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事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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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事厅
贵
州
省
人
事
厅
黔人通[2008]157 号
贵州省 2008 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组织部、人事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证局;省直有关部门;各一般高等院校: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证厅〈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方案〉》(黔委厅字[2008]37 号)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结合我省今年引导和鼓舞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实际,现就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发动
(一)安排布置。6 月下旬至 7 月上旬,各地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多种形式和渠道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让社会各界了解、支持这项工作。省级组织人事部门适时召开新闻公布会,通报我省今年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情形和要求,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巡回报告会。7 月初前,在我省高校组织开展报告会,利用高校的宣传平台集中开展宣传发动,激发大学生主动参加今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热情。
二、召开会议
7 月中旬,召开 2008 年全省引导和鼓舞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会议,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和其它各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三、名额分配
2008 年中央分配我省选聘名额 629 名。结合我省实际,作如下分配:329 个名额用于面向社会符合《实施方案》条件的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具体名额分配为,贵阳市 11 名、遵义市 57 名、六盘水市 23 名、安顺市 24名、黔西南州 30 名、 黔南州 35 名、黔东南州 45 名、毕节地区 64 名、铜仁地区 40 名。300 个名额用于面向已参加我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打算”、“大学生理想服务西部打算”人员中选聘;为了统筹参加上述基层服务项目中已担任有关职务人员同今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打算的衔接,此次选聘将其中 2008 年 5 月 30 日前经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已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及以上人员,按照本人意愿,经考核合格可直截了当转为选聘对象;其他人员,经本人自愿报名,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按照成绩和有关程序选聘。
四、选聘事项
(一)报名及资格认证。
1、报名时刻。报名时刻为 2008 年 7 月 28 日-31 日。
3、资格认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认证。通过网络报名的省外大学大学生于 8 月 4 日-5 日在省“引导办”进行资格认证,原则上须本人前往省“引导办”进行资格认证,专门情形也可由他人代为认证。通过资格认证的人员须分不填报《贵州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贵州省基层服务大学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 1、附件 2),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3 张。
4、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各报名点于 8 月 8 日前将通过认证的人员信息录入报名软件并将报名登记表报省“引导办”,省“引导办”统一审定汇总后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准考证发放时刻和地点。
(二)笔试时刻。8 月 17 日为全省统一笔试时刻。
(三)笔试成绩公布。按照《实施方案》分不在面向社会的考生和在参加我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的考生中划定各市(州、地)的最低分数线,于 8 月 27 日前公布。
(四)体检时刻。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各市(州、地)于 9 月 1日前完成对进入最低分数线以上人员的体检。
(五)资格复审及组织考察。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和程序,于 9月 12 日前完成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资格复审和考察。
(六)公示。各市(州、地)“引导办”于 9 月 15 日前将拟聘人员及有关材料报省“引导办”批准,省“引导办”于 9 月 18 日在全省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 3 天)。
(七)确定初步聘用人选。9 月 23 日前,各市(州、地)“引导办”确定初步聘用人选,并报省“引导办”审核。
(八)签定协议。9 月 26 日前,各县(市、区、特区)“引导办”按照《实施方案》与所聘人员签定聘用协议(附件 4)。
(九)确定聘用人员。按照《实施方案》的程序,各市(州、地)“引导办”于 9 月 28 日前统一汇总后报省“引导办”审定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布。
(十)培训。10 月 14 日-21 日由省“引导办”对已确定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培训。确定的聘用人员于 10 月下旬到服务地报到。
五、转聘事项
(一)确定拟直截了当转为选聘对象人选。各市(州、地)“引导办”、省“三支一扶”项目办公室、省“西部打算”项目治理办公室于 7 月 10 日前将符合直截了当转为选聘对象条件并经本人申请,组织举荐的拟转为选聘对象人员名单及《贵州省基层服务大学生转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件 3)报省“引导办”,经省“引导办”审核后,确定拟直截了当转为选聘对象人选。
(二)体检、考察及公示。各市(州、地)“引导办”、省“三支一扶”项目办公室、省“西部打算”项目治理办公室按《实施方案》要求于 7 月 15 日前组织拟直截了当转为选聘对象人员的体检,7 月 21 日前按《实施方案》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将考察意见报省“引导办”。经“引导办”批准后,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 3 天)。
(三)确定初步聘用人选。公示终止后,由各市(州、地)确定初步聘用人选名单,并分配到现服务地任职。
(四)签定协议和确定聘用人员。签定协议和确定聘用人员的时刻与非直截了当转为选聘对象的人员同步进行。
六、要求
各地要严格按照“黔委厅字[2008]37 号”的要求,结合本通知精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搞好协同配合;要科学安排工作打算,明确职责和有关工作程序,责任到人,确保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确保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打算、“西部理想者打算”的有效衔接、平稳运行。
选聘事项和转聘事项未尽事宜,由省“引导办”研究确定。
附件:
1、贵州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
2、贵州省基层服务大学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
3、贵州省基层服务大学生转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
4、贵州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协议书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人事厅
二 00 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人事
基层就业△
选聘生方案△
通知
抄送: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引导办”
贵州省人事厅办公室
2008 年 6 月 27 日印发
共印 300 份
贵州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
(
年度)
学校所在省(区、市):
学校名称:
姓
名
性
不
照
片
大学期间 任职情形、 奖励和处分
民
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身份证号码
学
历
院
(系) 专
业
毕业时刻
应往届 □应届
□往届 入学前户 籍所在地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家庭通信 地址及电话
服务去向 (市、州、地)
是否服从调剂 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服从
□不服从 个人简历
本人承诺
1、本人自愿参加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保证本人有关信息真实。
2、本人将按照规定的时刻及时前往相应服务地报到,并服从岗位分配,除不可抗力外,不以任何理由拖延。
3、服务期间,本人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打算的治理规定,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4、服务期满,按时离岗,并做好工作交接。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市(州、地)引导和鼓舞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引导和鼓舞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注:此表可复制
贵州省引导和鼓舞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
制
贵州省基层服务大学生参加“选聘高校
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
(
年度)
现服务项目:
服务市(地、州):
姓
名
性
不
照
片 民
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身份证号码
学
历
院
(系) 专
业
服务地点
服务起始 时刻
担任职务
户籍所在地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家庭通信 地址及电话
服务去向 (市、州、地)
个人简历
服务期间 考核情形 及奖惩情形
本人承诺
1、本人自愿参加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保证本人有关信息真实。
2、本人将按照规定的时刻及时前往相应服务地报到,并服从岗位分配,除不可抗力外,不以任何理由拖延。
3、服务期间,本人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打算的治理规定,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4、服务期满,按时离岗,并做好工作交接。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市(州、地)引导和鼓舞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引导和鼓舞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注:此表可复制
贵州省引导和鼓舞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
制
贵州省基层服务大学生转聘“选聘高校
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
(
年度)
现服务项目:
服务市(地、州):
姓
名
性
不
照
片
服务期间 考核情形 及奖惩情形
民
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身份证号码
学
历
院
(系) 专
业
服务地点
服务起始 时刻
担任职务及任职时刻
户籍所在地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家庭通信 地址及电话
个人简历
本人承诺
1、本人自愿参加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保证本人有关信息真实。
2、本人将按照规定的时刻及时前往相应服务地报到,并服从岗位分配,除不可抗力外,不以任何理由拖延。
3、服务期间,本人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打算的治理规定,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4、服务期满,按时离岗,并做好工作交接。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市(州、地)引导和鼓舞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引导和鼓舞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注:此表可复制
贵州省引导和鼓舞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
制
贵州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协议书
甲方:
(县级“引导办”)
地址:
乙方:
(聘用人员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丙方:
(服务单位)
地址:
按照贵州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工作的要求,为明确聘用人员、服务单位(乡、镇)、县级“引导办”三方在聘用人员参加选聘到村任职中的权益和义务,经协商,聘用人员、服务单位、县级“引导办”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乙方将在丙方
(岗位)任职,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一、协议签订的差不多条件
第一条
乙方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意愿。有扎根基层服务的信心和热情。经甲方审核,认为乙方符合择优选聘条件,同意聘用乙方为到村任职人员。
二、甲方、丙方的权益和义务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协议期间,有权对乙方实行全程治理。甲方、丙方要负责落实乙方的服务岗位、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等保证事宜。关心解决乙方遇到的困难和咨询题。
第三条
甲方负责对丙方的日常治理和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实行经常性检查和半年、年终检查的工作制度。
第四条
甲方和丙方对乙方在协议期间履行职责情形有监督、诫勉及通报的权益,对乙方考核情形、违反纪律及处理结果有权装入个人档案。
三、乙方的权益和义务
第五条
提供个人资料给甲方、丙方,向甲方、丙方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形。
第六条
在规定的时刻内到服务单位报到,若遇专门情形不能按时报到,需提早告知甲方及丙方,并需征得同意,否则视为自动舍弃。
第七条 协议期间,享受“黔委厅字[2008]37 号”文件所规定的待遇及保证政策。
第八条 乙方要服从分配,虚心学习,联系群众,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同意甲方、丙方的治理,充分运用把握的知识和技能为基层群众服务。
第九条 协议期满,按时离岗,并做好工作交接。协议期间由于躯体状况等专门缘故不能连续履行协议的,应按规定向丙方及甲方提出申请,经市(州、地)“引导办”核准后,报省“引导办”批准,方可离开服务单位,并不再享受有关待遇和保证政策。
四、丙方的权益和义务
第十条 向乙方提供工作资料,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形及服务岗位的有关情形,明确对乙方的工作要求及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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