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自私巨人》读后感3篇
来源: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12-31 20:15:04 点击:
《自私的巨人》读后感1 寒假里,我阅读了奥斯卡·王尔德写的童话—《自私的巨人》。我们学过的巨人的花园也是出自这一篇文章,这一篇文章让我再一次懂得了能和别人一起分享的快乐才是真正的快乐的道理。 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自私巨人》读后感3篇,供大家参考。
《自私的巨人》读后感1
寒假里,我阅读了奥斯卡·王尔德写的童话—《自私的巨人》。我们学过的巨人的花园也是出自这一篇文章,这一篇文章让我再一次懂得了能和别人一起分享的快乐才是真正的快乐的道理。
从前,一个巨人有一个漂亮的大花园,孩子们每次放了学都会跑到这里来玩。有一天,外出的巨人突然回来了,他厉声呵斥,孩子们吓坏了,纷纷逃窜,巨人在花园周围砌起围墙,竖起了一块闲人莫入,违者法办的告示牌。
不久,北风呼啸,隆冬来临,刺骨的寒风吹起雪花,巨人孤独的度过了漫长的严冬。春天终于来了,村子里开满了鲜花充满了鸟叫,但巨人的花园里仍然是冬天。一天早上,巨人看见,一道阳光从窗户外射进来,花园里鲜花盛开,绿树成荫,孩子们在欢乐的玩耍,巨人又发脾气,孩子们看到巨人便纷纷逃窜。只有一个孩子在桃树底下,桃树的叶子也没有掉落。这件事让巨人突然明白了是孩子们带来了春天这个道理,是自私让春天远离了他。
这篇故事让我知道了能和别人一起分享的快乐才是真正的.快乐,像我们学过的给予是快乐的,保罗让小男孩坐了车,他们两个同样得到了快乐。像在地震灾害中,如果没有那些勤劳的志愿者,我真的想象不出来我们的祖国将会变成什么样。
让我们好好学习吧,长大后为祖国做出无私的奉献!
《自私的巨人》读后感3篇扩展阅读
《自私的巨人》读后感3篇(扩展1)
——自私的巨人读后感5篇
自私的巨人读后感1
今天,我读《自私的巨人》这篇文章,读完后,我有很多感悟。
从前,有一个巨人的花园,常年有活泼的孩子在里面玩耍。可是,这个巨人非常的自私,他砌起了一道高高的围墙,不让那些孩子进去玩。连鸟儿都不能飞进去,树木都不在开花结果。春天、夏天、秋天都没有去过他的花园,他的花园天天都是寒冷的冬天、北风、雪和霜,别人的花园每个秋天都是丰收的果实。有一天,冰雹把巨人的.围墙砸开了一个洞,孩子们从这个洞爬进去玩耍,顿时花园里立刻变成春天。鸟儿又回来了,有一棵树都开花了,可是,巨人已躺在花园里的大树下,死了。
读完后,我觉得做人不能太自私,不然会一个朋友都交不到。举个例子来说吧,在我家附近住着一位哥哥,他爸爸给他买了一个篮球。一天,他在小区里的球场打球,有个人想和他一起打,碰到了他的球,他立马打了人家一拳。后来,那个人去告诉他的朋友,从此,一个人都不理他了。
《自私的巨人》故事真不错,我非常喜欢。
自私的巨人读后感2
我今天看了一本书,名字叫《自私的巨人》。巨人有一个美丽的大花园,花园中绿草铺满了大地,像星星般美丽的花儿在草地上绽放着。亭亭玉立的果树上硕果累累,小鸟们在枝头上鸣叫着,孩子们每天都在花园里嬉闹着,一天,巨人回来了,他不让孩子们在这里玩,并在花园外筑起一道围墙,从此,孩子们再也没有玩耍的地方了,花园里失去了生机,寒气笼罩着巨人的花园,园子变成了一个覆盖着积雪的冬天。
看到这些,巨人心想:“我是个多么自私的人啊”!我现在明白春天不愿意到我的花园里来的原因了,我要推倒所有的围墙,让这个花园成为孩子们玩耍的美好乐园!
冬天逃走了,春天又来到了花园里,花园里又传出孩子们欢快的笑声。可是在一个早上,孩子们又到巨人的花园里玩耍时,发现巨人躺在树下死去了,他的身上覆盖着白色的花朵,孩子们都为巨人的善良而流下了泪水。
自私的巨人变成了善良的巨人,花园里到处都留着爱的痕迹!
自私的巨人读后感3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文章的名字叫《自私的巨人》,这篇文章使我受益匪浅。
这篇文章讲的是关于一个巨人和一个男孩的事,从前有一个美丽的花园,花园里有一群孩子在快乐的玩耍。突然有一天花园的主人,一个自私的巨人回来了,他看见了孩子们在花园里玩耍,就大发脾气,把孩子们赶走了。巨人还在花园的周围盖了一面墙,防止孩子们再来玩。可怜的孩子们只能在满是灰尘和石块的马路上游荡。这时,春天来了,但巨人的花园里却仍是寒冬,北风呼呼的刮着,吹的屋顶上的石板乱飞。有一天,绝人听到阵阵美妙的声音传来,原来是孩子们从墙上的小洞里爬了进来,这时春天又回来了花园,巨人也热情的欢迎他们,这时巨人惊奇的发现花园外站了一个男孩,巨人走过来,这个小男孩一点都不害怕。巨人问这个小男孩怎么了,小男孩说他也想去玩,巨人把男孩抱到了花园里。从此以后巨人和小孩子们成为了好朋友。春天也一直待在了花园里,这里成了最美丽的花园!最后年老的巨人也在爱神的环抱之下安详的死去了,他的身上盖满了鲜花。
读了这篇文章,我很感动,巨人对孩子们态度的改变是他的人生也改变了,一个孤独的寒冬变成了充满欢乐的春天,最后在爱的环抱下死去,他只是让小朋友们进来它的花园里玩耍就得到了那么多的爱。这篇故事让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做人一定不能自私自利,这样会使自己的人生像寒冬一样冰冷凄凉,没有人关心。要多为别人着想,因为为别人付出一点,就会得到很多的回报,还要和大家和睦相处,互相帮助,我们都会拥有一个美好的春天!
自私的巨人读后感4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让我印象深刻,内容是这样的:有一个巨人,他很高壮,他住在一个大大的花园里,里面长满了绿茸茸的草,美丽的鲜花,还有几棵桃树,真是一个美丽的地方。
这么好的地方,吸引了很多孩子都想进来玩,可是,巨人却很自私,说这是他的地方,不让别人进。
有一次,自私的巨人外出,这时,孩子们才敢溜进去玩,这时这里像个快乐的大家庭!几年后,巨人回来了,他看见孩子们,马上吼道:“快出去,这是我的地盘!”孩子们都吓得四散而逃!
从此,这里的花不开了,鸟儿也不再唱歌了,春天来的时候,村子里到处都开满了小花,只有巨人的园子里什么也没有,唯有大雪和冰霜,它们倒是很开心,在院子里到处跑,就连夏天和秋天也不来了,它们都说巨人非常自私。
几年后,巨人后悔了,他现在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春天不来这儿了。他马上把围墙推倒,真诚地邀请孩子们来这里玩,让自己的花园成为孩子们的游乐场!
没几天,树枝发芽了,小草长出来了,花儿开放了,鸟儿翩翩起舞,唱着歌儿,花园又变回原来的春光灿烂的模样!
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自私的人总在抱怨朋友太少,过于孤独,那是因为他们的自私为自己关上了一扇通往友谊和快乐的大门,我们要用宽广的胸怀,无私地去接纳朋友和友情!
自私的巨人读后感5
《巨人的花园》里有一个巨人,离开自己的城堡七年了,回来才发觉孩子们都在自己的花园里玩耍。开始时巨人大声吼叫,吓走了可爱的孩子们。但他也同时把花园里的一切勃勃生气也吓走了——花朵不再开放,鸟儿不再歌唱,春天不再降临,留下的是整日的寒冷和冰霜。
巨人在某天早上醒过来的时候,听到了鸟儿的歌声,以为春天来临了,但其实是小孩子们从围墙的小洞里爬到了花园里的树枝上。这时,鲜花开始打扮自己,小鸟欣喜舞蹈,蝴蝶翩翩起舞,花园恢复生机。可院子里却还有一棵树是被冰雪覆盖着的,那是因为在树下的那个小男孩够不到树枝,无法爬到树上去。巨人就用自己身躯托起男孩,放到了树上,那个小男孩还亲吻了他。
——“孩子们,这是你们的花园”,“孩子们才是所有花朵中最美丽的”。从那以后,巨人一直没看见小男孩过。
很久以后,巨人又见到了小男孩,那时巨人已经年迈。当他看到小孩的手掌和手脚各有两个钉痕时,立刻怒气冲冲。可小男孩却说那是爱的伤痕。突然巨人的心中不知为何产生了巨大的敬畏之情,一下就跪倒了。这时,小男孩开口了“你曾让我在你的花园玩耍,现在也来我的花园吧,那就是天堂。”
最终,巨人躺在一棵树下,身上盖着白花。
这篇故事告诉我们,自私是十分不好的行为,我们不能像一开始的巨人一样,只是自己一个人独享好东西;这样是永远得不到别人的认同和理解的,也不可能交到一个真正的好朋友。但巨人意识到错误以后,知错就改。当那些小朋友又来玩的时候,巨人并没有把他们赶走,而是和他们欢乐地玩耍。我觉得只有无私的人才能得到一个好朋友,一个真正的知己。如果自私,那就不可能会拥有快乐的时光;只会一个人孤零零的,没有一点儿热闹的感觉。
突然,我醒悟过来。对待别人不能自私,要如同对待自己一样;如果你对别人自私,别人心里肯定不是滋味,假如换做你,你也不好受。所以我们应该慷慨﹑大方﹑体贴别人,让所有的同学﹑大人都成为我们真正的好朋友,从而获得一辈子的快乐。
《自私的巨人》读后感3篇(扩展2)
——《自私的基因》初中读后感3篇
《自私的基因》初中读后感1
大约是年龄的原因,现在的我对所有的小说丧失了兴趣,只肯去阅读一些我感兴趣并能记住的书藉。
英国人理查德道金斯在40多年前出版的《自私的基因》是我很感兴趣的科普读物,我曾向很多朋友推荐过。当下,我与全*的人们一样都因疫情而宅在家中,对于有趣的书,当然值得再次翻阅。
时间回到40亿年前的地球,科学家们将那时的海洋称之为“原始汤”,在原始汤中极偶然的产生了大的有机分子,某个时刻,一个非凡的有机分子偶然形成,它能够复制自己,这之后漫长的时间里,生命产生。
几十亿年后,它们早已不是海洋之中游曳的分子了,它们在天空中飞翔,它们在山林中奔跑,它们遍布地球的每个角落,它们是你,它们是我,它们是我们。
科学家们称它们为基因,而我们就是基因生存的容器。此时坐在电脑前的你,或是正在你旁边呼呼大睡的猫,我们的身体里,总有着某些共同的相似的基因,它们都来自于40亿年前的原始汤。
基因是不朽的。它们一代一代的从一个个体转到另一个个体,并用自己的方式操纵着这些个体:它们将在这些个体衰老死亡前抛弃个体容器,实现转移。以这样的方式,它们在亿万年的时间里,得以永存。
个体是不稳定的,它们不停地出现与消失,生命渺小如微尘,但是基因却像钻石一样长存。
我们人类的生命是短暂的,短的几年几十年,长不过百年。我们会发现,从大概率上来讲,体弱多病的总是老年人,而年轻人总是显得身强体壮。那是因为,基因这个鬼东西,它需要人们在年轻强壮时生育繁衍,一旦实现后代延续,基因已经得到了传承,那么,之前的那个躯体容器,老、破、残、死,都不再影响基因的生存,再也与它无关,将会得到它无情的抛弃。
所以基因就是自私的。有的基因能生存100万年以上,而有的基因甚至第一代都熬不过,原因在于长寿的基因都掌握着看家本领,即它们善于制造供它们生存的容器,它们让容器一代代的进化适应环境。地球上生物大灭绝共发生了五次,最近的一次是6500万年前的恐龙大灭绝。随之而消逝的,是它们的基因。
按照理查德道金斯的定义,运气不论好坏并无规律可循,一个一贯败阵的基因不能怪自己运气不好,因为它本来就是个“坏的”基因。这一点,与达尔文的进化论是一致的。
虽然地球上物种灭绝了一次又一次,但始终还是有生存下来的物种,原始人“阿尔迪”的第一块骨骼化石于1992年在埃塞俄比亚出土,他生活在距今440万年以前。亦即,我们人类,在这个地球上已经繁衍了440万年。
我们尽管已经完成了基因的繁衍功能,但就每个个体来说,还是想要尽量地生存得更加长久,不甘于只是承载基因的容器。理查德道金斯发现,成功基因的一个普遍特性就是,它们通常把它们的生存容器的死亡时间拖至个体生育之后。
因此,他提出了两个有趣的观点,第一,人类可以延长生育时间,即可以拖到40岁以后再繁衍后代,这样才能让基因对你手下留情;第二,我们可以想办法去“愚弄”基因,让它以为它所寄居的个体比实际的要年轻。即,你在一个老年个体中越能模仿或模拟青年个体的特点,不论这些特点看来是多么表面化,那个老年个体应该生存得越久。
这是一种“拟态“。
其实在自然界中为了生存下去,物种的拟态比比皆是。比如枯叶蛱蝶,会拟态一片枯叶来逃避昆虫天敌的猎杀,使它生存期更长久;兰花螳螂不仅可以拟态成白色,还可以随着兰花的生长而变色,更是迷惑天敌猎杀猎物的高手。
中年人或老年人拟态年轻人,就可以迷惑基因,让它以为你还很年轻,于是,它会给你更长的岁月。
如果说这本书带给了我什么启示,那就是更加坚定的保有我的赤子之心,保有身上的少年气。既然生物学上已经给出了支持年轻化的理由,那么在心灵上也就更加释然了。所以你才可以像年轻人一样任性妄为敢爱敢恨,所以你才可以像年轻人一样勇敢热血异想天开,因为你的基因啊,它就以为你是一个年轻人啊!
人到中年的周华健弹着吉它微笑着唱出《少年》:“昂首走了好久好远,在世界的尽头撒野,却想念最初的少年……我唱着每一首歌,留住的快乐。有些路用力走着,有些伤用生命愈合,我还能微笑着活着……岁月总是跑在灵魂的前面,好在还有一点信念陪我们完成每一天。别忘记心中的少年,狂奔的勇敢的最初的少年“。
别忘记心中的少年。他像钻石一样永存。
《自私的基因》初中读后感2
我们的基因从何而来?不朽的双螺旋——这只是《自私的基因》第三章的小标题,却是道出了基因的最基本特点,从远古而来。
我们人类是复杂而高级的物种,有思想、有技术,能控制地球上的资源、对其他物种有生杀予夺的权力,是地球的主宰。而作者理查德·道金斯却认为基因控制了人类以及其他一切物种:地球上千姿百态的物种都只是生存机器。是谁的生存机器?是基因的!我们都是同一种复制基因,即双螺旋DNA分子的生存机器。
根据道金斯的理论,在我身上存在的双螺旋,一个来自父亲、一个来自母亲,这二条DNA的基因组上溯至唐宋元明清三国秦汉春秋战国到三皇五帝,基因组一脉相传,我相信在近3000年的时间里,我的DNA没有大的突变,我和我的祖先在作为人类这个物种上也没有多大的改变,一代又一代的祖先同时也包括我,我们的躯体作为保护基因的载体,为基因的正常运作提供了稳定环境的“皮囊”。而基因所做的只是复制、遗传。
几乎要把自己作为宇宙中心的人类来说,作者的这个观点有点让人难以接受,我们作为基因的载体,也只承担了一个短暂的瞬间而已,我们所作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我们的基因能在更长时间、更多空间里长久的遗传下去。我们以及其他一切动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创造的机器,以供基因源源不断的复制生存下去——这就是本书的论点。
道金斯在本书中向我们阐述了这样的观点,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征。成功的基因一个突出特性就是其无情的自私性,这种基因的自私性通常会导致个性行为的自私性;同时基因为了达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会滋长一种有限的利他主义。但这种利他主义的出发点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我们所认同的无私的母爱,作者的观点确是:母爱不过是自私的维护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后代得以延续并优化的体现。虽然这个观点太过无情,却也让人无法辩驳。
刚才说过我们的基因和几千年前祖先传给我们的那条DNA没啥大的差别,但大不同的是我们所处的环境、几千年文化科技知识的积累,社会总体氛围等等,这一切的发展可以说更有利于生存机器的生存。
作者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时说道:“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抗拒那些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时,我们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输到我们脑子里的自私母体。”我们作为基因的载体而被创造,但我们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
人类社会发展至今,基因也以另一种温和的方式来体现自私的一面,比如这几千年间形成的社会道德体系、法律法规等,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基因的个体自私行为要适应群体发展的需要,就如上面提到的有限的利他主义。
基因想要绵绵不绝的延续,他的载体就需要一个稳定的生存环境、很好的社会氛围,于是人类这个物种基因,为了更好的繁衍生息,保护着其他低等物种,保护着地球这个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盘。
基因在客观上是自私的,和谐发展始终是这个社会必不可少的元素。比如目前肆虐全球的新冠病毒基因,一上来就想灭杀宿主人类,终将会被人类灭杀,如果其基因变异到能和人类共存,那将是长久的胜利。独乐乐,体现的是基因个体的自私,众乐乐,体现了基因既利他更利己的自私,说明基因已经开启了更高级的自私行为。
《自私的基因》初中读后感3
这段时间有机会品味过《自私的基因》这本对当今社会有着巨大影响的巨作,真是思绪万千。在我看来这就好比对达尔文的《进化论》有着相辅相成的作用,它得意更好的向人们展示基因传承之间的重要联系和本质所在,我想基因是没有错的这只是他单纯的本能而已。
其实从本质上来说生物所谓的行为其实都是由本身的基因来操作控制的,打个比方父母会对自己的后代尽心尽力会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保护自己的后代,人人都知道因为父母是爱我们的。
然而通过书中的观点来看根源可能并不是那么的正确,因为一切都会归根于基因的内在的自私行为,也就是基因想要传承下去那么就会给予父母一种要保护自己的孩子的本源意识以此来达到让自己的基因后代生存下去的目的。听上去是残酷的,但其实从基因的角度来说这就是为了生存下去而必须存在的手段。
想来这听上去是十分残酷的,也会有人去质疑此观点的正确与否,其实不管它是不是彻底遵循规律的,但这无疑就值得我们去细细品味。
本书的作者公开表明自己是无神论者,所以此作品也是其用来阐述自己观点的重要著作之一。当我们读过此书之后我们不得不去深思,人的根源就是基因内部的潜意识,基因的生存意识也是天生的。
就像有的人做的是自私的事情,有的人却喜欢无私的奉献。其实这无非是“利己行为”和“利他行为”的差别,在我看来本质上都是为了能够是自己过得更好。也就是说这里的自私的基因并不是我们所想像的那种只会为了私欲而进行无休止的行为的贪婪的人,其实是在某一种情况下我们为了是自己能够更好地保全下来我们不得不去选择明面上对我们有利的一方面,因为从基因的角度来说我们必须要在能够保全自己的情况下才会去选择适当的进行无私行为。
打个比方,当一个父亲在和他很好的朋友进行合作一起打拼开公司时,自己的孩子这时需要进入大学进修,老父母也已经年迈,正是最需要经济支持的时刻,若是继续进行这种不稳定的赚钱方式无疑是具有很大的风险因此就算是对方觉得不理解觉得是你对不起他,但是为了自己的家庭我想大部分人都会选择这个时候去向对你抛出橄榄枝的稳定企业奔去。就此而言我们仔细想想这到底能不能够称为自私呢?这就是之前提到过的所谓不论是利己还是利他都是为了让自己过得更好。
就像有的人认为一直帮助别人就是自己的乐趣,自己就能够过得很快乐这从另一方面来说就是为了能够让自己得到快乐而做出的无私行为。所以从根本上还是没有改变基因自私的本质。
基因最大的乐趣与根本目的所在就是扩大领地,传承后代。然而雌雄之间的结合也在基因的思考范围之内,计划生育对于基因来说是必要的。
然而不同的物种也决定雌雄利益的不同。在人类之间雌雄结合就好比开了一家公司而后代就好比经营盈利,在整个公司的经营之中雌性一般付出资源的较多,因此雌性会十分慎重的选择。
这也是基因的本能自私主义所在,同时基因为了能够更好的生存也就是利己就会选择帮助他人比如大鱼需要小鱼去对他的口腔进行清洁,就会吞入一些小鱼,然而在这同时小鱼也要生存也是为了自己能够更好的生存下去就会吃一些大鱼体内的营养物质,这也无法说出到底是谁不厚道,这就是基因为了能够更好的成长,为了能够传承的更久远因此将自己与他人就行合作,这也就是为了能够强大自己。
纵观整部书籍得知我们*时所理解的自私与无私与基因的自私并不是一回事我们行为上的利己行为和利他行为不过是基因为了更好的发展自己从而变化而出的不一样的行为,自私的基因就是如此,本书观点深刻到需要我们去反复斟酌。
《自私的巨人》读后感3篇(扩展3)
——自私的巨人优秀读后感心得作文 (菁选3篇)
自私的巨人优秀读后感心得作文1
《自私的巨人》讲的是一个巨人的故事,这个巨人很自私,他为他的所作所为付出了代价,后来他意识到了自己的自私,并且作了改变,结果会怎么样哪?我来告诉你吧。
巨人有一座美丽的花园,孩子们一放学就到花园里去。他们倾听鸟儿歌唱,并互相高声喊着:我很快乐……。有一天,巨人回来了,他看见许多小孩子在他的花园里玩耍,非常生气,就把孩子们赶出了花园,而且还在花园周围盖起了高高的围墙。从此,巨人的花园里不再有春天,快乐的不是孩子,而是冬季、北风、雹子、霜……它们在花园不停地转,匆忙地奔跑,肆虐着花园……。巨人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自私,非常渴望孩子们再次来到他的花园里。一天,巨人发现孩子们从高墙的一处小洞中钻进了花园里,坐在树枝上,那里立刻花开满园。但是有一处墙角仍然是那么寒冷;因为那里有一个小男孩,个子太低,到不了枝头,非常伤心。巨人走出家门,用他有力的双臂拥起男孩,把他送上了枝头。那个男孩万分感激巨人,拥抱了他,吻了他,巨人感到非常快乐。从此以后,孩子们天天来。但是,人不会不老的,巨人一天天变老,一天天衰弱,可他只见了一次那个小男孩,巨人非常想他,希望能再次帮助那个他。一天天过去了,巨人觉得自己再也看不到那个小男孩了。忽然有一天,巨人醒来,发现了那个男孩,便和他一起去了天堂。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人不要自私,否则你会像没有孩子的花园一样,没有生机,没有生命力;如果你去掉自私,你就会像春天的花园,小鸟在歌唱,有生机,有生命力。假如老师自私,有知识不教给我们,那世上就没有爱因斯坦,人们就会生活在一个缺乏智慧的黑暗世界里;假如大家自私,不帮助别人,那么这世上就没有雷锋精神,人们就会生活在一个寒冷的世界里。所以我们的生命不需要自私。
自私的巨人优秀读后感心得作文2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让我印象深刻,内容是这样的:有一个巨人,他很高壮,他住在一个大大的花园里,里面长满了绿茸茸的草,美丽的鲜花,还有几棵桃树,真是一个美丽的地方。
这么好的地方,吸引了很多孩子都想进来玩,可是,巨人却很自私,说这是他的地方,不让别人进。
有一次,自私的巨人外出,这时,孩子们才敢溜进去玩,这时这里像个快乐的大家庭!几年后,巨人回来了,他看见孩子们,马上吼道:“快出去,这是我的地盘!”孩子们都吓得四散而逃!
从此,这里的花不开了,鸟儿也不再唱歌了,春天来的时候,村子里到处都开满了小花,只有巨人的园子里什么也没有,唯有大雪和冰霜,它们倒是很开心,在院子里到处跑,就连夏天和秋天也不来了,它们都说巨人非常自私。
几年后,巨人后悔了,他现在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春天不来这儿了。他马上把围墙推倒,真诚地邀请孩子们来这里玩,让自己的花园成为孩子们的游乐场!
没几天,树枝发芽了,小草长出来了,花儿开放了,鸟儿翩翩起舞,唱着歌儿,花园又变回原来的春光灿烂的模样!
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自私的人总在抱怨朋友太少,过于孤独,那是因为他们的自私为自己关上了一扇通往友谊和快乐的大门,我们要用宽广的胸怀,无私地去接纳朋友和友情!
自私的巨人优秀读后感心得作文3
寒假里,我阅读了奥斯卡·王尔德写的童话—《自私的巨人》。我们学过的巨人的花园也是出自这一篇文章,这一篇文章让我再一次懂得了能和别人一起分享的快乐才是真正的快乐的道理。
从前,一个巨人有一个漂亮的大花园,孩子们每次放了学都会跑到这里来玩。有一天,外出的`巨人突然回来了,他厉声呵斥,孩子们吓坏了,纷纷逃窜,巨人在花园周围砌起围墙,竖起了一块闲人莫入,违者法办的告示牌。
不久,北风呼啸,隆冬来临,刺骨的寒风吹起雪花,巨人孤独的度过了漫长的严冬。春天终于来了,村子里开满了鲜花充满了鸟叫,但巨人的花园里仍然是冬天。一天早上,巨人看见,一道阳光从窗户外射进来,花园里鲜花盛开,绿树成荫,孩子们在欢乐的玩耍,巨人又发脾气,孩子们看到巨人便纷纷逃窜。只有一个孩子在桃树底下,桃树的叶子也没有掉落。
这件事让巨人突然明白了是孩子们带来了春天这个道理,是自私让春天远离了他。
这篇故事让我知道了能和别人一起分享的快乐才是真正的快乐,像我们学过的给予是快乐的,保罗让小男孩坐了车,他们两个同样得到了快乐。像在地震灾害中,如果没有那些勤劳的志愿者,我真的想象不出来我们的祖国将会变成什么样。
让我们好好学习吧,长大后为祖国做出无私的奉献!
《自私的巨人》读后感3篇(扩展4)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0篇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
我们从何处来?将要到哪里去?
在达尔文之前的人类,都觉得自己是神的子孙,或者是跟神有某种关系,然后达尔文横空出世,拿着一堆动物的骸骨和化石,对狂妄自大的人类说:别做梦了,咱们不过是猴子的亲戚而已,咱们的老祖宗包括地球上一切卑贱的生物,咱们也终将被更高级的生物所代替。
达尔文的这些话即使是在今天看来,也是很难接受的,看看日本人就知道了,让他们承认自己的爷爷辈曾经干过伤天害理的事情都那么难,更何况承认自己是猪狗的后代呢?
不过《自私的基因》的作者又给我们提供了另一条思路,当然作者自己也说,这种新思路甚至在达尔文时期就已经初现端倪了,什么思路呢?那就是,我们只不过是基因制造出来的保护壳而已,世间的生物只不过是各种不同形式的保护壳,大家存在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帮助基因繁衍下去。
说得更简单一点儿,作者认为,咱们其实就是一辆*,而驾驶员就是基因。
不太好接受是吧?没关系,如作者所说,这只是一种思路而已,当然他觉得这种思路更加符合事实。
暂且接受这个观点,看由此出发能推导出什么结论。
首先,这个理论肯定了人类在生物界的特殊性。因为人类之前的进化,全是依靠基因的突变,这种方式漫长而无效率,而人类产生之后,人类就可以利用杂交等技术使得进化变得有方向性了,而更进一步,人类可以改变基因,创造出任何生物。
这个结论听上去有伦理问题,而且也很可怕呵呵,没关系,后面的结论大多是比较有意思的。
基因的寿命无限长,而它的载体却没必要很长。这是对生老病死的一种解释,因为只要有繁殖,基因就可以把自己延续下去,而我们——基因的载体,只要完成了这个任务,那继续活下去也就没啥用了,所以当人完成了抚养未成年人的任务之后,就要面对死亡。
基因不会直接控制我们,而是生产出我们之后听之任之,就像程序员与电子游戏,程序员编出来游戏后就不做什么大的修改了,只要把它放到市场上就好,成功的游戏留在市场上卖钱。
一个社会的领导者总是少的,群众总是多的,厉害的人总是少的,受欺负的总是多的,因为基因博弈论证明,少数鹰派和多数鸽派是种群的最佳搭配方式。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2
大约是年龄的原因,现在的我对所有的小说丧失了兴趣,只肯去阅读一些我感兴趣并能记住的书藉。
英国人理查德道金斯在40多年前出版的《自私的基因》是我很感兴趣的科普读物,我曾向很多朋友推荐过。当下,我与全*的人们一样都因疫情而宅在家中,对于有趣的书,当然值得再次翻阅。
时间回到40亿年前的地球,科学家们将那时的海洋称之为“原始汤”,在原始汤中极偶然的产生了大的有机分子,某个时刻,一个非凡的有机分子偶然形成,它能够复制自己,这之后漫长的时间里,生命产生。
几十亿年后,它们早已不是海洋之中游曳的分子了,它们在天空中飞翔,它们在山林中奔跑,它们遍布地球的每个角落,它们是你,它们是我,它们是我们。
科学家们称它们为基因,而我们就是基因生存的容器。
此时坐在电脑前的你,或是正在你旁边呼呼大睡的猫,我们的身体里,总有着某些共同的相似的基因,它们都来自于40亿年前的原始汤。
基因是不朽的。
它们一代一代的从一个个体转到另一个个体,并用自己的方式操纵着这些个体:它们将在这些个体衰老死亡前抛弃个体容器,实现转移。以这样的方式,它们在亿万年的时间里,得以永存。
个体是不稳定的,它们不停地出现与消失,生命渺小如微尘,但是基因却像钻石一样长存。
我们人类的生命是短暂的,短的几年几十年,长不过百年。我们会发现,从大概率上来讲,体弱多病的总是老年人,而年轻人总是显得身强体壮。那是因为,基因这个鬼东西,它需要人们在年轻强壮时生育繁衍,一旦实现后代延续,基因已经得到了传承,那么,之前的那个躯体容器,老、破、残、死,都不再影响基因的生存,再也与它无关,将会得到它无情的抛弃。
所以基因就是自私的。
有的基因能生存100万年以上,而有的基因甚至第一代都熬不过,原因在于长寿的基因都掌握着看家本领,即它们善于制造供它们生存的容器,它们让容器一代代的进化适应环境。地球上生物大灭绝共发生了五次,最近的一次是6500万年前的恐龙大灭绝。随之而消逝的,是它们的基因。
按照理查德道金斯的定义,运气不论好坏并无规律可循,一个一贯败阵的基因不能怪自己运气不好,因为它本来就是个“坏的”基因。这一点,与达尔文的进化论是一致的。
虽然地球上物种灭绝了一次又一次,但始终还是有生存下来的物种,原始人“阿尔迪”的第一块骨骼化石于1992年在埃塞俄比亚出土,他生活在距今440万年以前。亦即,我们人类,在这个地球上已经繁衍了440万年。
我们尽管已经完成了基因的繁衍功能,但就每个个体来说,还是想要尽量地生存得更加长久,不甘于只是承载基因的容器。理查德道金斯发现,成功基因的一个普遍特性就是,它们通常把它们的生存容器的死亡时间拖至个体生育之后。
因此,他提出了两个有趣的观点,第一,人类可以延长生育时间,即可以拖到40岁以后再繁衍后代,这样才能让基因对你手下留情;第二,我们可以想办法去“愚弄”基因,让它以为它所寄居的个体比实际的要年轻。即,你在一个老年个体中越能模仿或模拟青年个体的特点,不论这些特点看来是多么表面化,那个老年个体应该生存得越久。
这是一种“拟态“。
其实在自然界中为了生存下去,物种的拟态比比皆是。比如枯叶蛱蝶,会拟态一片枯叶来逃避昆虫天敌的猎杀,使它生存期更长久;兰花螳螂不仅可以拟态成白色,还可以随着兰花的生长而变色,更是迷惑天敌猎杀猎物的高手。
中年人或老年人拟态年轻人,就可以迷惑基因,让它以为你还很年轻,于是,它会给你更长的岁月。
如果说这本书带给了我什么启示,那就是更加坚定的保有我的赤子之心,保有身上的少年气。
既然生物学上已经给出了支持年轻化的理由,那么在心灵上也就更加释然了。所以你才可以像年轻人一样任性妄为敢爱敢恨,所以你才可以像年轻人一样勇敢热血异想天开,因为你的基因啊,它就以为你是一个年轻人啊!
人到中年的周华健弹着吉它微笑着唱出《少年》:
“昂首走了好久好远,在世界的尽头撒野,却想念最初的少年……我唱着每一首歌,留住的快乐。有些路用力走着,有些伤用生命愈合,我还能微笑着活着。
岁月总是跑在灵魂的前面,好在还有一点信念陪我们完成每一天。别忘记心中的少年,狂奔的勇敢的最初的少年“。
别忘记心中的少年。他像钻石一样永存。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3
当断断续续托了好几天才把这本书看完的时候,说实话已经把一些当时觉得很有趣的东西忘得差不多了,但还是有很多东西值得去写一片读后感的,《自私的基因》一书唤起了我对认识自身的渴望,它远离寻常人生的科学和我们自己密切相联。
现代生物学告诉我们,即便是我们的子孙后代,事实上也无法真正延续我们自己,我们的身体只是一群彼此协同也勾心斗角的基因组所暂时构建以延续它们自己的机器,在生物界甚至不是构成我们自己的基因组而仅仅是基因,按照有性生殖的模式,我们的子代事实上只能继承我们基因组的一半,数代的传递之后,我们同子孙之间的亲缘关系同任何一个陌生人之间可能就已经相差无几
然而事实上并没有这么严重,因为在人类社会中,代代相传的更重要的东西是文化传统和观念,是它们将人群凝聚在一起。所以道金斯说应该通过教育来实现这个公共的理想。
连生物的利他行为,其出发点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即:帮助别人是为了别人能帮助我.虽然整本书所阐述的观点很有说服力,语言也比较通俗易懂,但毕竟作为学术性的东西有点过于纯粹,我们可以不完全相信甚至崇拜它,但绝对可以在某处受点启发,用新的视角去窥探很多也许不曾被注意的东西。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4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仅仅多了一个变数。怕是再细微的谬误,在时间长河不断积累下,都会被无限放大。也正是这些细微的谬误,成就了你我,成就了这个美丽的世界。
因此,谬误再不是贬义。错也成了无限可能的一种。我们总是做着各种各样的尝试,每种尝试在某个角度总有一种有利于某一个个体或集体,现实或虚拟的解释。便是这种解释,让我们在尝试的过程中获取着不同体验。再由自然法则大刀阔斧的挑剔着尝试的结果。
成功是一种结果,失败是一种结果,坚持是一种结果,放弃也是一种结果。每种结果都将在新的世界生根发芽,以各种形式将结果的信息传递给其他人。再由其他人根据自身生长环境对于这种信息作出相应的反映,或接受,或排斥,都成了信息的映射。
书中描述一个蛮有意思的角度,肉体是基因开的车,每个基因都希望可以稳定的长久的尽可能多的传播出去。基于这个假设,基因会根据道路的变化调整车的轨迹,改变车的外貌,甚至改变车的功能。
似乎与前些日子的一些感悟相佐——信息的表征是传播。如果把基因也看成一个个信息包,所有表现出来的,无非是如何保障让自己的信息可以完整的传播出去。
这里又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信息的传播是需要载体的,这些载体除了携带信息本身,还携带了更多东西。这些附加的东西最初可能并不重要,但是随着传播次数的增加,附属的东西可能会反向影响信息本身。
比如人们对黑暗,对高频噪声的恐惧。很可能就是直接被写在了基因里,源自百万年间人们受到的来自黑暗来自发出高频噪声的物体的侵害。在病毒中可能更容易找到这样的例子,比如对抗生素免疫的变异体。变异的病毒分类出的个体同样具有免疫的特性。
如此,会反思生不带来死不带走,归尘归土的说法。其实我们世间往来一遭是为了留下些什么的。比如后代在某种程度上是50%的我们自己,又比如著书立说,工作生活的过程中,我们也把自己对世间万物的态度与感悟辐射了出去。不管愿意不愿意,与我们接触的人与物都会因为我们而发生或多或少的改变。而这些改变有极大的可能会有部分通过遗传或者其他形式再次辐射出去。
换而言之,只要我们活着,我们就在不断的成为他人的或者他物的一部分。直到百年之后,或火葬,或土葬。不过是将一点残留重新划回万物运转。
再聊个小类比,一个朋友公司为了业务发展,将营销团队独立开来成为若干产品代理商,自负盈亏。若将企业看成一个智慧生命向外表征意识的话,在这个阶段,就相当于原来依附于智慧生命的组件突然也有了意识。而这些意识相当一部分是有原公司继承下来的。但是新的意识受限于原有的智慧生命。当业务发生重新调整的时候,独立开来的销售团队可能会重回组织,独立意识也将被收回。相当于人类个体的诞生于消失。
当然也有极个别发展的很好的可以脱离智慧生命的控制,独立开来另行开辟新的市场。换而为人怕是为圣,修仙之道了,也就是传说中的置身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但是并不是每个智慧生命都希望以独立自由的方式生活……这个也很有意思。
最近的感悟总是觉得一切组织都是相近的。无论是菌落,蜂群,蚁群,还是像人一样的细胞集合,亦或家庭,企业,国家。同样是遵守着类似的基本规则。总有方法可以解释归类。越是这样以为,便约觉得有个冥冥在看着我们,在写好的条条框框里快乐或者不快乐的玩耍着,爱着,恨着,悠闲着,忙碌着……
纵然基因写了许多相近,但是我们仍是彼此不同的,人间一遭,还是要留下些什么,哪怕只是给那个冥冥看呢。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5
我们从何处来?将要到哪里去?这两个问题,只要是已经开化的人就会好奇吧,当然,很多未开化的也会好奇了。
在达尔文之前的人类,都觉得自己是神的子孙,或者是跟神有某种关系,然后达尔文横空出世,拿着一堆动物的骸骨和化石,对狂妄自大的人类说:别做梦了,咱们不过是猴子的亲戚而已,咱们的老祖宗包括地球上一切卑贱的生物,咱们也终将被更高级的生物所代替。
达尔文的这些话即使是在今天看来,也是很难接受的,看看日本人就知道了,让他们承认自己的爷爷辈曾经干过伤天害理的事情都那么难,更何况承认自己是猪狗的后代呢?
不过《自私的基因》的作者又给我们提供了另一条思路,当然作者自己也说,这种新思路甚至在达尔文时期就已经初现端倪了,什么思路呢?那就是,我们只不过是基因制造出来的保护壳而已,世间的生物只不过是各种不同形式的保护壳,大家存在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帮助基因繁衍下去。
说得更简单一点儿,作者认为,咱们其实就是一辆*,而驾驶员就是基因。
不太好接受是吧?没关系,如作者所说,这只是一种思路而已,当然他觉得这种思路更加符合事实。
暂且接受这个观点,看由此出发能推导出什么结论。
首先,这个理论肯定了人类在生物界的特殊性。因为人类之前的进化,全是依靠基因的突变,这种方式漫长而无效率,而人类产生之后,人类就可以利用杂交等技术使得进化变得有方向性了,而更进一步,人类可以改变基因,创造出任何生物。
这个结论听上去有伦理问题,而且也很可怕呵呵,没关系,后面的结论大多是比较有意思的。
基因的寿命无限长,而它的载体却没必要很长。这是对生老病死的一种解释,因为只要有繁殖,基因就可以把自己延续下去,而我们——基因的载体,只要完成了这个任务,那继续活下去也就没啥用了,所以当人完成了抚养未成年人的任务之后,就要面对死亡。
基因不会直接控制我们,而是生产出我们之后听之任之,就像程序员与电子游戏,程序员编出来游戏后就不做什么大的修改了,只要把它放到市场上就好,成功的游戏留在市场上卖钱。
一个社会的领导者总是少的,群众总是多的,厉害的人总是少的,受欺负的总是多的,因为基因博弈论证明,少数鹰派和多数鸽派是种群的最佳搭配方式。
还有好多,只可惜我没耐心把它看完,因为全书都是在证明这种思路的合理性,而暂时地,这种思路对我的人生观还没有什么影响,不知道对别人如何呢呵呵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6
今天读了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这书第一版于1976年问世,逐渐获得了很高的关注,有人盛赞,也有人对它予以毫不留情的抨击,传闻是一本会颠覆读者基本观念,给予不假思索的人生观念已重创的书。对我而言,由于有心理预期,所以没有特别大的冲击,但是也触发了一些新的思考。
如果认真读完这本书,并且理解一些概率和统计基础的人,是不会过分地批评它的。我读的是三十周年珍藏版,有一些增补的内容,作者一再强调,“自私”、“目的”、“竞争”这些拟人化的描述,并不是说基因真的像人一样拥有这些信念,而是从结果和单纯的行为上看,对于不存在人类社会这般复杂文化的生物而言,两者似乎是等效的。即便是人类,很多天性也可以追溯到进化史上的前人类时期。尽管我认为这样过于科普的写作方式有其弊端,但是这不妨碍作者的“洞见”。
自达尔文以后,关于自然选择作用的对象有很多竞争的观点,而基因的维度之所以如此关键,因为它几乎是唯一代代相传的相对稳定的结构,不同基因之间通过其宿主或者说“表现型”进行相互作用(我不想用“竞争”这个词)。也就是说,在特定的背景条件下,哪个基因可以使得其主人有更高的几率产生更多适应性强的后代,那么通过一代代统计学效应的累加,它就会繁荣。这就好像传销的扩散一样。限制它的则是与它起不同效果的等位基因,通常情况下它们会形成*衡。这个过程如果拟人化地表述就是:这些基因为了自身更多的存续,而影响甚至操纵着宿主的行为。(是不是听起来有些惊悚?)
阅读过程中偶尔会陷入沉思——这种拟人化与其客观行为的重叠,究竟只是一种巧合,还是说所谓“意图”这种心理现象不过是一种幻想呢?
《自私的基因》所说的这种观点,必须放在由代际遗传而产生的统计上的累计效应来理解,如果要用来解释人类的行为,还要加上所谓“文化基因”(Meme)的维度,但即使这样,生物性基因在人类行为中依然效果显著。而这一切,在将来很可能会改变。Crisper这种高效的基因剪辑技术的出现,预示着未来,人类将全面进入基因编辑的时代——一方面是修复成年人的生理损伤,另一方面是编辑婴儿的基因以实现“超人类”。有人会说,现在这个技术只是婴儿期,有一大堆技术瓶颈,还有繁杂的伦理问题,今天不是连转基因作物都有数不清的人在批判吗?但是要知道,它带来的好处是巨大的,从根治各种绝症、遗传病到改善基因,中间只需要跨过一小步。而且人类从很久以前就开始进行动植物育种,这就是不自觉地在改变基因了,而现在盛行的产前预检,其实就是筛查并提前清除遗传病。
表面上看,人类如果不意外灭亡(诸种存在性灾难果只是导演的臆想,在今后的几百年中出现的概率不见得很高),那么人类终将赢来一个“基因”时代,而我认为这似乎恰恰是基因时代的终结。借助道金斯的工具来分析,首先,在一个“超人类”已经很普及的社会,生殖遗传对于基因的延续来说已经不再必须了,基因有了新的“出口”。子代的基因不是从父母处各取1/2了,如果改造得很多的话,那父母和子女间的天然联系,就比今天淡了很多,父母自身可能非常长寿,自己的生命有了更多自由和价值;其次,很可能一个*加一个卵子的组合模式也不是必须的了,可以从几个人身上各取一部分基因,或者干脆从基因库里抽调大量基因加入进去。这就导致,我是否把自己的基因遗传给我的后代,对于这些基因本身的繁荣来说已经不重要了,一个次大规模的编辑,完全可以瞬间扭转基因库中的排行榜;最后,甚至那种原始的遗传冲动也可能从基因库中被抹除。
在这种时候,基因库、遗传这样的概念已经过时,那基因的时代也就结束了,那时如果还存在“竞争”,必然是在一些更高层级、更抽象的层面上了,其可能性甚至超出今日想象的边界。我不愿意简单地用今天的思维和道德去判断那样一个社会,因为这些东西本身就是不断迭代的。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7
如果你是个常人眼里自私的人,那么道金斯这本自私的基因再适合不过你了,如果你是个经常无私奉献的人,那么这本书你同样需要一读。
因为读完这本书,你才能明白自私的人是如何一点一点从这个世界上被自然选择所消灭,而无私利他的人又是如何一点一点使得物种进步。
道金斯在书中提出了几个重磅的观点,这在1976年里引起了轩然*,直到今天,如果你未曾读过道金斯的著作,或不曾关注过达尔文主义和进化论的学术研究,那么可以肯定的说,这本书还是会在你的脑海里兴风作浪,让你读完一时无法*静。
他的观点主要在于,自然选择发生在基因,而不是人们通常认为的个体,甚至是类群。
这也是这本书开始后着重笔墨攻击的对象,道金斯毫不留情的用简洁明了的逻辑和生动形象的类比,弹无虚发的整体打击了支持类群选择学说的同行们。我们人类站在今天的生物成就高度,是很难去理解几百万年前基因是采取了什么样的策略才能得以繁殖进化。
已经有幸活在健全社会当中的我们,理所应当的将群体道德,群体约束,群体利益等概念强加于生物的进化原因之中,就好像非要用比特率来解释和描述飞鸽传书的传输速率,只会得个牛头不对马嘴。
事实上在生物早期发展阶段,如果在一个以群体利益为终极追求的集体中,所以个体都本能的做着利他行为,而这时如果有某个个体突变出自私的行为,它在这个群体中会享受到无与伦比的优势,不论是它可以有更多交尾的机会,或是有更有利的条件来抚养后代,自然地会将他的基因更好的传递下去。而也是道金斯在书中描述的事实,动物会进化出欺骗与检测欺骗的功能。继续上面的例子,由于这种自私的基因有了得天独厚的条件传承自己,这个本来无私利他的群体里多了许多自私自利的个体,这时出现的情况往往是双方如何通过进化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我们在这里谈论"利他"或"自私"仅仅是我们人类给予这两种生存策略的名称,但实际上策略就是策略,有效的就是好的,无效的就是坏的。当保持利他的群体可以成功分辨自私自利者的欺骗行为,自私自利者只好进化更复杂的欺骗行为或接受在自然界消失的命运,反之亦然。似乎这样的结果往往逃避不了一个群体的覆灭,但道金斯通过引入进化稳定策略来解答这个问题。
进化稳定策略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因为便于阐述,道金斯在书中往往通过一个群体当中的两种基因,两种性别,或着干脆就用两种生物来进行博弈。
事实上达成这种进化稳定策略往往需要主客观,内外部的协调统一。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淮北则为枳。一个种群或多个种群达成进化稳定策略的条件是极其复杂多变的,但是回顾历史的话,我们可以发现,实际的情况只能一分为二,要么达成进化稳定策略,要么灭绝。这种进化稳定策略帮助了一片区域内,哪怕是敌对的物种之间的稳定进化,举个例子,狮子和羚羊之间就属于进化稳定状态,当狮子第一次遇到羚羊时,很多的羚羊被捕杀了,幸存下来的羚羊无疑有着矫健灵活的基因,随着狮子群体的增大,羚羊日益快速灵巧,很多的狮子被活活饿死,而活下来的狮子不是成功忍饥挨饿,就是有着独特的捕猎技巧。刚好进化的羚羊也繁殖的越来越多供进化的狮子享用,以此周而复始。
听上去很简单,但实际上这个时间跨度极长,其他客观因素如环境,食物链等也会不同程度的影响进化稳定。但道金斯指出进化稳定策略是基因层面一定会达到的,不然这种基因就活该被淘汰掉。
道金斯对生物以及基因的解读看上去似乎有些不近人情,但恰好这也是作者想表达的,我们不应该依靠剖析高度发达的人类社会群体来试图找寻远古单细胞生物的进化策略和趋势,而是应该分割再分割,像物理学中对"上帝粒子"的追求一般去追求进化论的构成粒子。道金斯给出了他所在时代最令人满意的答卷,《自私的基因》客观公正的阐述了道金斯及他的一系列同僚所发现的生物进化规律,以及其潜在的自然选择原理及动力,如果你是个唯物主义者,那么这本书将帮助你理解自己的构造,甚至可以引发出自己该如何定位自己在进化史当中的地位这样的深度思考。
我们也可以通过自私的基因这种理论依据,去分析和解答当今社会当中的存在的各种社会现象,比如出轨,比如拖延。当然还有些更为复杂的情形比如同性恋,独身主义等,道金斯给出了他对这些问题的可能性解答,但实际上这些问题仍有待我们去进一步学习,科技进一步发展才有可能得到答案。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8
也是一本拖了很久才看完的书,在最开始看的时候,更多的关注的是自私,其次就是基因。同时对于作者比较感兴趣的原因就是作者是达尔文进化论的支持者,且反对上帝。因此想要看看是如何论述的。
“那么,自然选择是否像我在这里强调的那样,在基因间进行选择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便不会惊讶于个体生物“为了基因的利益”,表现出诸如喂养与保护亲属等利他行为,因为亲属更有可能与其共享相同的基因。这种亲属利他行为只是基因自私性在个体利他主义上的一种表现形式。
怎么说呢?作者的世界观还是蛮宏大的,从动物世界到人类世界都有所涉及,但是作为一个行为生态学家,作者更多的还是把重心放在动物行为的论述上,同时大多采用比喻的手法来对一些深奥的内容来进行论述。
作者在引言中说,本文的自私用的并不是很好,不应该用自私,但是又找不到特别好的替代词汇,因此还是选用了自私。
在书的前一段,还是能看到自私的一点影子的,比如说基因的存在更多的是为了他的更多的遗传,而人类或者动物其实都是一种生存机器,最终死亡的都是基因本身。
独立的DNA复制因子如羚羊般灵活,他们自由奔放的随世代相传,在一次性的生物容器中临时组合,而不朽的双螺旋则不停改组演替,在形成终将腐朽的肉体时磨炼,最终走向各自的永恒。
如果用科幻电影来进行比喻基因的作用的话,更多的是像电影情节中那些通过远程在地球建立基站的外星人,但是他们无法直接去占领或者控制地球,而是通过预先在电脑中的指令来控制,更类似于一种根植于深处的控制指令,乍一看好像对我们的生活并没有直接的影响,但是实际上却是在最深处控制着我们的选择与生活。
但是对于基因而言,一个个体其实并不能指望通过生育将自己的基因永久的流传下去,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人的传宗接代其实是蛮可笑的,因为你所希望遗传下去的基因组合其实是仅仅存在于你一个人身上而已,下一代已经是不同的基因组合,基因是永存的,基因组合却只是短暂而临时的。
任何一个个体基因组合(combination)的生存时间可能是短暂的,但基因本身却能够生存很久。它们的道路相互交叉再交叉,在延续不断的世代中一个基因可以被视为一个单位,它通过一系列个体的延续生存下去。
不过从基因遗传的角度来看,*古代的一夫多妻与偏好儿子还是很有道理的。首先,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条件下,男子娶很多的妻子,将自己的50%的基因通过*传给自己的后代,如果孩子越多,那么有越多的人拥有他的基因。虽然男孩与女孩其实继承了一样多的来自父母的各50%的基因,但是在一夫多妻制的`存在,使得男孩可以比女孩可以有更多的后代,从而可以将自己的基因更多更久的一代代传下去。但是也仅仅是基因而已,就像之前所说的那样,每个人的基因组合是无法遗传下去的。因此,期望通过生孩子、生男孩可以将自己的生命或者家族一直延续下去,本就是无稽之谈。
但是,虽然基因组合是临时的,但是人类社会的基因—文化却是不朽的,因此作为基因生存机器的人类确实无法通过基因获得不朽的,但是确实可以通过人类自己建造的“基因库”——文化,获得永垂不朽的,正所谓人或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不过对于大部分人而言,最终其实都是归于无而已。
那么进一步联想到现在的社交媒体,所谓自媒体其实就是为我们留下我们来过的印记提供了便利,比如说之前听过的一个段子,如果我死了,请不要关闭我的Facebook,麻烦继续帮我推送。社交媒体的发展某种意义上,也是为了人类传播文化在起作用,每个人都有可能通过这种SNS建立起自己的社交王国,成为主宰,被记住,从而不朽。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9
这段时间有机会品味过《自私的基因》这本对当今社会有着巨大影响的巨作,真是思绪万千。在我看来这就好比对达尔文的《进化论》有着相辅相成的作用,它得意更好的向人们展示基因传承之间的重要联系和本质所在,我想基因是没有错的这只是他单纯的本能而已。
其实从本质上来说生物所谓的行为其实都是由本身的基因来操作控制的,打个比方父母会对自己的后代尽心尽力会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保护自己的后代,人人都知道因为父母是爱我们的。然而通过书中的观点来看根源可能并不是那么的正确,因为一切都会归根于基因的内在的自私行为,也就是基因想要传承下去那么就会给予父母一种要保护自己的孩子的本源意识以此来达到让自己的基因后代生存下去的目的。听上去是残酷的,但其实从基因的角度来说这就是为了生存下去而必须存在的手段。想来这听上去是十分残酷的,也会有人去质疑此观点的正确与否,其实不管它是不是彻底遵循规律的,但这无疑就值得我们去细细品味。
本书的作者公开表明自己是无神论者,所以此作品也是其用来阐述自己观点的重要著作之一。当我们读过此书之后我们不得不去深思,人的根源就是基因内部的潜意识,基因的生存意识也是天生的。就像有的人做的是自私的事情,有的人却喜欢无私的奉献。其实这无非是“利己行为”和“利他行为”的差别,在我看来本质上都是为了能够是自己过得更好。也就是说这里的自私的基因并不是我们所想像的那种只会为了私欲而进行无休止的行为的贪婪的人,其实是在某一种情况下我们为了是自己能够更好地保全下来我们不得不去选择明面上对我们有利的一方面,因为从基因的角度来说我们必须要在能够保全自己的情况下才会去选择适当的进行无私行为。打个比方,当一个父亲在和他很好的朋友进行合作一起打拼开公司时,自己的孩子这时需要进入大学进修,老父母也已经年迈,正是最需要经济支持的时刻,若是继续进行这种不稳定的赚钱方式无疑是具有很大的风险因此就算是对方觉得不理解觉得是你对不起他,但是为了自己的家庭我想大部分人都会选择这个时候去向对你抛出橄榄枝的稳定企业奔去。就此而言我们仔细想想这到底能不能够称为自私呢?这就是之前提到过的所谓不论是利己还是利他都是为了让自己过得更好。就像有的人认为一直帮助别人就是自己的乐趣,自己就能够过得很快乐这从另一方面来说就是为了能够让自己得到快乐而做出的无私行为。所以从根本上还是没有改变基因自私的本质。
基因最大的乐趣与根本目的所在就是扩大领地,传承后代。然而雌雄之间的结合也在基因的思考范围之内,计划生育对于基因来说是必要的。然而不同的物种也决定雌雄利益的不同。在人类之间雌雄结合就好比开了一家公司而后代就好比经营盈利,在整个公司的经营之中雌性一般付出资源的较多,因此雌性会十分慎重的选择。这也是基因的本能自私主义所在,同时基因为了能够更好的生存也就是利己就会选择帮助他人比如大鱼需要小鱼去对他的口腔进行清洁,就会吞入一些小鱼,然而在这同时小鱼也要生存也是为了自己能够更好的生存下去就会吃一些大鱼体内的营养物质,这也无法说出到底是谁不厚道,这就是基因为了能够更好的成长,为了能够传承的更久远因此将自己与他人就行合作,这也就是为了能够强大自己。
纵观整部书籍得知我们*时所理解的自私与无私与基因的自私并不是一回事我们行为上的利己行为和利他行为不过是基因为了更好的发展自己从而变化而出的不一样的行为,自私的基因就是如此,本书观点深刻到需要我们去反复斟酌。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0
“自私的基因”是个很有趣的书名,它激起了我揭开探索生命之旅的好奇心。在没有遇到这本书之前,我觉得“基因”只是静静地呆在人类体内,并为人的一生而勤勤恳恳工作的小粒子。我也从来没有想过,基因的性质竟然可以用“自私”这样富有强烈的人类感情色彩的词语来修饰。
读罢本书,心中还在深深地惊叹造物的伟大。在“不朽的螺线圈”这一章里,作者出人意料地提到——我们,不仅仅是人类,包括地球上的千姿百态的物种都是生存机器。这样大胆的论点就进一步证明了,基因是自私的这一论点。从人类到大象再到细菌,体内的分子基本上都同属一种类型。我们都是同一种复制基因,即DNA分子的生存机器。而在我个人的主观理解上,道金斯的理论可以把我们人类的躯体解释为用于保护基因,为基因的正常运作提供稳定环境的“臭皮囊”。而我们人类在地球的活动绝大多数都受到基因行为的控制。我的惊叹在于,原来事实往往比想象更离奇。我们眼中形形色色的生命形式都是DNA所创造,并用来延续自己的生存和繁衍的机器。我们人类一直都自认为自己是地球上的万物之灵,但往往没有想到,从自然的客观规律上,我们和大多数物种一样,都是自私的DNA的掌控之物。这样说来,自私应该就是生命体的客观性质,并非含有贬义的感情色彩。当我们人类自私地想操控整个世界的时候,却未曾想过,生命的幕后还有更加自私而难以干涉的DNA分子在操控着所有物种的进化和发展。道金斯在内容的开始就毫不犹豫地抛出了这个有趣的观点,赋予了读者一种新的生物思维,并为后面的生物行为的解释做下了极其重要的铺垫。
道金斯认为,基因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因而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单位。既然自然选择的最普通的形式是指实体的差别性生存,那么,在我看来,基因之所以是自私的就合乎常理了。一个物种要在地球上繁衍和壮大,就不能用我们人类道德上所遵循的“*”来决定事情。只有那些生存能力强,优越的个体才值得种群付出更大的代价将它们保留下来;也只有它们才经得起自然选择的残酷考验;也只有它们才有足够的生命力来为物种繁衍做出贡献。就拿猫头鹰的习性来说,很多小型的猫头鹰都会生4到6只蛋,而且是先后孵化的,并不像大多数鸟类那样同时孵化。因为猫头鹰的食物比较难捕捉,在哺育期很容易遇到食物不够的情况。所以为了保持种群的繁衍,猫头鹰妈妈必须保留其中生命力旺盛的幼儿。也就是说,在不能保全的情况下,宁愿舍弃一些。这样,后孵化的弟弟妹妹们,就可以被已经长成的哥哥姐姐们吃掉。这样的做法虽然是自私而残忍的,但是从物种发展的整体来观察,却又是合理的。这就是自然选择的结果,也就是基因自私的理由。
无论是我所提及的猫头鹰的行为习性,还有作者在文章中提到的各种大大小小的生物行为,都可以说明一点:生存机器的行为有一个突出的特征,那就是具有明显的目的性。事实上,生存机器都能够深思熟虑去帮助动物的基因生存下去。在我看来,现在地球上能够保留而且存活的基因,都是经过漫长的自然选择而形成的。它们都有着适应自然的精密编码程序,甚至还有可能存在超越自然的潜在序列。用一点带有主观色彩的形容来说,基因比生物实体更早存活在地球上,它们才是真正的“江湖老手”。各种生存机器从没有任何思考能力,只是一层保护壁,到人类这种有思维能思考的极其精密的生存机器,都是在DNA分子的操作经营下渐渐完成的。基因行为的目的性因而是极其明确的,可以说为了生存下去,它们是不择手段的。
在看完整本书,心里多多少少会对人性有点恐惧,原来自私就像是动物的本能一样潜在在人类的体内,甚至在很多情况下,自私的行为却又是合理的。但是我们还是不能忘记一点,在很多时候,人类之所以可以在世界上脱颖而出,人类之所以可以与大部分动物区别开来,是因为我们有属于自己的璀璨的文明。我们有道德的约束。所以,在我们了解的生命的本质后,还是要保持意识上的清醒,保持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和人类的传统美德。基因在客观上是自私的,但我们可以在主观意识上改变我们的生活价值观。和谐发展始终是这个社会必不可少的元素。
《自私的巨人》读后感3篇(扩展5)
——《爱是不自私》读后感5篇
《爱是不自私》读后感1
在看这本书之前,我并不知道如何把爱分享给别人。但我看完它后,我不仅学到了分享爱,还揭开了爱的神秘面纱……
书中,主人公李尚宇本是一个乖孩子,但是因为爸爸的去世,他变成了一个爱打架的问题学生,过度伤心的妈妈也不知道该怎样开导他。有一天,同学介绍尚宇参加儿童义工队,利用业余时间去养老院和福利院帮助那些孤苦无依的老人与小孩。渐渐地,尚宇发现帮助别人的时候自己也很快乐。因为他懂得了分享爱,收获爱。最终,他不再迷茫,终于有了幸福的感觉。但在这个过程中,也有一波三折的时候。尚宇在参加义工队后,自己包办了所有活动,忽略了课业,补习班也常常翘课,他的生活变得乱七八糟。他和朋友渐渐疏远了,就连他最好的两位“死党”政浩和英智也不愿理会。正当他陷入绝望的沼泽时,他的同学——俊宪伸出了援助之手,让尚宇重新走回正确的`路线。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尚宇如果不参加义工队,他就不会去播种爱的种子,更不会收获爱的果实。这本书对我来说值得学习,因为爱就是一个太阳,照耀着我们每一个人。
《爱是不自私》读后感2
这个星期五我读了三本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是——《爱是不自私》。
这本书的作者是梁泰锡,他毕业于韩国首尔大学文艺创作系,*时十分热衷于分享和义工服务,因此以期待大家都幸福的心情写下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尚宇自从爸爸去世后,就变成一个爱打架的问题学生,过度伤心的妈妈也不知道该怎样开导他。有一天,同学介绍尚宇参加儿童义工队,利用业余时间去养老院和福利院,帮助那些孤苦伶仃的老人和小孩。渐渐地,尚宇发现帮助别人的时候自己也很快乐,他不再迷茫,终于又拥有了幸福感。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也懂得了分享是什么:分享就是让你我一起感受幸福,分享是一颗美丽的星星。分享,并不只是拥有很多财富或才干的人才能做的事情。只要心里有一股温暖的爱,谁都可以把分享落实在日常生活里。
看见露宿街头的流浪汉,你是不是很同情他们呢?被弃养的小狗或是小猫好几天都没有吃饭,看见它们拖着瘦小的身体无力地四处流浪,你一定也觉得心疼吧?当你对别人的不幸感到悲悯的时候,就是你已经准备好将分享融入你的生活了。这样的心态,也就是分享的种子。
分享的对象离我们并不远,他们就在你我的周遭,无论是朋友、同学还是邻居,都可以是分享的对象。当你用关怀的目光看着他们时,自然而然心底的分享种子就会发芽开花,茁壮成长!
《爱是不自私》读后感3
寒假回老家探望爷爷期间,我读了一本书――《爱是不自私》。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关于爱的小故事:小主人公尚宇自从他爸爸去世后,他就变得爱打架,爱闹事儿,伤心的妈妈不知怎样去开导他,但自从他加入了儿童工义队去帮助福利院的小朋友、老人家后,渐渐地,他发现帮助别人也可以很快乐,他不再迷茫,他终于又有了幸福的感觉。
《爱是不自私》让我懂得了,一个用于帮助别人的人,会得到别人加倍的帮助,是的,分享就是给予爱,收获爱,将爱传递出去的人,才能获得更多的爱。
分享不是只有有钱人才能做的事,只要心中有一股温暖的爱,谁都可以把分享的果实撒在日常生活中。
只要一个人肯分享,分享的能量就会慢慢散播,就像书中说的那样一个人开始分享后,爱的力量感染其他人组成了儿童工义队。
分享不用分得很多,小小的、微微的分享也是爱,只要是真诚的,分享的多少不会有人在乎,自私不是爱。
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尚宇的经历让我关注,让我懂得了:爱是不自私!
《爱是不自私》读后感4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书,书名是《爱是不自私》。我边读边感悟到了学会分享就是让你我一起感受幸福。
尚余是书中的主人公,他以前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但自从他的爸爸去世之后,他伤心、落寞,变成了校园的恶少三剑客之首:爱打架,不学习,逃课……但一次偶然的机会,同学介绍尚宇去义工队。尚宇用课余时间去养老院和福利院,帮助那些孤独无依的老人和小孩。
在养老院里,他感受到了帮助别人的快乐,以别人的悲伤为悲伤,以别人的快乐为快乐,他找到了自己,找回了生活的快乐。所以,他从伤心的阴影里走了出来。同时,他还鼓励过度伤心而生病的妈妈也来这里,妈妈慢慢地也接受了这里,接受了尚余所做的一切,也接受了现实。于是,他们又恢复了从前的幸福生活。一切是那么美满,回到生活的原点,在美好的世界上继续努力前行。
古人说:“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分享是一件快乐的事,哪怕是分享给他人一口水,这样微不足道的事,都会得到他人满怀的感激!
有句谚语说:“即使有半颗豆子也要跟人分享”。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不能分享的,一个微笑,一句问候,一个相拥,一次微不足道的帮助,一句简单的给与……都可以变成分享的幸福。从今以后,我要将我所拥有的,所知道的,都试着和更多的人分享,我也要做一个乐于助人的好孩子,因为爱是不自私,爱是给予,爱是付出。
《爱是不自私》读后感5
爱是什么?爱是当别人遇到困难的时候,主动去帮助别人,是有好东西与别人分享……这几天我看完了《爱是不自私》这本书,它告诉我,爱要分享。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很晚才知道做义工乐趣的尚宇。他爸爸英年早逝,他妈妈又患了忧郁症,因而尚宇的情绪一直十分低落。他的同班同学“老人家”——俊宪,也和他有过一样的经历,所以十分关心尚宇,推荐他加入由自己担任队长的儿童义工队,尚宇欣然接受了这个任务。尚宇渐渐发现帮助别人的时候自己也快乐,他不再迷茫,终于又拥有了幸福的感觉。可是,患有忧郁症的妈妈却还像一只上了年纪的老猫一样,每天在房间与餐厅之间转来转去。后来在尚宇、俊宪、小如的推荐下,她妈妈也加入了义工队,在活动中心当一名配食人员,慢慢也找回了幸福感。最后尚宇与他妈妈,还收养了爱心支教的小勇,尚宇至今还记得俊宪对他说的:“做义工的真正意义在于帮助别人的同时也帮助了自己。”
俊宪的这番话果然是对的,无论是尚宇还是尚宇的妈妈,都在当义工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帮了自己,使自己渐渐走出了那段忧郁的日子。让尚宇和妈妈从绝望和彷徨中得到救赎的是一颗乐于和别人分享的心,也就是为他人奉献的精神。
这本书带给我的是分享的喜悦,是一本能让人拥有爱的书。
《自私的巨人》读后感3篇(扩展6)
——《唤醒心中的巨人》的读后感3篇
《唤醒心中的巨人》的读后感1
坦白的说,读这本书开始只是为了写读后感的,我看不懂哲学,又不喜欢去看政治经济类的,觉得费劲。励志书就成了个不错的选择,后来看着这本书却不知不觉地被吸引住了。
出自安东尼·罗宾斯这位世界第一潜能开发大师之手的《唤醒心中的巨人》一书,真的值得一看,,它激励着多少人发掘自身的潜能,为多少人带来力量,去改变人生,走向成功或者更高的领域。
此书让我发现原来人们所做的每一件事情无外乎两个目的:逃避痛苦和追求快乐。而逃避痛苦的力量往往比追求快乐的力量更大。比如说人在什么时候跑的是最快的?如果给你一百万让你跑的话,我想你一定会竭尽全力,但是你仍然没有发挥出自己的潜力,然而如果你身后有一只老虎在追你的话,我想你一定会跑得比世界上最棒的运动员都要快!这就是逃避痛苦的力量,这种力量比追求快乐的力量大几千几万倍!这很容易解释,快乐不只一个,你大可追求其它快乐,但是痛苦可能一下子就毁灭了你的一生,你的选择只有一个,在这种情况下,那种隐藏的力量就会爆发,助你一力。
作者在书中说到,其实,我们每个人的体内都潜藏着这种“炸药”——你内心无穷的创造力。数个世纪以来,其威力让那些善用它的人步入成功,也使那些企图滥用它的人走向毁灭。当你挖掘并利用体内的TNT时,一定要小心翼翼,为潜意识里的第一次爆炸做好准备,用它轰走你的错误思想,打开一条改变你、完善你整个生命历程的崭新通道!用它来移除你停滞不前、恐惧、疑虑、担忧、紧张、灰心、憎恨、贪婪、偏见的高山。不过提醒你,当你靠近它、捧起它时,一定要拿好,并且只能用它去干好事。
我们人生中没有哪个人能免去不做错决定,然而我们并不要因此就不再做决定,而是要不管做了什么样的决定都要保持弹性的心态,看看它会有什么样的结果,然后从中吸取经验,作为日后做出更佳决定的参考。成功源于正确的判断,正确的判断源自于经验,而经验又源自错误的判断。人生中那些看似错误或痛苦的经验有时候却是最宝贵的,一个人当他成功就容易自得意满,但一个人当他失败时就会戒慎恐惧,从而会好好决定出一条更成功的人生道路。 我们必须用心地从所犯的错误中学习,而不是一味自责,否则日后依然会重蹈覆辙。
我们要对自己的人生负责,慎重做每一个决定,因为没做一个决定都可能影响一生。在青春年少之际,就要去拼搏,挖掘在我们*凡身体里蕴藏的巨大潜能,让我们的人生发光发亮,璀璨无比。
《唤醒心中的巨人》的读后感2
闲暇之余,在图书馆邂逅了这本书《唤醒心中的巨人》,坐在桌前,静静地读,静静地想。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从一开头,就说了书中的内容需要读者多次反复的读,反复的做。当我看到“死脑筋的人相信命运,活脑筋的人相信机会”,我被深深地触动,没错,许多人在无法得到他想要的或是无法实现自己的目标,总是将一切都推给了命运,觉得是上天对他的不公*,他也就认命了,不再做什么补救,这种死脑筋的人是注定不会成功的。但是有些人,能够抓住一切机会,达到自己的目的,就算有失误也不怨天怨地,而是抓紧补救,于是成为了自己人生的赢家。
书中讲了许多关于做人的大道理,虽然是理论的,但是却很实用。
有一个成语“痴人说梦”,但是书中说到做梦的人才是容易成功的。如果一个人连梦都没有,那如何有动力去实现?我们心中要有梦,如果没有做梦的念头,人生是注定不会成功的。这个梦是梦想,对未来的幻想。许多科学家都是因为自己的梦而发明了许多对社会有意义的发明。梦并不是空想,而是付出行动的能力。所以,现在就做一个关于自己的梦,自己在未来十年或是更久以后会成为什么,要成为哪个团体的一员,最重要的一点是,为自己做一个崭新的认真且不移的决定。千万不要小看决定的力量,一个人上班,别人问你为什么要上班,他说我一定要上班啊。其实不用,现在就可以下一个决定,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并不用一成不变的上班。在《唤醒心中的巨人》中强调了决定的重大作用,一个人做出重大的决定,很有可能会改变他的一生。
梦想和决定是成功的前提条件,而成功要付出努力也要付出一定的技巧。《唤醒心中的巨人》用作者自己的亲身经历为例子,讲述了技巧的重要性。印象深刻的"是能力集中之道,人在生活中有着各个层面,我们不能仅仅让自己表现在某些方面优秀,我们要对各个层面都严加要求,好好的运用各个方面的能力。还有我们要提高自己的期许,做大大的梦,驱除消极的情绪。第三是要学会改变自己的策略,当自己遇到瓶颈时,要学会改变自己的方法,也可以向成功的例子取经,学样。而且情绪也是各个方面的影响因素。控制情绪是成功的必经之路。情绪控制好了,许多事情也就迎刃而解了。
通过阅读这本书,虽然只有一次,但也学到了好多。我想以后要再多读几次,同时也对人生有了新的理解,我下定决心,为自己的未来负责,努力地提高自己的能力,让自己成为一个优秀的人。行动也很重要,我不会空想,做白日梦,而是付出行动,付出努力,付出汗水,变得勇敢坚强,为自己的梦想一个定位。我想在不久的将来,我的梦想一定会实现,我的人生也会更加灿烂美好。
《唤醒心中的巨人》的读后感3
安东尼·罗宾斯,本书的作者。他是美国心理学专家以及个人、事业和组织问题的协调人,公认的成功学、激励学方面顶尖的大师。接受他咨询和激励的包括美国总统*、南非领导人曼德拉、网坛巨星阿加西、拳王泰森等。他还为美国陆军“激励训练”服务,担任两位英国王室成员的私人顾问和英国谢菲尔德市的首席咨询专家。安东尼、罗宾所说:每个人身上都蕴藏着一份特殊的才能,那份才能有如一位熟睡的巨人,就等我们去唤醒他。作为一名地质工作者,我们更应该有责任去开发大自然的潜能,只有这样才能拓展我们精彩的人生。
第一:“死脑筋的人相信命运,活脑筋的人则相信机会。”--迪斯雷利
这句话是在书中第一章开篇就被引用的话,看到这句话我们不禁要思考一下我们自己到底是“死脑筋”还是“活脑筋”。大多数情况下只要我们还是单纯地在等待命运的安排,包括我们的工作,我们的生活。
俗话说的好,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所以,这就要求我们把脑筋“活”起来。最令我感同身受的是咱们山东省煤田地质局开展的*思想大讨论,以及咱们局“走出去”战略方针。我认为活脑筋就是*思想的意思,想别人没想到的,做别人没做到的,积极学习,充实自己,为把握稍纵即逝的机会而努力奋斗。
第二:“人生就注定于你作决定的那一刻。”--安东尼·罗宾斯
有了“活脑筋”,我们就有了广阔的思路,这时候我们就需要一个决定作为成功的指向标。在任何时刻里,都有三个必须作决定的要素主宰着我们的人生,它决定了日后我们的成就,这三个要素分别是:
1、你要决定怎么看。
2、你要决定怎么想。
3、你要决定怎么做。
在这三个主宰人生的要素里并不包括你现在及过去的遭遇,而取决于你对于自己的一切是采取什么样的看法、想法及做法。
但是人生并不是每一个决定都是正确的,我们人生中没有哪个人能免去不做错决定,然而我们并不要因此就不再做决定,而是要不管做了什么样的决定都要保持弹性的心态,看看它会有什么样的结果,然后从中吸取经验,作为日后做出更佳决定的参考。成功源于正确的判断,正确的判断源自于经验,而经验又源自错误的判断。人生中那些看似错误或痛苦的经验有时候却是最宝贵的,一个人当他成功就容易自得意满,但一个人当他失败时就会戒慎恐惧,从而会好好决定出一条更成功的人生道路。我们必须用心地从所犯的错误中学习,而不是一味自责,否则日后依然会重蹈覆辙。
第三:“人乃为活而生,非为生而生。”--帕斯特纳克
人不是为了生存而活着,而是为了更好地活着而活着。
引用安东尼的话:“请你此刻认真地问问自己:我要怎样过未来的岁月?如果我想过着所企望的明天,那么今天我得怎么做?什么是我长远的目标?我得马上采取什么样的行动?”也许和大多数一样,现在的我们都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做着我们的工作,领取每月的薪水,过着每天*淡的生活。但是我觉得人生在世,不应该轻易的满足于现状,应该为了我们更美好的生活去拼搏。但是我们怎么才能有更美好的生活呢?赫胥黎说:“人生伟业的建立,不在能知,乃在能行。”“行”乃是扭转人生最有力的武器。不同的行动就会产生不同的结果,从结果中又可带出新的行动,把我们带向特定的方向,最后就决定了我们的人生。所以我们应该主动地行动起来,主动地去工作,从而努力的去迈向我们自己想要的生活。现在就是要认真做每件事,没做过的是要尝试。想增长经验,锻炼能力不能害怕失败。如果做好了以前没接触过的事并且做得很成功,那会提高自信,涨士气,激励人生不断进取。我们也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来提高自己:
1、提高期许:改变自我要求,在纸上写下一切不愿接受的事情、一切不愿再忍受的事情,以及一切希望改变的事情。
2、祛除消极信念:人是为了内心感受而活,不是为了寻找快乐就是逃避痛苦,很多时候,我们消极是感觉现在做某件需要付出的辛苦的事情觉得很痛苦,却不想想做成之后那件事给自己带来的快乐!
3、改变自己的策略:找一位曾经在自己所希望的方面成功的人士去模仿。
第四:“不是环境创造人,乃是人创造环境。”--迪斯雷利
我一直坚信,决定我们人生的关键不在于所遭逢的环境,而在于我们决定要如何去面对。每个人所处的环境都不一样,如个人的出生家庭,所在的城市,工作的岗位,工作的性质等,这就看我们在各自的环境下做出的努力。自古就有出淤泥而不染的高雅之士,所以说环境是不能改变一个有志之人的。我认为人创造环境这句话说的很有道理。如果在一个单位里面,每个人整天想的是勾心斗角,耍小聪明,苦活累活让给别人,那么这个单位工作环境一定是乌烟瘴气,气氛压抑,相信任何一个人在这种工作环境下都不会有好心情。相反,如果每个人都积极工作,积极配合,和睦相处,相互帮助,我相信我们工作的工作环境一定其乐融融,每个人都会心情愉快,工作起来也会事半功倍。
第五:“一切开创性或先发性的行动都蕴含一基本真理,当真心去做之时!上天的祝福也就随之而到。”--哥德
安东尼说:“谁想到数年前所作的决定--今后要全力以赴以不负此生--竟然会带给我如此令人难以置信的结果。”“这个世界上之所以只有极少数的人能成就伟大的事业,乃是因为绝大多数的人不愿意用心,不知道把所拥有的能力好好地运用,以至于一生就此无声无息地结束。”
对,是“用心”,“用心”如一束激光,能够排除一切横亘在面前的障碍。如果你能保不断改进的心,对生活的每一个层面严加要求,就必能开创出不寻常的人生。就像我们大多数人在工作的时候一样,完成一个工作,用心去做和不用心去做那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结果。不用心去做,做事情就效率低下,甚至会出现很多错误,没有乐趣,工作枯燥乏味;用心去做,我们就会有高昂的斗志,能感受到工作的乐趣。
第六:“没有人事先了解自己到底有多大的力量,直到他试过以后才知道。”--哥德
这就是潜能。人的潜能是无限的,但是很多潜能如睡美人般沉睡已久,必须用魔力唤醒他,这种魔力和法宝就是积极心态,就是执着、挑战、热情、奉献、爱心、激情、信赖。
书中讲到诺贝尔和*奖获得者特蕾莎修女给我留下很深印象,她关心贫苦大众,对于他人的痛苦感同身受。印度的社会等级制度她无能为力,不过她发现,只要对那些穷苦之人伸出援手,他们的痛苦就能减轻,而她自己似乎也获得了救赎。在特蕾莎修女心中,快乐就是涉过烂泥和污水,走进那些肮脏简陋的小屋,拥抱那些身患疟疾和痢疾的瘦弱孩童们。对她来说,奉献就是尚的情操,也是人生真正意义所在。拥有积极的心态,唤醒心中沉睡的巨人,就能在最短的时间激发个人无限的潜能,释放能量,改变命运,创造一个全新的未来!
俗话说:“响鼓也要重锤敲。”人生也是如此,总是变幻莫测,付出了不一定都能取得成功,但每个成功者的背后都能看到奋斗者的足迹。人的一生都要经过幼年、少年、青年、壮年、老年,尽管人们不知道内在的能量何时才能释放出来,但对处在每个年龄段的人来说,惟有珍惜生命,把握好每一天,不放弃任何一个机会,从容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有了这样的心理准备,就能逢凶化吉,遇难呈祥,随时变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心中的巨人才能早日被唤醒,我们才能早日走向成功!
《自私的巨人》读后感3篇(扩展7)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600字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600字1
我们从何处来?将要到哪里去?
在达尔文之前的人类,都觉得自己是神的子孙,或者是跟神有某种关系,然后达尔文横空出世,拿着一堆动物的骸骨和化石,对狂妄自大的人类说:别做梦了,咱们不过是猴子的亲戚而已,咱们的老祖宗包括地球上一切卑贱的生物,咱们也终将被更高级的生物所代替。
达尔文的这些话即使是在今天看来,也是很难接受的,看看日本人就知道了,让他们承认自己的爷爷辈曾经干过伤天害理的事情都那么难,更何况承认自己是猪狗的后代呢?
不过《自私的基因》的作者又给我们提供了另一条思路,当然作者自己也说,这种新思路甚至在达尔文时期就已经初现端倪了,什么思路呢?那就是,我们只不过是基因制造出来的保护壳而已,世间的生物只不过是各种不同形式的保护壳,大家存在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帮助基因繁衍下去。
说得更简单一点儿,作者认为,咱们其实就是一辆*,而驾驶员就是基因。
不太好接受是吧?没关系,如作者所说,这只是一种思路而已,当然他觉得这种思路更加符合事实。
暂且接受这个观点,看由此出发能推导出什么结论。
首先,这个理论肯定了人类在生物界的特殊性。因为人类之前的进化,全是依靠基因的突变,这种方式漫长而无效率,而人类产生之后,人类就可以利用杂交等技术使得进化变得有方向性了,而更进一步,人类可以改变基因,创造出任何生物。
这个结论听上去有伦理问题,而且也很可怕呵呵,没关系,后面的结论大多是比较有意思的。
基因的寿命无限长,而它的载体却没必要很长。这是对生老病死的一种解释,因为只要有繁殖,基因就可以把自己延续下去,而我们--基因的载体,只要完成了这个任务,那继续活下去也就没啥用了,所以当人完成了抚养未成年人的任务之后,就要面对死亡。
基因不会直接控制我们,而是生产出我们之后听之任之,就像程序员与电子游戏,程序员编出来游戏后就不做什么大的修改了,只要把它放到市场上就好,成功的游戏留在市场上卖钱。
一个社会的领导者总是少的,群众总是多的,厉害的人总是少的,受欺负的总是多的,因为基因博弈论证明,少数鹰派和多数鸽派是种群的最佳搭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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