂时贮存时间 应防止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间腐败散发恶臭, 做到日产日清。
确实不能做到日产日清, 且当地最高气温高于 25℃, 应将医疗废物低温暂时贮存, 暂时贮存温度应低于 20℃, 时间最长不超过 48h。
2. 暂时贮存间要求 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 有防雨淋的装置。
必须与医疗区、 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密集区隔开, 方便医疗废物的装卸、装卸人员及运送车辆的出入。
应有严密的封闭措施, 设专人管理, 避免非工作人员进出, 防鼠、 防蚊蝇、防蟑螂、 防盗以及预防儿重接触等安全措施。
暂时贮存间地面和 1.0rn 高的墙裙须进行防渗处理, 地面有良好的排水性能,易于清洁和消毒, 产生的废水应采用管道直接排入卫生院污水处理设施, 禁止将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
暂时贮存间外宜设有供水龙头, 以供暂时贮存间的清洗用。
避免阳光直射暂时贮存间内, 应有良好的照明设备和通风条件。
暂时贮存间内内应张贴 “禁止吸烟、 饮食”的警示标识及医疗厦物警示标识,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间每天应在废物清运之后及时消毒冲洗, 冲洗液应排入卫生院污水处理设施。
四、 医疗废物的运送 卫生院医疗垃圾收集后全部运往绵阳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或其他有医疗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至暂时贮存间。
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 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 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 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 应当防治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行废物的流失、 泄漏和扩散, 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 防遗撒、 无锐利边角、 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 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五、 医疗废物的交接及转移 卫生院及其工作人员严禁转让、 买卖医疗废物。
禁止在非法收集、 非地点倾倒、 堆放医疗废物, 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1. 医疗废物的交接 处置单位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接受医疗废物时, 应外观检查是否按规定进行包装、 标识, 并盛装于周转箱内, 不得打开包装袋取出医疗废物。
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或未盛装于周转箱内的医疗废物应当重新包装、 标识, 并盛装于周转箱内。
卫生院交予处置的废物采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 九寨沟县环境保护局对其医疗废物转移计划进行审批, 转移计划批准后, 医疗废物交接可采用简化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医疗废物专用)。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医疗废物专用)一式两份, 每月一张, 由处置单位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和卫生院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共同填写, 卫生院和处置单位分别保存, 保存时间为 5 年。
每车每次运送的医疗废物采用《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 管理, 一车一卡, 由卫生院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填写并签字。
当医疗废物运至处置单位时, 处置单位接受人员确认该登记卡上填写的医行废物数了真实、 准确后签收。
卫生院应当填报医疗废物产生年报表, 并于每年 1 月份向九寨沟县环境保护局报送上一年度的产生和处置情况年报表。
2. 医疗废物的转移 (1) 运送车辆要求 医疗废物运送使用专用车辆。
车辆厢体与驾驶室分离并密闭; 厢体应达到气密性要求, 内壁光滑平整, 易于清洗消毒; 厢体材料防水、 耐腐蚀; 厢体底部防液体渗漏, 并设有清洗污水的排水收集装置; 在车辆前部和后部、 车厢两侧设置
医疗废物警示标识。
运送车辆还应配备以下物品:
①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 文本:
②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医疗废物专用):
③ 《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
④ 运送路线图:
⑤ 通讯设备:
⑥ 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名单与电话号码:
⑦ 事故应急预案及联络单位和人员的名单、 电话号码:
⑧ 收集医疗废物的工具、 消毒器具与药品:
⑨ 备用的医疗废物专用袋和利器盒:
⑩ 备用的人员防护用品。
医疗废物运送车如需改作其他用途, 应经彻底消毒处置, 并经环保部门同意,按照公安交通管理规定重新办理车辆用途变更手续。
(2) 运送要求 每辆运送车应指定专门负责人, 对医疗废物运送过程负责。
运送路线应尽量避开人口密集区域和交通拥堵道路。
经包装的医疗废物应盛放于可重复使用的专用周转箱(桶)或一次性专用包装容器内。
医疗废物装卸载尽可能采用机械作业, 将周转箱整齐地装八车内, 尽量减少人工操作, 如需手工操作应做好人员防护。
医疗废物运送前, 必须对每辆运送车的车况进行检查, 确保车况良好后方可出车。
医疗废物运送车辆不得搭乘其他无关人员, 不得装载或混装其他货物和动植物车辆行驶时应锁闭车厢, 确保安全, 不得丢失、 遗撒和打开包装取出医疗废物 (3) 应急措施 运送过程中当车发生翻车、 撞车导致医疗废物大量溢出、 散落时, 运送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应急事故小组取得联系, 请求当地公安交警、 环境保护或城市应急联动中心的支持, 同时应采取下述应急措施:
① 立即请求公安交通警察在受污染地区设立隔离区, 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穿过, 避免污染物扩散和对行人造成伤害。
② 对溢出、 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 清理和消毒处理。
对于液体溢出物采用吸附材料吸收处理。
③ 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工作时须穿戴防护服、 手套、 口罩、 靴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 用具和防护用品均进行消毒处理。
④ 清洁人员还须对被污染的现场地面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
对发生的事故采取上述应急措施的同时, 还必须向当地环保局和卫生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情况。
事故处理完毕后, 处置单位要向上述两个部门写书面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
事故发生的时间、 地点、 原因及其简要过程; 泄漏、 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型和数量、 受污染的原固及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名称; 医疗废物泄漏、 散落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 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六、 人员培训和职业安全防护 1. 人员培训 卫生院应当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
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 运送、 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 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 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使他们达到以下要求:
掌握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熟悉本单位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 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 运送、 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 专业技术、 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 运送、 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 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 泄漏, 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2. 职业安全防护
卫生院应当根据接触医疗废物种类及风险大小的不同, 采取适宜、 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为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 运送, 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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