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人才新政12条要求国有企业推行(3篇)

来源:公文范文 发布时间:2024-08-20 15:40:03 点击:

篇一:人才新政12条要求国有企业推行

  

  山西日报评论招才引智携手逐梦新征程

  听,这是多么暖心的话语:“相逢是首歌,同行是你和我……我在山西等你们!”12月19日,山西省面向长三角地区高校人才引进暨选调生政策宣介会在上海举办,郑重发出“求才帖”。招聘范围之广、优质岗位之多、薪酬待遇之优,生动阐释了正处于高质量转型发展关键时刻的山西,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视创新驱动、更加重视人才引进培养、更加热切期盼与长三角地区高校的合作。事实再次充分证明,招才引智入晋来、携手逐梦新征程,已成为全省上下共同的热切期盼和坚实行动。

  “在新基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上不断取得突破”“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为山西实施创新驱动、打造创新生态、推动转型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山西是全国唯一的“全省域、全方位、系统性”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同时也是国家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省份。高端人才和青年才俊响应山西招才引智呼唤、携手逐梦新征程,定会大有作为、前程远大。

  用非常之力,竞非常之功。今年,全省科学技术大会召开,人才新政“12条”出台,省级人才政策和服务事项“两清单”发布,引进多位名校高层领导和一批高端领军人才入晋,先后走进北大、清华和长三角地区“双一流”高校开展人才引进暨选调生政策宣介活动,全省首次开展“人才宣传服务月”活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全年仅有的一场专家咨询服务活动放在山西举办……招才引智、士争凑晋,人才尽情施展才华,携手逐梦新时代,正在三晋大地蔚然成风。

  人到半山路更陡,船到中流浪更急。今日山西,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高校布局

  优化调整力度空前,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科学装置加快布局……不仅为全省上下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释放出巨大空间、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也为招才引智、携手逐梦新征程,确立了新目标、提出了新要求。

  三晋大地,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历史上,不仅留下了国家级重点文物530处、占全国十分之一还多,更铸就了太行精神、吕梁精神、右玉精神、晋商精神等“富矿”。5年来,仅长三角地区8所“双一流”高校,就有132人考取山西定向选调生,占到招录总数的18%。而今,正处于大变革、大创新、大发展中的山西,涌动着发展热潮、孕育出蓬勃生机。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选择了山西,就是选择了启航人生的发展快车、选择了施展才华的上善之地、选择了成就梦想的理想家园。

篇二:人才新政12条要求国有企业推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引进人才留新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7.22?

  【字

  号】新政办

  〔2022〕62号

  【施行日期】2022.07.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

  正文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引进人才留新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

  新政办

  〔2022〕

  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引进人才留新创新创业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2022年7月4日第9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

  新乡市引进人才留新创新创业若干政策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建立以“人才留新创新创业”为核心的人才保障体系,打造人才留新创新创业“全链条”精细化服务模式,提升人才综合服务效能,营造高质量的人才发展环境,制定以下政策。

  一、实施企业自主认定人才模式

  (一)“人才+企业+项目”人才认定模式。围绕我市“装备制造、食品制造、轻纺、化学工业、建材”等5大传统支柱产业,“生物与新医药、电池及新能源、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等4大战略新兴产业,“基因工程、氢能与储能”2大未来产业,引进的新兴产业重大项目、龙头企业设立人才自主认定试点,试点单位新引进的研发人才实行自主认定。

  研发人才应实施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的项目,由企业按照人才工资薪金、创新创业项目实施情况认定人才,研发人才经认定后报市委人才办核准,按照《新乡“牧野英才2.0”三年行动计划》和本政策规定中对应的人才类别享受同等待遇。

  1.试点确定程序。按照《新乡市高层次人才及其他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中A、B、C、D类人才认定职责分工,由市委人才办统筹协调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共同审核备案企业自主认定试点单位名单,核实申报单位纳税总额信息、人才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总额信息、人才工资薪金银行流水信息。

  2.人才认定标准。国际一流人才(A类):企业引进的科研水平或技术成果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具有开创性和重大价值的顶尖人才,或国际顶尖的企业经营及金融管理人才,不限制工资薪金额度。

  国内一流人才(B类):科研水平或技术成果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引领性和重要价值的国家级领军人才,或国际著名的企业经营及金融管理人才,企业主要技术研发负责人(指企业总工程师、首席技术官等),上年度工资薪金(税前)收入在50万(含)以上。

  省内一流人才(C类):科研水平或技术成果处于省内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较大发展潜力的省级领军人才,企业研发部门负责人(指技术中心、实验室、工程中心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上年度工资薪金(税前)收入40万(含)—50万元。

  青年拔尖人才、急需急缺人才(D类):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成果,在科研活动中崭露头角、脱颖而出,具有一定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拔尖人才,企业中其他承担重大技术攻关或产品开发项目的高级技术研发人才,上年度工资薪金(税前)收入在20万(含)—40万元。

  3.管理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相应人才分类认定资格及相关待遇,纳入个人失信记录。丧失或违背其所必须具备的政治思想条件和职业道德的;弄虚作假、谎报成果、业绩,骗取资格的;擅自离职、不履行规定职责,工作渎职、失职、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需要取消人才分类认定资格的情形。

  4.评估机制。试点单位名单每年更新一次。对大力引进符合我市新兴产业、重点项目需要人才的单位纳入试点范围。每年对自主认定试点单位进行评估,对未能发挥试点作用或未达到试点单位设立条件的取消自主认定试点资格。各类人才支持期为三年,支持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对离开我市或不再与单位履行合同协议的,以及评估结果不合格的,停止拨付奖励资金,不再享受有关保障待遇。

  二、实施人才安居保障工程

  采取实物配置和货币补贴相结合,有步骤、分层次、多渠道、多形式解决高层次人才住房问题。实物配置是指向引进高层次人才直接提供限价人才住房、人才公寓的保障方式,分为出售和租赁两种。出售和租赁方式根据房源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实物配置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模式,房源主要包括:政府出资收购、长期租赁或统一建设的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其他方式筹集的住房。货币补贴

  是指政府发放货币补贴供引进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或租赁社会住房的保障方式,分为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两种。

  (二)设立“青年驿站”。市本级依托现有宾馆、公寓、公租房等设立“青年驿站”,建设200套住房挂牌“青年驿站”作为来新创新创业人才临时周转住房,为经认定的人才提供一定期限(7天)的免费住房,房租资金由受益财政和用人单位分别承担。根据“青年驿站”实际运行情况和人才需求,科学调整“青年驿站”住房数量,对符合条件的住房进行挂牌。

  市本级每年对已挂牌“青年驿站”的住房进行评估,建立淘汰机制,对不符合条件的摘牌退出;对有意愿申请挂牌“青年驿站”的住房,符合条件的及时评估验收挂牌。各县(市)、区分别设立本地“青年驿站”,参照市本级办法为到本地区企业创新创业人才提供周转住房保障。

  1.保障对象。对市本级“生物与新医药、电池及新能源、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等4大战略新兴产业和“基因工程、氢能与储能”2大未来产业领域企业引进青年人才,与用人单位(企业)达成就业意向并经审核认定后,可安排入住青年驿站,提供免费住宿、就业咨询、人才交流等综合服务。

  2.申请程序。由用人单位(企业)填报申请表,通过我市“一站式”人才服务窗口或“河南政务网”网上办事平台申请,按照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3.管理机制。建立“青年驿站”保障工程信息共享机制,杜绝重复享受等违法违规现象;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失信联合惩戒系统;取消本人及所在单位申请各类人才政策的资格;对不符合政策享受情形的,及时进行调整。

  (三)给予租房补贴支持。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经认定的A、B、C、D类人才),尚未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且未承租住房的给予租房补贴;按照A类人才每月4000元、B类人才每月3000元、C类人才每月2000元、D类人才每月1500元标准,在1年内分别享受租房补贴。

  对在新高校毕业1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留新就业创业(需在“生物与新医药、电池及新能源、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等4大战略新兴产业和“基因工程、氢能与储能”2大未来产业领域),且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租房补贴;按照博士研究生每月15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000元、本科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每月500元标准,在1年内分别享受租房补贴。

  补贴标准视情况调整,符合我市其他人才政策补贴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原则执行。

  (四)给予人才公寓入住支持。凡是在我市无自有房产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在行政、事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或者持有本市市区营业执照和2年以上完税证明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均可申请。具体政策详见《新乡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

  (五)给予购房补贴支持。对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其本人或配偶在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照类别可申请一次性A类人才50万元;B类人才20万元;C类人才15万元;D类人才12万元;E类人才10万元(博士)、5万元(硕士)、2万元(本科)购房补贴。具体政策详见《新乡“牧野英才2.0”三年行动计划(试行)》。

  三、实施引进人才保障性政策

  (六)给予生活补贴支持。1.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暂时未找到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到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单位申请就业见习,按月领取生活费,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对离校2年内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弹性工作等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按个人实际缴纳社保费的三分之二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2.已就业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到我市企业就业的青年英才(E类人才);在新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到我市“生物与新医药、电池及新能源、节

  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等4大战略新兴产业和“基因工程、氢能与储能”2大未来产业就业的新乡人才战略联盟高校成员单位(河南师范大学、新乡医学院、河南科技学院、新乡学院、河南工学院、新乡职业技术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学历层次三年内分别享受每人每月(博士)2000元、(硕士)1500元、(本科)1000元的生活补贴。

  高技能人才(F类人才),新引进或新晋级到我市企业就业的高级技师和技师,按职称对应层次三年内可分别享受每人每月2000元、1500元的生活补贴。

  具体政策详见《新乡“牧野英才2.0”三年行动计划(试行)》。

  3.全职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设立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贴经费,全职在站博士后,享受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贴10万元。办理进站手续后,凭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备案的《博士后进站审核表》和设站单位出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备案证明》申报补贴5万元,出站时取得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博士后证书》,再申报补贴5万元。具体政策详见《新乡市加强博士后工作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实施办法》。

  (七)给予创业资金支持。对在新高校毕业生留新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为三年。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及在校生留新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营业一年以上的,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开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对大中专学生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内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三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补贴(年补贴限额10000元)。

  (八)给予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支持。企业新型学徒制补贴标准为中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6000元;与企业签订半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企业连续工作半年以上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含技师培训项目,其中高级技师集中培训时

  间不少于5天)或转岗培训的职工,完成培训学时且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初级工1200元/人、中级工16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技师40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补贴(高级技师参加有技能人才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的技能提升培训,不少于5天且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2000元/人补贴);取得培训合格证的,给予700元/人补贴;初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给予800元/人,参加3年一次复审培训并换发新证的,给予200元/人补贴。

  (九)给予技能大赛获奖选手资金奖补。对我市推荐的世界技能竞赛(以下简称世赛,含世界技能大赛、国际残疾人奥林匹克职业技能竞赛)金牌、银牌、铜牌、优胜奖选手及其专家教练团队参照国家相应标准给予奖励。对获得国家级一类大赛前五名的选手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8万元、6万元、4万元、3万元奖励,命名选送单位“新乡市高技能人才优秀培育基地”。对获得省级一类大赛前三名的选手,分别一次性给予1万元、8000元、6000元奖励,命名选送单位“新乡市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对市级一类大赛前三名的选手和“新乡市技术能手”获得者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奖励。

  (十)给予用人单位引进高技能人才支持。鼓励支持用人单位引进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中原技能大奖获得者、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站)领办人和急需紧缺高级技师等高端技能人才,引进的高技能人才经考核认定,可直接命名“牧野工匠”或“牧野大工匠”。对我市引进省外优秀高技能人才的企事业单位,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补。

  四、实施中介机构引进人才奖励政策

  (十一)中介机构引进人才奖励。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猎头等相关业务)为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全市范围内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成功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符合新乡

  “牧野英才2.0”规定的A、B、C类人才和人才团队)来新乡市创新创业中起关键作用的可按照要求申报。介绍引进A类人才的,每引进1人奖励3万元;介绍引进B类人才的,每引进1人奖励2万元;介绍引进C类人才的,每引进1人奖励1万元。各县(市)、区参照本政策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对为本地区企业引进人才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放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补贴。

  五、升级“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

  (十二)完善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加强新乡市政务服务大厅(市民中心)“一站式”人才综合服务窗口服务水平,畅通“一窗受理、一口受理、一事全办、并联办理、全市通办”等服务模式,为高层次人才、海外人才、专业人才、青年人才等各类人才提供优质服务,打造跨部门、综合性、门户型、便捷化的人才服务综合体。依托人才综合服务窗口设置人才服务专线,为引进人才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办理等高质量服务。

  提升人才线上服务水平,强化“一网办理”服务功能,将涉及科技、工信、人社、住建等部门的人才服务事项,纳入新乡政务服务网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人才服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网办。在电子社保卡中加载“新乡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功能,推进全市各类人才“一人一卡”。全市人才相关部门应主动与电子社保卡网上数据对接、信息共享,探索推行开展人才生活工作、创新创业等相关服务业务“一卡通”。

  本政策所需资金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原则,由受益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负责兑现落实,市财政对受益财政高层次人才专项资金支出按30%给予奖补(全职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和中介机构引进人才奖励由市财政全额拨付),人才项目如所在县(市)、区无力承担,亦可按照“谁负担,谁受益”的原则,由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负责兑现落实。各级财政要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鼓励支持用人单位给予引进人才更加优惠的政策支持。

篇三:人才新政12条要求国有企业推行

  

  “国资国企改革与混合所有制实施”汇编资料(实务手册)

  --最新政策权威解读、改革模式/实施路径、成功案例解析、实战操作技术、疑难解答、方案设计实例

  、高价值研究成果

  2015年8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对改革目标和原则、分类推进国企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国资监管体制等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实质上已经拉开了国资国企改革的帷幕。两年多来,国务院办公厅、多个部委先后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等多个政策文件,从国企分类和分层改革、改革国资管理体制、非国有资本参与混改、国有资产交易、员工持股试点等方面制定了更为具体的规定,为全国各地推进国企混改工作构建了基础性的政策框架。

  国资国企改革是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是未来5年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项目。随着国资国企改革的政策体系初步形成,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务院国资委多次明确要求“全面推进国企改革‘1+N’文件落地见效”、“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十九大报告再次重申“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自从混合所有制改革被中共中央列为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以来,央企和地方国企混改呈现“有序推进、多点开花”的态势,诸多成功案例也提供了可参考、可推广的经验和借鉴。可以说,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必选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发力点,国资国企改革已经成为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将会逐步向纵深推进。

  国资国企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如果缺乏创新的思路、周密的策划、稳妥的实施,将很难取得理想的效果,甚至可能留下改革后遗症。中电瑞华咨询公司整合国内顶尖的专家、学者资源,深入研究国资国企改革的重大理论和实务问题以及典型成功案例,编写了《“国资国企改革与混合所有制实施”汇编资料(实务手册)》(咨询热线:)。这套资料不仅政策依据权威可靠、成功案例丰富,而且专业性和操作性强,能够为准备实施改革的国有企业和国资监管机构领导提供高价值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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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编资料内容简介

  第一部分:国企改革背景与最新政策解读

  1、我国国企改革历程回顾与形成的经验教训剖析;2、历经30余年实践探索形成的国企改革中国模式及其面临的挑战;3、新一轮国企改革的背景、特点和方向;4、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理论起源及发展、实施逻辑与路径解析;5、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出台的国资国企改革最新政策解读(包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

  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等最新政策文件的深入解读)。

  第二部分:国企改革的最新进展、疑难问题解析和改革路径选择

  1、中央企业改革试点和部分省市国企改革进展情况;2、国务院国资委2016年推出的“十项改革试点”详解;3、国企改革新政下需着重把握的四个重大问题;4、容易导致国企改革“豆腐渣工程”的几大错误倾向;5、新一轮国企改革的难点解析;6、推动国企改革的方法论和策略选择;7、撬动国企改革的“超级杠杆和支点”详解(顶尖专家的开创性研究成果)--有效解决国企混改、职工持股的五大关键性难题,实现国家、企业和职工多赢:8、当前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和实施路径。

  第三部分: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的难点解析、策略/模式选择和实施路径

  1、新一轮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的要点解析;2、如何实现从“管企业为主”到“管资本为主”的重大转变?3、如何建立三层次的国资管理体制框架?4、管资本的范围或边界如何界定?5、国有资本投资与运营公司的基本概念、主要特征和功能定位;6、国资监管机构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职责边界;7、如何管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8、如何从体制上破解长期存在的“一管就死、一放就乱”难题,真正增强国有企业经营活力?9、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扭曲的症结解析及改革方略;10、全球国有资本经营典范――淡马锡模式详解;11、案例解析:三家大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转型与专业化市场化运作的成功实践。

  第四部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操作模式、实战技术以及典型案例详解

  1、知易行难的混合所有制改革;2、如何确保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取得良好成效?3、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五大关键问题及应对方式和策略选择;4、国企混改的八大范式、适用范围以及对应的典型案例详解;5、国企混改的典型成功和失败案例解析(十九个真实改革案例详解,含16-18年多个最新案例);6、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的权威指引(中电瑞华咨询公司专家团队在所承接的某省级国资监管机构财政预算项目中制作此指引,获得该单位高度认可,并下发到所监管企业作为改革指导性文件;该指引包含国企混改的一般流程、六大主要环节的操作要点等);7、如何打造国企混改的活力源?8、国企混改中如何灵活运用优先股政策?9、国企改革新政将掀起企业并购重组浪潮;10、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流程和操作要点;11、国企混改面临的主要风险点以及风险规避之道(含典型案例解析);12、决定混改成败的六个关键性因素。

  第五部分:国企职工持股的政策解读、经验教训总结、模式选择和实战操作技术

  1、全面梳理、解读与国企职工持股相关的政策规定(含最新出台的职工持股试点意见);2、十余年来国企推行职工持股的历史经验和教训总结;3、国企推行职工持股的难点解析;4、职工持股新政下推行国企职工持股的“成功密码”――国企职工持股3684实施模型详解(三个可选突破口、六种持股模式、八大核心实施要素、四套辅助工具);5、目前尚不符合员职工持股试点意见所要求条件的国企,如何创新设计改革方式和操作路径,依法依规分步推进混改和职工持股工作?6、国企混改与职工持股整合推进的六大模式、适用范围及对应的典型案例详解;7、职工持股的操作要点详述;8、职工持股的六种可选载体及其适用性、利弊分析;9、职工持股的管理机构设置及运作模式;10、国企混改中预留股权(用于新引进人才股权激励)的操作方法与技巧;11、国企或混合所有制企业职工持股的多个典型成功案例解析(含:认购权分配、股权流转和退出机制等);12、如何运用好“股权激励”这一重要的制度资源?

  第六部分:国有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的政策解析、操作模式及实战技术

  1、国有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的全面梳理与解析;2、股权激励的理论基础、历史演变及最新发展;3、股权激励的七种典型模式、适用范围及对应的典型案例;4、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的“九定实战模型”;5、股权激励的相关财税问题处理;6、多个股权激励成功案例详解:如何让股权激励真正落地并取得预期成效;7、国有科技型企业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的成功之道;8、附录:股权激励方案的具体实施流程、方案实例及配套文书范本。

  第七部分:改制上市的模式选择、基本流程、实战操作要点以及典型案例解析

  1、我国资本市场的基本架构以及主板、创业板等四大证券市场的概况与差异分析;2、国企改制上市的十三种模式、适用范围以及对应的典型案例详解;3、国企改制上市的流程与具体操作步骤详解;4、改制上市前的具体准备工作;5、企业上市前常用资本运作模式解读;6、某大型国有企业集团近两年改制上市的历程及方案详解。

  第八部分:职工安置的政策解析、实战操作要点及疑难问题处理

  1、不同国企改革类型下的职工安置要点详解;2、全面梳理、解析国企改革改制所涉及的职工安置政策;3、哪些类型的国企改革需重点设计职工安置方案?哪些类型的国企改革不需重点关注职工安置问题?4、涉及职工安置的常见错误做法(极易形成隐患或改革后遗症);5、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职工安置方案实例(含各类典型的职工安置问题处理办法)。

  第九部分:混改后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变革

  1、公司治理的经典模式与在中国的实践情况分析;2、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研究的五维度分析框架(包括企业的股权结构、核心高管职工的分配等)详解;3、对国内大量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治理结构分析以及所获得的研究发现;4、如何在混合所有制企业逐步构建商业化、可持续的公司治理结构?5、如何打造治理结构竞争力?6、揭开“高效董事会”的奥秘;7、世界

  一流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解析。

  第十部分:央企及央企下属企业改革(2015-2018年)的成功案例解析

  基于国务院国资委等国家权威部门的内部交流材料,涵盖近三年来涌现的数十个国企改革成功案例(央企下属企业)解析,包括个性化的改革背景、具体做法及实际成效、专家点评等,改革范围涉及“落实‘1+N’系列政策文件、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体制、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企业资源整合与优化配置、业务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等方面。

  上述标杆企业结合本企业实际和特点,坚持因地制宜、一企一策实施改革,不仅取得了良好的改革成效,而且受到国务院国资委的高度评价,能够为央企及其下属企业改革提供可参考、可复制的经验和借鉴,是真正权威、可靠的参考样板。

  第十一部分:地方国有企业改革(2015-2018年)的成功案例解析

  基于国务院国资委、各省市国资委等国家权威部门的内部交流材料,涵盖近三年来涌现的数十个地方国企改革成功案例解析,包括个性化的改革背景、具体做法及实际成效、专家点评等,改革范围涉及“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体制、企业资源整合与优化配置、业务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等方面。

  上述标杆企业(均属各省市优秀的地方国有企业)结合本企业实际和特点,坚持因地制宜、一企一策实施改革,不仅取得了良好的改革效果,而且受到本省市国资委及国务院国资委的高度评价,能够为地方国有企业改革提供可参考、可复制的经验和借鉴,是真正权威、可靠的参考样板。

  第十二部分:改革方案设计实例以及配套文书写作范本

  (含近两年获批的多个最新改革方案)

  1、某大型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方案(获批稿);2、某央企集团下属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方案(获批稿);3、某大型国有全资公司增资扩股实施方案(获批稿);4、某大型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方案(2018年5月获批稿,属员工持股试点企业);5、某中型国有企业职工持股实施方案(混改的配套子方案-获批稿);6、某大型国有企业职工持股实施方案(混改的同步实施方案-获批稿);7、某大型国有企业改制实施方案(获批稿);8、某大型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获批稿);9、某大型国有企业主辅分离与辅业重组改制方案;10、某大型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实施方案;11、某大型国有全资公司以增资方式实施混改的公告(含增资方式、意向投资者资格条件、择优选择方案等);12、某中型国有全资公司以增资方式实施混改的公告(含增资方式、意向投资者资格条件及评判标准、竞争性谈判的评分要点等);13、国有企业改制公告;14、募股说明书范本;15、自然人联合体协议书;16、国有产权交易合同;17、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范本;18、股权转让协议;19、吸收合并协议;20、债务转移三方协议书;21、职工股权管理办法……

  适合对象:全国各大行业的国有企业、国有全资和控股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副书记、财务总监、战略规划、企改、企划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各级国资委、政府主管企业部门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收费标准:*3980元/套*本资料约100余万字,共7册(精装本),不分拆出售*另外免费赠送《国有企业改革政策法规文件汇编》

  *购买两套以上,价格优惠10%购买方式:*请电话咨询,汇款并告知工作人员(包括汇款单位、快递地址及收件人联系方式)

  *收到汇款后两日内以快递方式寄出资料和发票(可开"资料费"、"图书"、"培训费"或"咨询费"发票)

  *咨询热线:(客服QQ:992947341)

  联系人:刘敏

  汇款账户:*公司全称:中电瑞华(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账号:020008090920011576附:已订购国企改革汇编资料的部分典型企业

  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艺集团公司、一汽吉林汽车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通号通信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港航局勘察设计院、攀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下属的多个高科技子公司、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公司、中核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中油瑞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航集团地勤有限公司、航科院(北京)科技发展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中国交通物资有限公司、西宁特钢集团公司、天津市交通集团公司、天津长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天津南开房屋建筑工程公司、天津中环电子集团下属单位、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山东济南城建集团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济钢集团铁合金厂、山东高速集团下属企业、山东中铁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四川交投置地有限公司、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四川德阳)、中国二重机械集团公司(四川德阳)、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四川泸州老窖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重庆能源投

  资集团下属单位、陕西省西安爱生技术集团公司(西北工业大学365无人机研究所)、中航工业西安翔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陕汽集团下属单位、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公司、河南高速公路实业开发公司、洛阳轴承下属单位、辽宁省华锦化工集团公司、铁煤集团热电厂、铁煤集团水暖厂、黑龙江省大庆油田电力集团、大庆油田水务公司、大庆高新物业管理公司、黑龙江农垦建工路桥有限公司;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广新控股集团下属企业、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粤海控股集团下属企业、广州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中钞科信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公司(广州)、国药集团广东省医学检验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同煤集团宏远工程公司、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公司、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股公司下属单位、浙江省盐业集团公司、浙能舟山煤电公司、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公司、长江宜昌航道工程局、长江空间信息技术工程公司、湖南省华天实业控股集团、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博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控研究所、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下属企业、河北国控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承德水务集团公司、江西赣粤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方兴科技有限公司、大唐环境产业集团公司;

  广西省社会科学院、山东青岛市国资委、江苏南京市国资委、河南洛阳市国资委、四川巴中市国资委、甘肃银川市国资委、陕西宝鸡市国资委、新疆若羌县国资委、辽宁沈阳市审计局、中国能建集团公司下属单位、中国铁塔股份公司下属单位、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博大经开建设公司、天津某发动机研究所(军工单位)、河南平煤神马集团下属单位、安徽徽商集团、甘肃定西交运集团公司、中南设计集团下属子公司、中石油吉化集团下属单位、新时代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全国各地众多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

  ★资料编写单位简介:

  中电瑞华咨询公司--国企改制与股权激励咨询专家!

  十余年来(始于2005年),中电瑞华咨询公司核心专家成功运作了产权改制、企业重组、资产和债务处置、主辅分离、职工持股、人员分流安置、公司治理、薪酬和用人管理机制变革等方面的大量咨询项目,客户范围涵盖发供电、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石油化工、钢铁、采矿、文化传媒等众多行业以及多个省、市级国资监管机构,积累沉淀了许多标杆型的成功案例以及丰富的改革实务经验。

  国企改革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特性,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操作方式注定难以取得理想效果。中电瑞华咨询公司率先倡导、践行“集成化研究、全要素咨询、嵌入式服务”的咨询模式,并构建了阵容强大的专家顾问团队和全职咨询师队伍,致力于帮助客户解决兼具政策性、复杂性、敏感性的各类改革难题。如果您有国企改革方面的难题,请与我们联系

  (一)面向中小型国有企业的咨询服务

  (注:本系列注重运用成熟的解决方案和实务经验,力求以较低的咨询费支出,帮助客户获得显而易见的高价值咨询成果/回报。)

  1、“国企混改、职工持股以及治理结构变革”专题咨询服务;

  2、“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与混改实施”专题咨询服务;

  3、“资产债务处置、企业重组及人员分流安置”专题咨询服务;

  4、“国有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专题咨询服务;

  5、“厂办大集体改革”专题咨询服务。

  (二)

  面向大型国有企业的咨询服务

  1、“国企混改、职工持股以及治理结构变革”方案设计及辅导实施服务;

  2、“产业发展/转型、资本运作与创投制度创新”整合方案设计及辅导实施服务;

  3、“资本管控与运作体制”专题咨询服务;

  4、“法人治理结构变革”专题咨询服务;

  5、“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专题咨询服务;

  6、“子公司股权多元化改革”专题咨询服务;

  7、“资产债务处置、企业重组、主辅分离及人员分流安置”专题咨询服务;

  8、“厂办大集体等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专题咨询服务。

  (三)中电瑞华的专业能力和经验

  1、服务于多家省、市级国资监管机构――自成立以来,中电瑞华咨询公司曾应多个省、市级国资委的邀请,受托制定“公司制企业改制操作指引”、“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操作指引”、“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操作指引”、“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操作指引”等方面的改革指导性文件,帮助指导所监管企事业单位改革重组的实务操作,均获得较高的评价。

  2、拥有国企改制重组咨询的“梦之队”――中电瑞华咨询公司汇聚众多改制专家、财税专家、资深律师、资深管理咨询专家,能够一揽子解决改制、重组、财务、税务、法律、管理等全维度的专业问题,从而帮助企业规避各种政策、法律风险,最大程度减少改革阻力、提升改革成效。

  3、掌握全要素国企改革的核心技术――多年秉承“创新超越、精益求精”的专业理念,潜心研究国有企业改制的核心理论问题以及成功的改革实战经验,较全面完成了从方法论、改制模式、七大板块方案设计到精细化的实战操作等完整的技术积累。在深入研究全国数十家改制成功企业和大量失败案例的基础上,中电瑞华咨询公司结合自身多年咨询实战经验,研发推出多项创新研究成果,具有极高的应用价值。

  4、丰富的实战经验、庞大的改革案例库――专家团队核心成员曾深入数以百计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现场,对企业内部诸多方面的共性和个性问题都有相当程度的了解,并开展了卓有成

  效的咨询辅导工作;专家团队投入大量时间与精力,对世界各地成功和失败的企业改革、经营管理实践进行全面深入的总结研讨,构建了庞大的“国企改革改制案例库”和“全球卓越绩效企业最佳实践库”。

  5、创新研发多项独到的研究成果,助力解决职工持股、国资交易、战投引入等方面的疑难问题--骨干职工持股、国有资产交易、战略投资者引入是此轮混改的核心议题,不仅政策性强、敏感度高,而且相关方案的设计质量将直接决定改革是否合法合规以及改革的成效高低。基于多年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和省、市级国资委服务的丰富经验以及穿透式的政策法规研究,中电瑞华咨询公司专家团队创新研发多项独到的研究成果(涉及员工持股、国有资产交易等领域),能够帮助国有企业解决多方面的改革疑难问题,真正实现国家、企业、员工真正“多赢”的改革成效。

  ◆

  部分专家顾问简介

  1.王润秋: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原副局长、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高级研究员、中国国新控股公司党委常委、中电瑞华咨询公司特聘顾问。从国家经贸委到国资委,从事国企改革、重组、管理、发展研究指导二十余年。曾在地方大型国企从事一线经营管理工作,国资委成立后负责央企重组具体操作,涉及100多家50多组央企重大重组事项。2007年调入国务院派驻央企监事会,具体负责中石化等十多家企业监督检查工作。2009年重返国资委企业改革局,负责央企管理提升、风险管理、集团管控、改制上市、股东管理。作为理论造诣深厚、实务经验丰富的国企国资改革专家,曾担任国务院国资委“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研究课题”的主负责人、总执笔人,该课题研究成果以国务院国资委文件上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并中央改革领导小组,最终修订形成2016年印发的《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

  2.施明旺:中电瑞华咨询公司董事合伙人、专家委员会成员、国企改革实战专家;多年潜心于国企改革、员工持股、公司治理、标杆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咨询实践,主持完成对国内数十家改制成功企业和大量失败案例的深入研究分析,创新提出“竞争性国企混改的八大范式”、“国企混改中职工持股的3684实施模型”等咨询方法体系;曾接受某省级国资监管机构委托,制定“公司制企业改制操作指引”、“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操作指引”、“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操作指引”、“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操作指引”等方面的改革指导性文件,获得高度评价;参与或主持中国乐凯集团公司、江西中恒建设集团公司等数十家单位的咨询研究或辅导项目,具有丰富的国企改革咨询经验。

  3、曹凤岐教授:中电瑞华专家委员会成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并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投资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金融学会副会长等职。曹教授长期从事

  宏观经济管理、股份经济、金融与证券方面的教学与科研工作,是最早提出在中国要进行产权制度改革、推行股份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学者之一,在经济体制改革理论与实践方面具有很深的造诣,做出了突出贡献。

  4.颜雷:资深管理咨询专家,高级合伙人,国际内审师(CIA),注册会计师。曾任德勤中国高级顾问,为多家国内企业、跨国公司提供全面的财务、改制重组、资本运作和辅导上市服务,在企业改制重组、财务管理、薪酬与绩效管理、战略规划等方面有丰富的咨询经验。

  5.李继贞:资深财税专家,高级咨询顾问。曾担任大型企业集团财务总监十载,拥有近二十年的企业财税管理及筹划实战经验,担任多家大型集团及上市公司财税顾问,具有坚实的财税管理知识,丰厚的财税实战工作经验及管理技能。

  ◆专家团队咨询辅导过的部分企业

  广东粤电集团公司、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江西中恒建设集团公司、中国乐凯集团公司、北广传媒集团公司、武钢集团矿业公司、鲁能瑞华电气公司、山东阳谷电缆集团、洛阳龙羽集团、新希望集团、三一重工、美的电器、TCL国际电工;山东省青岛市供电公司、济宁市圣地电业集团公司、山西省晋城市供电公司、临汾市供电公司、河南省洛阳市供电公司、周口市供电公司、南乐县电业局、河北省唐山市供电公司、安徽省宿州市供电公司、濉溪县供电公司、云南省曲靖市供电公司、国电集团九江发电厂、华电集团乌鲁木齐苇湖梁发电公司、广西水电集团、四川广安电力集团;中石油管道公司、中石油勘察研究院、广州石化、北京石化、兖州煤业、同煤集团、平煤建工;中国黄金、铁道部三院、东阿阿胶、航天科技、BP佳阳、金蝶软件、特变电工;北京卷烟厂、天津卷烟厂、许昌卷烟总厂、上海烟草印刷、福建省烟草公司、云南楚雄烟草;北京移动、上海移动、中邮科技、廊坊邮政、唐山邮政、南京速递物流局;长城汽车、福田汽车、南方汽车股份、东风汽车、江淮汽车、长安汽车、一汽青岛公司等。

  公司总部: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甲49号(中国人民大学北邻)

  咨询研究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超级蜂巢写字楼A2-15层

  咨询热线:

  网址:

  山东运营中心:济南市华龙路2218号东方丽景大厦A座14层

  联系电话:6☆欢迎访问国企改革门户网站――中国国资国企改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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