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医院感染防控制度5篇
来源:疫情防控 发布时间:2023-05-01 14:35:04 点击:
篇一:新冠疫情医院感染防控制度
医院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制度规范一篇
一、组织管理
由**院长任组长,各业务副院长任副组长,门诊主任、综合病房主任、妇产科主任、药房主任、防保组长及防保组疫情管理人员等组成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每年对上年度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根据最新情况制定单位传染病有关制度。
二、疫情管理内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39种报告病例;
(二)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三)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本行政区域内常见、多发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及重点监测传染病。
三、具体实施办法
(一)每年新职工岗前培训必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的相关内容,学习结束必须进行考试。
(二)要求卫生院职工每年至少学习传染病防治法一次,并有签到及学习后测试成绩存档,每个科室的主任为传染病监控医师。
(三)门诊日志和处方使用:按照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规范使用医疗单位门诊日志登记簿的通知》[遵县卫食药通(20**)***号]文件要求进行门诊日志规范登记。门诊、综合病房、妇产科要有完善的门诊日志,要求门诊日志内容项目登记齐全准确(发病日期不能模糊登记)。传染病登记项目包括就诊日期、姓名(14岁以下儿童必须填写家长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详细现住地址(现住址必须到村民组或街道门牌号,学生必须填写学校班级,有工作单位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地的填写工地段名称)、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和体征、初/复诊、诊断;
非传染病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主要症状和体征、诊断、就诊日期;
处方项目登记齐全、不能缺登。
(四)住院病人登记本的使用。病人入院后,必须填写完整的相关内容:病人的姓名(14岁以下儿童必须填写家长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详细现住址(现住址必须到村民组或街道门牌号,学生必须填写学校班级,有工
作单位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地的填写工地段名称)、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传染病病人必须登记发病日期,出、入院诊断必须依据病案所写的诊断进行填写,不能写同前或以两点代表。
(五)检验科、放射科:必须按防保组提供的*光检查及阳性结果反馈登记表、生化检验登记表、化验室传染病阳性检测结果反馈登记表要求进行登记;
放射科医生、检验科医生发现传染病病例除出具报告单外,应2小时内将信息反馈给开单医生并签字备查。
(六)传染病报告要求:门诊医生、综合病房医生、妇产科医生及办理健康体检的医生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执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报告病例后,按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报卡相关内容与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相应内容必须吻合一致。)填写后将报卡(甲类传染病立即电话通知,10分内报出卡片。乙、丙类传染病3小内报出卡片)送至防保组办公室,由防保组疫情管理值班人员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时限进行网络直报(网卡内容必须与纸卡内容一致)。
(七)疫情自查由防保组疫情管理人员与分管业务副院长或临床科室主任每月上旬、中旬、下旬参与查阅全院所有的门诊日志、住院病人登记本、放射科检查结果、检
验科检验结果登记本及合医管理系统;
疫情管理查询人员及业务副院长或各科室负责人在查询登记本上签字备查。
(八)药房值班人员每日统计门诊处方数量登记备查,各门诊处方医生每日下班前或下班后与药房核对当日处方登记情况,并必须于当日查缺补漏。
(九)疫情管理人员每月将疫情分析(包括疫情动态、迟报、漏报的检查结果等)上报院长,由分管业务副院长作出处罚通告。
四、奖惩办法根据疫情管理内容及具体实施办法制定以下奖惩条款。
第一条:门诊日志和处方使用:门诊日志项目登记缺登的、或登记内容不全的每例扣除*元;
处方漏登的每张扣除*元,处方项目登记不全的每张扣*元。
第二条:住院病人登记本使用:登记项目缺登的、登记内容不全或登记内容不准确的每例扣*元。
第三条:放射科、检验科:*光检查及阳性结果反馈登记表、生化检验登记表、化验室传染病阳性检测结果反馈
登记表未按要求进行登记的,每例扣*元;
发现传染病报告病例未出具报告单的扣*元;
未在规定时限内将阳性结果信息反馈给开单医生签字备查的每例扣*元。
第四条:传染病报告要求:已报传染病报告卡属住院病人但住院病人登记本未登记的扣除科室登记护士*元,传染病报卡相关内容与病案不吻合的扣除首诊医生*,传染病报卡相关内容与住院登记本不吻合的扣除登记护士*元;
已报传染病报告卡属门诊病人但门诊日志上未登记的扣除首诊医师*元,传染病报告卡项目与门诊日志登记不吻合的每例扣除首诊医师*元;
出现迟报病例的,扣罚首诊医生*元;
如出现漏报病例的,扣罚首诊医生*元,并在医院会议中进行通报批评,是在编首诊医生的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不得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活动,晋升一律推迟一年,是招聘医生的一律解聘Q
第五条:疫情领导小组每年对上年度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传染病防治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对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执行好的医务人员和疫情管理人员进行物质及精神奖励。
**镇卫生院二O**年*月*日
医院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制度规范二篇
为积极落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2)5号),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战役,现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新发现的乙类传染病,实行甲类传染病管理。各地要加强学习、宣传和教育,使广大基层医务工作者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危害性,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意识。各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充分发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的网底作用,在地方党委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居委会、村委会做好社区防控工作,及早发现和报告病例,协助管理密切接触者和来自疫情发生地区人员,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
蔓延,积极应对和做好在城市社区和乡村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严格执行相关工作规范
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技术规范和指南以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在疾控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指导下,做好发热患者的发现、登记、相关信息报告和处理工作。要加强对发热患者的筛查,做好预检分诊和门诊登记。发现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的患者,必须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按照疾病登记的规范要求进行全面完整信息登记,并立即就近转诊至设有发热门诊的上级医院。信息登记完成后要按时上报。
三、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培训
各地要综合运用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等相关培训项目,主要利用线上培训方式,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医生、护士、管理人员以及乡村医生等的全员知识培训,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及时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基本知识,包括病例的发现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转诊要求、院感防控和个人防
护措施等。各地要在2022年1月30日前通过各种形式完成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的培训,加快提高基层防控能力。
四、积极做好社区防控工作
各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区域防控工作需要,积极配合做好城市社区和乡村防控工作。协助追踪、督促来自疫情发生地区武汉市的人员居家医学观察14天,监测其健康状况,发生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在疫情发生地区要协助追踪和管理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配合上级疾控机构规范开展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协助落实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做好健康指导服务。可依托社区家庭医生和乡村医生加强精准管理和服务,重点对辖区内老年人和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人群做好健康管理工作。
五、科学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依据上级防治机构提供的规范、准确信息,及时向辖区居民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核心知识,科学指导辖区居民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居民树立正确的防控观念,规范防控行为,提高
自我防范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尽量减少大型公众聚集活动,出现症状及时就诊。
六、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感染控制
要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特点,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感染控制管理制度。基层医务人员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要按照医务人员分级防护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做好个人防护、手卫生等防护工作。要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的消毒、环境卫生工作,严防基层医护人员感染事件发生。
七、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
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中要注重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供支撑。
主要通过线上形式对基层医务人员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可通过家庭医生签约APP、有线电视网络、电话、微信、智能语音提醒等手段与管理对象开展信息互动,做好健康监测和随访服务。加强区域信息共享,向辖区居民精准、及时推送疫情防控和健康教育信息。有条件的基层机构可开展咨询和分时分类预约筛查,疏解门诊流量,防止交叉感染。
八、加强督导检查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对基层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及时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基础设施,配备必要的消毒和防护用品,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基层机构规范、安全开展工作。要注重发挥区域防控作用,上级医院和上级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必要时组派专家团队开展帮扶,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防控能力。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相关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并督促落实,切实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医院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制度规范三篇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01总体要求
按照“从最坏处着眼、向最好处努力”的原则,“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方针,严格做到“七个落实”,即:思想落实、组织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人员落实、药品器械落实、宣传教育落实,确保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我周的发生和蔓延。
02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成立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部署、统筹安排。
局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9个防控专项组:
1、综合保障组
工作职责:负责消毒液、一次性手套、体温检测仪、口罩等相关防护物资的采购、分发、备用;设立“疫情检测点”并负责建立人员体温、出入、外来人员台账登记;负责局机关楼道、处室、公共场所的消毒;负责制定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负责上级下发关于疫情防控文件的报告、传达、应急事件的处置等综
合协调工作。监控中心防控工作由监控中心主任文丽青同志具体组织实施;负责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2、人员管理防控组
工作职责:负责局机关、局属各单位人员管控并登记造册;掌握局机关、各县(市、区)分局、局属各单位上报疫情人员详情,并将每日统计详情报局主要领导批示后,按规定方式向上级报告。
3、医疗废物管控组
工作职责:按职部门责要求,落实省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疫情防控中关于加强医疗固废物品管控的有关要求,不间断对全市医院、医疗废物处理点进行督查检查确保不出现任何不确定因素;
4、外围督查组
工作职责:按照市防空办安排,对我局牵头督导的深水县、定兴县、满城区进行不间断督导检查;每日将检查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
5、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组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疫情防控期间,贯彻落实省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相关要求,对烟花爆竹禁放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联动防
控。
6、水环境保障组。
工作职责: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有效保障水环境质量。
7、环境执法组
工作职责: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环境监督执法,及时有效的处置影响群众生活环境的突出环境违法违规案件;对支队全体人员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防控组织领导;对群众举报线索进行登记汇总并及时处置。
8、环境监测组。
工作职责: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期间环境监测要求,配合环境执法开展环境执法监测。
9、机动应急处置组
工作职责:遇有突发事件,如有疫情感染人员,配合各专项组迅速对相关人员采取送医、处置等工作。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专项组成员要充分认清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局党组防控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各专项组要分别内部人员逐人逐
项明确工作,压实责任并指定专项工作方案,全力以赴做好全局疾病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对人员管控要展开全面摸底排查,切实掌握实际底数,落实逐级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二)密切合作,抓好工作落实。各组要切实履行好各自防控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形成及时通报、协同行动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回保人员检测到位、个人防护到位、消毒措施到位、人员管控到位、药品物资储备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应急处置到位,全面形成防控合力,确保全局防控工作滴水不漏。
(三)加强值守、及时上报信息。各组要切实根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要严格落实24小时手机开机、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联系方式畅通,遇到突发重大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处置;要加强和上级沟通,密切掌握情况,严格落实日报告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零报告制度;要进一步加强本系统内舆情监测,及时发现苗头问题,积极主动引导。
(四)强化督查,严格落实责任。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将对各组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不间断的督导检查,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篇二:新冠疫情医院感染防控制度
XXXX医院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一、基本要求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
(五)加强感染监测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
(八)加强患者教育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
(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
(十一)加强零售药店管理
二、重点部门管理
(一)发热门诊
(二)急诊
(三)普通病区(房)
(四)感染病区(房)
三、医务人员防护
四、加强患者管理
一、基本要求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
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
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
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
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感染监测
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2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
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
医疗机构要强化预检分诊设置,对进入人员严格落实“健康码+测温+症状询问+流行病学史排查”。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八)加强患者教育
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
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增强敏感性,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
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十一)加强零售药店管理
零售药店要做好人员个人防护,严格实行“绿码+测温+登记”制度,加强对内部员工、购药人员的信息登记管理,对所有欲购买药品人员测量体温,发现发热、咳嗽人员或购买适应症含“发热”“咳嗽”等内容药品的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属地乡镇(街道)、防疫部门。
二、重点部门管理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3.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发热门诊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
6.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处理。
7.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及陪同人员提供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
(二)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引导发热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并完善重症患者的转出、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隔离区域,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的需要。
3.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诊疗环境的管理。实施急诊气管插管等感染性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诊疗措施时,应当按照接治确诊患者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
4.诊疗区域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清洁消毒。
5.采取设置等候区等有效措施,避免人群聚集
(三)普通病区(房)
1.应当设置应急隔离病室,用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隔离与救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2.病区(房)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隔离、救治和转诊。
3.疑似或确诊患者宜专人诊疗与护理,限制无关医务人员的出入,原则上不探视;有条件的可以安置在负压病房。
4.不具备救治条件的非定点医院,应当及时转到有隔离和救治能力的定点医院。等候转诊期间对患者采取有效的隔离和救治措施。
5.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处理。
(四)收治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病区(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并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合适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设置负压病区(房)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相关要求实施规范管理。
2.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
应当分开安置;疑似患者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确诊的患者可以同室安置。
3.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
(2)应当制定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制作流程图和配置穿衣镜。配备熟练感染防控技术的人员督导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3)用于诊疗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及护理物品应当专人专用。若条件有限,不能保障医疗器具专人专用时,每次使用后应当进行规范的清洁和消毒。
4.重症患者应当收治在重症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收治重症患者的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不得收治其他患者。
5.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若患者病情危重等特殊情况必须探视的,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6.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规定,进行空气净化。
三、医务人员防护
(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强化标准预防措施的落实,做好诊区、病区(房)的通风管理,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二)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防护措施,根据不同情形,做到以下防护。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防渗隔离衣。
3.为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实施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如气管插管、无创通气、气管切开,心肺复苏,插管前手动通气和支气管镜检查等)时:
(1)采取空气隔离措施;
(2)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并进行密闭性能检测;
(3)眼部防护(如护目镜或面罩);
(4)穿防体液渗入的长袖隔离衣,戴手套;
(5)操作应当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
(6)房间中人数限制在患者所需护理和支持的最低数量。
(三)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手套前应当洗手,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当立即流动水洗手。
(六)严格执行锐器伤防范措施。
(七)每位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四、加强患者管理
(一)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照指定规范路线由专人引导进入隔离区。
(二)患者进入病区前更换患者服,个人物品及换下的衣服集中消毒处理后,存放于指定地点由医疗机构统一保管。
(三)指导患者正确选择、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
(四)加强对患者探视或陪护人员的管理。
(五)对被隔离的患者,原则上其活动限制在隔离病房内,减少患者的移动和转换病房,若确需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防止患者对其他患者和环境造成污染。
(六)疑似或确诊患者出院、转院时,应当更换干净衣服后方可离开,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消毒。
(七)疑似或确诊患者死亡的,对尸体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3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0.5%过氧乙酸棉球或纱布填塞患者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化。患者住院期间使用的个人物品经消毒后方可随患者或家属带回家。
篇三:新冠疫情医院感染防控制度
2021医院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2021医院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您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医院实际,现将就诊注意事项公布如下:一、加强住院患者管理
1、住院患者及陪护须有间隔24小时,连续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方可收治入院。急危重症患者,入住科室缓冲病房,并立即做加急核酸检测,待间隔24小时连续两次核酸结果阴性后,方可办理入院手续。
2、全面禁止住院探视,谢绝亲朋好友来院探望。
3、所有病房实行严格的24小时出入管控。患者及陪护不允许随意出入病区,严禁乱串病房、集聚。
4、陪护要固定,不允许随意换人。
5、从本周起所有医务人员,每周一、周三、周五统一进行核酸检测。
二、加强门诊管理
1、门诊医务人员严格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规定,严格首诊负责制,规范进行二次流调。
2、所有发热患者(体温≥37.3℃)、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患者、健康码显示黄码或红码的患者、有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鼻塞、流涕、肌痛、结膜炎等症状的患者请在隔离室等候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接诊。
3、严格执行一人一诊室,做好个人防护。
4、就诊保持一米距离,避免人员集聚。门诊建议预约就诊,预约电话:xxxxxx。
三、严格出院和转院管理。
1、即日起,患者出院前一天要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方可出院。
2、严禁未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患者出院或转院,特殊原因需转院的,需立即上报医务科进行会诊,如必须转院时医院需上报卫健局,采用负压救护车点对点闭环转运。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为确保您及家属安全,请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XXXX医院办公室
2021年13月
篇四:新冠疫情医院感染防控制度
医院新冠疫情预防与控制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本院新冠感染(以下简称新冠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感染发生,现修订形成《Xx医院新冠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修订版)》。本制度适用于各科室,预检分诊、发热门诊。
一、防控策略
(一)内外同防。实施以“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为基础的感染防控措施。凡是进入本院的人员严格执行检测体温,检查口罩佩戴情况。对住院患者做好健康监测,出现新冠感染疑似症状及时发现处置。
(二)医患同防。本院全体工作人员、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均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措施的基础上,根据疾病传播途径做好额外预防措施,避免发生交叉感染。
(三)人物同防。做好医患双方人员防护和感染风险预警,相关科室需要对本院的环境、物品、外来物资,加强风险防控。总务部门应加强对保洁外包公司的管理,落实好环境和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措施,加强重点部门环境及重点人群接触后环境的清洁消毒。
(四)“三防”融合。即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强化行为管控的“人防”;提升感控技能、优化诊疗流程的“技防”;
科学使用消毒灭菌剂、相关设施设备的“器防”。将“三防”理念融入到诊疗活动中,降低医院感染的发生率。
三、基本要求
(一)完善防控制度、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
各科室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系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根据新冠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以及本科室的实际情况,完善感染防控制度和预制,优化工作流程,制订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
(二)加强预检分诊工作的开展
相关科室应当优化体温检测、核验健康(行程)码和流行病学调查等预检分诊内容和流程,提升预检分诊能力。落实首诊负责制,加强流行病学问诊,早期识别新冠感染临床症状。对发热门诊患者、门急诊疑似新冠感染患者,要进行核酸检测,必要时可进行血常规、胸部CT、抗体检测等检验检查。在排除新冠感染前,各科室将患者隔离安置于缓冲病房内,不得允许其随意离开。
严格执行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本院工作人员新冠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要求。根据疫情流行态势和防控需要,随时加强上述人员核酸检测频次,必要时可选择开展血常规、胸部CT、抗体检测。
如发现新冠核酸检测呈阳人员,应当及时报告新冠疫情
防控指挥部,由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统指挥。
(三)加强培训,全面提高感染防控意识和水平。
各科室临床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应结合本科室特点,加强对本科室人员进行新冠防控的知识培训。使相关人员熟练掌握新冠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
(四)加强标准预防和额外预防,建立行为屏障。
各科室应加强标准预防和额外预防的执行,标准预防是保护医患双方安全的重要措施,主要包括手卫生、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呼吸卫生和咳嗽礼仪、诊疗设备及环境清洁消毒、患者安置、安全注射、医用织物洗涤和医疗废物管理等。落实标准预防的关键措施是医务人员的行为要规范,建立起行为屏障;同时,也与建筑布局、诊疗流程、物资保障、人员培训等因素密切相关。
额外预防是在标准预防基础上,针对感染性疾病病原学特点和传播途径,以阻断接触传播、飞沫传播或空气传播途径为目的,而采取的针对性综合防控措施。
1.严格执行手卫生。根据《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WS/T313-2019),医务人员应当在接触患者前、清洁或无菌操作前、暴露患者血液体液后、接触患者后、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后五个时刻采取手卫生措施。手卫生措施包括流动水洗手和卫生手消毒等,如有可见污物,应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清洗双手;如无可见污物,宜使用对新冠有效的含乙醇等成
分的手消毒剂进行卫生手消毒。
2.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设备。各科室应当定期检查防护物资的储备情况,并做记录。医务人员应根据暴露风险和开展的诊疗操作,正确合理使用医用外科或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手套、隔离衣或防护服等个人防护用品,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同时,应指导、监督患者及其陪同人员,以及其他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3.正确实施呼吸卫生和咳嗽礼仪。各科室负责人应检查本科室内所有人员口罩的佩戴情况,凡是进入的人员均应当佩戴合格的医用口罩,不应佩戴有呼气阀的口罩,患者接受诊疗时非必要不摘除口罩。在不影响正常诊疗工作前提下,应保持至少1米的社交距离。在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窝遮掩口鼻,手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即刻实施手卫生。
4.加强清洁消毒管理。各科室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368-2012),做好诊疗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地面等)、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应即用即弃;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在每次使用后进行规范清洁消毒,有条件的科室宜专人专用。诊疗环境优先选择自然通风,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可选择机械通风或空气消毒措施,合理配置新风系统、回风系统和排风系统,建立上送风下回风的气流组织形式。使用清水和清洁剂彻底清洁环境表
面,并使用有效消毒剂对环境物体表面,尤其是高频接触部位进
行规范消毒。对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进行规范处理。患者出院后规范实施终末消毒。
5.合理安置患者。各科室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病原学特点、传播方式和特定人员感染风险评估结果,对不同类型感染者、疑似感染者、易感者采取合理的分区分类安置措施,降低不同风险人员因暴露导致交叉感染的机会。
6.规范医用织物和医疗废物管理。各科室在执行床单被罩洗涤处置执行《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508—2016);救治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五)加强人员管控,减少人群聚集。
门急诊应加强对就诊及等候区域的管理,优化就诊流程,避免人群聚集。发现新冠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时,对其本人及密切接触者及时采取规范的隔离控制措施。
各科室应对新入院患者和陪护落实“应检尽检”要求,合理使用过渡病室,通过采取核酸检测筛查和隔离安置等措施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严格陪护及探视管理,要固定陪护人员,不得随意进出病区,严格限制行进路线和活动范围。陪护人员在进入病区前应持有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合理确定病
床使用比例,病床间距不小于0.8米,禁止加床。住院患者在病情允许的前提下,应当佩戴口罩,陪护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六)关爱医务人员,实施健康监测。
各科室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安排班次,优先保障发热门诊等重点部门的诊疗需求,医务人员相对固定,缩短可能暴露的时间,避免医务人员过度疲劳。提供营养膳食,保障医务人员充分休息。做好医务人员疫苗接种工作,落实“应接尽接”要求。根据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合理确定新冠核酸检测频次,开展体温和呼吸道症状等主动健康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对参与相关诊疗工作人员要加强管理,必要时,可集中封闭管理,并
根据疫情流行情况和防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需要时可合理开展胸部CT、血常规、抗体检测等检验检查。
(七)开展风险评估,实施综合感控。
建立完善基于临床症状或症候群的感染病例、感染聚集事件的预警报告机制。发现确诊或疑似新冠感染患者时,应按要求及时报告,做好相应处置。加强本科室内感染暴发的监测预警,发现疑似感染暴发时应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规范报告处置。
规范抗微生物药物的合理使用,严格掌握各类抗微生物药物使用指征。提高抗微生物药物使用前和调整用药前病原
篇五:新冠疫情医院感染防控制度
为加强对新冠防控救治工作,根据有关防控精神,为全面
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坚持及时发
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
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标准预防措施,严格落实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做好诊区、病区(房)的通
风管理,根据诊疗护理操作中可能的暴露风险选择适当的防
护用品。
1.可能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
及污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可能受到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护目镜/防
护面屏、穿防渗隔离衣。
3.可能浮现呼吸道暴露时,戴医用外科口罩。
(二)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接诊患者疾病
的传播途径,参照《医院隔离技术规》(WS/T311)选择强化接
触传播、飞沫传播和/或者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严格落实戴医
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戴乳胶手套等隔离要求。
(三)在新冠流行中高风险地区,按照接触在新冠流行中
高风险地区,按照接触新冠风险,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增加
飞沫隔离、接触隔离的防护措施。在为疑似或者确诊新冠患者
进行产生气溶胶的操作时,增加空气隔离防护措施。根据不
同工作岗位暴露风险的差异,根据有关文件要求选择防护用
-1-
品,并根据风险评估适当调整,做到以下防护:
1.一级防护:预检分诊点,普通急诊留观区,门诊,普通
病区,重症监护病房,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区,医务人员医
学观察区,隔离病区的潜在污染区工作人员,以及进行普通
患者手术,非新冠患者的影像检查与病理检查,发热门诊及
隔离病区外的安保、保洁、医疗废物转运等工作人员;一级
防护用品主要包括: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工作帽、工作服、一次性乳胶手套或者丁腈手套等。
2.二级防护:
发热门诊及隔离病区内,隔离重症病区,疑
似及确诊患者影像检查及检验,消毒供应中心对新冠病区物
品回收、清点及清洗时,疑似及确诊患者转运、陪检、尸体
处置时,为疑似或者确诊患者手术,新冠核酸检测时采用二级
防护措施。二级防护主要防护用品: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
或者防护面屏、一次性工作帽、穿防渗隔离衣或者防护服、一次
性乳胶手套或者丁腈手套、鞋套等。
3.三级防护:
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在为疑似或者确诊患者实施
可产生气溶胶操作、手术、新冠核酸检测时可采用三级防护;
为疑似或者确诊患者实施尸体解剖时采用三级防护。三级防护
主要防护用品:正压头套或者全面防护型呼吸防护器、穿防渗
隔离衣或者防护服、一次性乳胶手套或者丁腈手套、鞋套等。
(四)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
符合有关标准。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
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
时更换。
(五)按《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实施手卫生,戴手
套前应当洗手,脱去手套或者隔离服后应当即将流动水洗手。
-2-
1.防控要点
(1)加强日常环境物体表面清洁和消毒工作,消除污染
的环境物体表面的传播隐患。
(2)按照单元化操作的原则,强化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
(3)严格执行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制度,有明显污染的情况下,应先去污,再实施消毒;消毒可选用500mg/L含氯
消毒液,或者采用同等杀灭微生物效果的消毒剂。
(4)物体表面擦拭宜采用有效消毒湿巾,也可使用超细
纤维抹布。地面清洁消毒宜使用超细纤维地布;清洁工具做
到分区使用,保持清洁工具清洁与干燥,使用过的或者污染的保洁工具未经有效复用处理,不得用于下一个患者区域或者诊
疗环境,防止发生病原微生物交叉污染。
(5)预防消毒与随时消毒相结合。医疗区域预防消毒至
少1次/天,中高风险区域至少2次/天(发热门诊);有明
显污染随时消毒。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应增加消毒频次(如
门把手、电源开关、电梯按钮等)。
2.终末清洁与消毒
(1)患者一旦出院或者转科,应即将对病房或者患者区域进
行环境终末清洁与消毒工作,有效阻断病原微生物传播。
(2)应有序实施以“床单元”为单位的终末清洁与消毒
工作,从医用织物到环境物体表面,先清洁、后消毒,从上
到下,从相对清洁物体表面到污染物体表面,清除所有污染
与垃圾。可搬离的医疗设备与家具,应在原地实施有效清洁
与消毒后,方可搬离。
-3-
(3)消毒可选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或者采用同等杀灭
微生物效果的消毒剂;有明显污染时先去污染再消毒。
3.疑似或者确诊新冠患者接触物体表面、地面的清洁与消毒
(1)发现疑似或者确诊新冠患者时,在患者离开该环境后,应对患者所处周围环境的物体表面、地面进行清洁与消毒,消毒可选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至少作用30分钟,或者采用
同等杀灭微生物效果的消毒剂。如为留观病房则每日消毒不
得少于2次。
(2)有可见污染物时,应先使用一次性吸水材料清除污
染物,再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者500mg/L的二氧化氯
消毒剂等进行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
(3)保持环境清洁、整齐。
4.注意事项
(1)遵循“五要、六不”原则。“五要”,即:隔离,病区要进行定期消毒和终末消毒;医院人员密集场所的环境
物体表面要增加消毒频次;高频接触的门把手、电梯按钮等
要加强清洁消毒;垃圾、粪便和污水要进行采集和无害化处
理;要做好个人手卫生。“六不”,即:不对室外环境开展
大规模的消毒;不对外环境进行空气消毒;不直接使用消毒
剂对人员进行消毒;不在有人条件下对空气使用化学消毒剂
消毒;不用戊二醛对环境进行擦拭和喷雾消毒;不使用高浓
度的含氯消毒剂进行预防性消毒。合理使用消毒剂,科学规
范采取销毒措施,同时避免过度消毒。
(2)使用合法有效的消毒剂,消毒剂的使用剂量、作用
时间和注意事项参考产品使用说明。
(3)消毒剂对物品有腐蚀作用,特殊是对金属腐蚀性很
-4-
强,对人体也有刺激,配制消毒液、实施环境清洁消毒措施
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三、医用织物的清洁与消毒
1.遵循原则
应严格遵循《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508-2022)的要求。
2.感染防控要点
(1)应保持清洁卫生。
(2)住院患者、急诊室患者应一人一套一更换,衣服、床单、被套、枕套至少每周更换1次;遇污染时应随及时更
换;更换后的医用织物应及时清洁、消毒;枕芯、被褥、床
垫应定期清洁、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及时更换,清
洁、消毒。
(3)门诊诊间、治疗间的床单至少每天更换,如就诊人
数较多,半天更换,有污染随时更换;如可能接触患者粘膜
(如妇科检查等)的,应一人一换,或者使用隔离单(如一次
性中单等)。
(5)医务人员工作服应保持清洁,定时更换,如遇污染
应随时更换;专用工作服专区专用,至少每日更换,遇污染
应随时更换。
(6)使用部门应备有足够的被服采集袋(桶),分别收
集感染性织物、脏污织物及医务人员的工作服、被服;织物
采集袋(桶)应保持密闭。
(7)有明显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被服,多重耐
药菌或者感染性疾病患者使用后的被服视为感染性织物,由产
生的部门负责放置在专用袋中并有警示标识,洗衣部门需分
-5-
开单独清洗消毒。
(8)明显污染且无法清洗的织物可按医疗废物处理。
(9)被服的采集运送车与干净被服发放车应分车使用,并有明显标志,收取和发放车辆应专用,并应密闭运送防止
二次污染。
(10)应分别设有相对独立的使用后医用织物接收区域和
清洁织物储存发放区域,标志应明确,避免交叉污染。
3.疑似或者确诊新冠患者接触织物的清洁与消毒
(1)当发现有疑似或者确诊新冠患者,使用后的床单、被
套等即将装入用双层专用袋鹅颈结式包扎,并贴有警示标识,密闭转运并集中进行消毒、清洗;
(2)一次性床单等,使用后当做医疗废物处理。
(3)明显污染且无法清洗的织物可按医疗废物处理。
4.注意事项
(1)实施病人单元整理、更换、清洁、消毒和洗衣时应
做好个人防护。
(2)医用织物采集过程避免扬尘和二次污染。
1.感染防控要点
(1)可选择自然通风或者机械通风进行有效空气交换,每
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室内也可配置人机共
存的空气净化消毒机;有人情况下不能使用紫外线灯辐照消
毒和化学消毒。
(2)负压隔离病房,在保证有效换气次数的前提下,不
必额外增加空气消毒措施。在患者出院或者转科后,对腾空的负压病房做好环境物体表面终末清洁与消毒的基础上,如有
-6-
洁净系统可连续开启通风机组自净1小时后使用。
2.疑似或者确诊新冠患者所处室内空气的清洁与消毒
(1)当发现有疑似或者确诊新冠患者时,在患者离开该环
境后,应对患者所处室内环境进行通风与清洁消毒。
(2)疑似或者留观患者应单间隔离,并通风良好,可采取
排风(包括自然通风和机械排风),也可采用人机共存的空
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无人条件下可用紫外线等对空气行
消毒,用紫外线消毒时,可适当延长照射时间到1小时以上。
(3)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将患者安置到负压隔离病房。
3.注意事项
(1)注意诊疗场所的气流组织,应从清洁区域流向污染
区域。
(2)选择的空气消毒设备,应符合有关管理规定,并按
照使用说明。
(3)注意人员保暖。
1.感染防控要点
(1)按照行业标准要求做好复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
的采集、清洗、包装、灭菌或者消毒、储存、运送的全流程工
作,确保复用器械的使用安全。
(2)应采取集中管理方式,所有复用的诊疗器械、器具
和物品由消毒供应中心负责回收、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
内镜中心、口腔科等科室的复用器械的清洗消毒,可按相关
行业标准处理,也可集中由消毒供应中心处理。
-7-
(3)使用后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在使用部门应先
就地预处理,去除肉眼可见污染物,及时送消毒供应中心集
-7-
中处理;无法及时送消毒供应中心的器械和物品可使用器械
保湿剂或者及时进行初步清洗。消毒供应中心应遵循先清洗后
消毒的处理程序,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
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先消毒。耐湿、耐热的器械、器具和物品首选热力消毒或者灭菌方法。不耐热
物品可选择化学消毒剂或者低温灭菌设备进行消毒或者灭菌。
(4)新使用的医疗器械与物品,应先了解材质与性能,选择合适的灭菌或者消毒方法。
(5)血压计、听诊器、输液泵等医疗用品处理同物体表
面。
2.疑似或者确诊新冠患者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与消
毒
(1)可复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去除可见污
染物后即将采用双层专用袋逐层密闭包装,做好标识,密闭
运送至消毒供应中心集中进行处理;消毒供应中心可实行先
消毒,再处理。
(2)或者使用后即将使用有消毒杀菌的医用清洗剂或者
10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采用双层专用袋逐层密
闭包装,做好标记,密闭运送至消毒供应中心集中进行处理。
(3)灭菌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物品可选择化学消
毒剂或者低温灭菌设备进行消毒或者灭菌。
(4)建议使用一次性餐(饮)具,如非一次性餐具,可
用有效氯为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再用清水
洗净。
4.注意事项
(1)首选机械清洗、消毒,手工清洗注意个人防护。
-8-
(2)注意医疗器械处理间的环境通风、清洁与消毒。
(3)防止运送中再污染。
1.感染防控要点
(1)采集:医疗废物应放置在装有黄色垃圾袋的医疗废
物桶中,禁止混入生活垃圾袋(黑色垃圾袋)中,医疗废物
桶应加盖并有明显标识;
锐器及时置于锐器盒中,避免扎伤。
(2)感染性隔离患者使用后的医疗废物需采用双层黄色
医疗废物袋分层封扎,做好标识,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处
理。
(3)治疗室外使用后产生的医疗废物严禁入治疗室存放。
(4)医疗废物袋装量达3/4时应扎紧袋口后放入医用废
物暂存容器(转运箱)中,锐器盒装量达3/4时封口,转运
时放入转运箱中,转运箱应加盖后扣紧环扣。存放医疗废物
的容器应防渗,医疗废物袋外表面粘贴医疗废物标志(感染
性、损伤性、病理性、药物性、化学性),根据医疗废物类
型进行选择。
(5)医疗废物存放时间不超过48小时,集中回收后移
交有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6)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
险废物,应当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
理,然后按照感染性废物采集处理。
(7)医疗废物由医院专人、定时、定线、使用密封容器
进行采集、运送,不污染环境。采集人员应做好必要的防护,如工作衣、手套等。每天运送结束后,应对运送工具进行清
洁和消毒。
-9-
(8)医疗废物采集人员负责登记各部门产生的废物量,并请产生部门人员确认。
(9)暂存要求:医院集中存放医疗废物的房间必须上锁
(或者门禁),避免流失,并粘明显的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
食的标识,有防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防儿童
接触等安全措施。有上下水、洗手等设施。每天对环境进行
清洁与消毒,有污染时即将消毒;运送车辆每天清洁消毒。
3.疑似或者确诊新冠患者医疗废物的管理
(1)患者产生的生活垃圾与医疗废物均作为医疗废物处
理。
(2)医疗废物采集桶应为脚踏式并带盖。
(3)医疗废物达到包装袋或者利器盒的3/4时,应当有
效封口,确保封口严密。使用双层包装袋盛装医疗废物,采
用鹅颈结式封口,分层封扎。
(4)盛装医疗废物的包装袋和利器盒的外表面被感染性
废物污染时,应当增加一层包装袋。
(5)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产生的医疗废物,在离开污染
区前应当对包装袋表面采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
毒(注意喷洒均匀)或者在其外面加套一层医疗废物包装袋;
清洁区产生的医疗废物按照常规的医疗废物处置。
(6)含病原体的标本和相关保存液等高危(wei)险废物的医疗
废物,应当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照感染性废物采集处理。
(7)每天运送结束后,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可
使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运送工具被感染性医
疗废物污染时,应当及时消毒处理。
-10-
(8)医疗废物宜在医疗机构集中暂存于相对独立区域,尽快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做好交接登记。
4.注意事项
(1)锐器盒应符合标准,并严禁重复使用。
(2)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
为加强对新冠防控救治工作,根据有关防控精神,为全面
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坚持及时发
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
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1、成立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成立新冠医疗救治专家组;
3、成立新冠专家会诊、转诊微信工作群。
二、门诊就诊
1、非急诊病人请进入我院微信公众号网上预约挂号;
2、现场就诊挂号或者急诊挂号患者,必须通过我院预检分
诊后挂号就诊;
3、门诊实行“一人一诊室”;
4、独立的急诊科及急诊通道;
5、独立的发热预检分诊、发热门诊;
6、有序排队,间隔一米。
1、实现工作区大楼进入通道设查验岗,所有就诊患者及
-11-
陪护需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
2、指导发热患者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登记;
3、做好政策宣传及指引工作。
1、实行各住院病区进入通道设查验岗,所有就诊患者及
陪护需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发
一份《XX医院病友告知书》;
2、严格实行“一人一陪一证”制度,特殊病人需要2人陪护向医务部主任报备后执行;
3、病区患者、陪护、医务人员每日监测体温并登记,发热患者或者可疑新冠患者即将报医务部;
4、病区内不串门、不会萃、不扎堆,落实手卫生;
5、病区内患者、陪护、医务人员必须戴口罩;
6、患者外出病房检查,患者及陪护必须戴口罩;
7、谢绝无关人员探视,倡议电话、微信或者视频探视患
者;
8、确保每病区1-2间隔离观察治疗间,新入院或者住院
患者中可疑新冠者施行就地单间隔离观察治疗,待化验、检
查结果和(或者)阴性核酸检查结果后,经石门县人民医院新
冠救治专家组会诊排除后,结束隔离;如确诊为呈阳,则由
我院120负压救护车护送到指定隔离病区管理治疗,对接触
工作人员进行医学观察管理,县疾控对病区进行医学消毒;
9、高风险科室(呼吸内科、感染科、心理卫生科、重
症监护室、肾内科、血透室等)重点管理。
1、落实“愿检尽检”工作;
-12-
2、发热门诊负责门诊的核酸采集及送检工作;
3、感染科白班医师负责院内住院病人核酸采集及送检
工作;
1、对工作区医务人员、防疫人员进行防疫知识更新培
训,防疫技能培训;
2、由分管院长带领医务部、质管部、护理部、院感科、门诊部进行防疫工作的指导、培训、督导、检查工作。
1、实时宣传报导新冠的医疗防控政策;
2、宣传报导新冠的预防知识及注意事项;
3、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或者医院注册网站宣传报导。
1、确保医疗物资、防疫物资、后勤物资的保障;
2、保卫科负责疫情期间的医疗秩序及医疗环境安全的保
卫工作。
为确保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预防新
冠感染的肺炎,给泛博患者营造一个安全、舒适、宁静、文
明的就医环境。恳请探视人员配合以下工作:
①我院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禁止探视;-13-
②暂时外出的患者可凭手腕上佩戴的腕带
;陪护人员可
凭陪护证出入,无陪护证者不得陪护;当日急诊手术的家属及
当日接出院的家属也可凭患者相关信息与管理人员核对确认
后进入住院区,其余人员不得进出
;③
当日手术患者、临终危重患者等特殊情况由病区护士
长开具暂时探视证可多人同时探视
;④为了维护医院正常的治安管理秩序,管理人员有权采
取有效措施,制止探视人员违规行为
;⑤陪护人员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随
意进入治疗室等场所
;⑥陪护人员请不要高声谈笑,不要在病人床上坐卧
;请
不要在病区内喝酒、吸烟及进行违法活动
;⑦陪护人员应自觉保持病区整洁,请不要乱丢果皮纸屑
及随意吐痰。
注:我院陪护人员凭此证出入医院,疫情防控
·人人有
责,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民必须重视,把疫情
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面对当前新冠传染疫
情防控形势,全市各界众志成城、共击疫情。
为防止新冠感染的肺炎疫情扩张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
-14-
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XX省人民政府决定,20XX年
XX月
24日
24时起,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施一级响应防控
措施。在此期间,XX市第一医院探视陪护管理如下:
1.谢绝探视住院病人,送餐期间,允许
1名人员入内(早
晨
6:30-7:30,中午
11:00-12:00,下午
17:00-18:00),进入病区
大楼时,必须经过红外线(测温仪)检测是否发热,发热者不予
进入。
2.陪客需严格控制,确需陪客者由科主任或者床位医生开
出医嘱,护士长或者护理组长发给陪客证,陪客医嘱住手后,陪客证再也不发放。
3.发现没有陪客证的探陪人员一律劝阻,不听从劝阻并
且不戴口罩者,予以劝离。
4.危重患者家属可持“病危
(重)通知单”探视(重症监护
室除外)。
5.陪护人员每床仅限
1名,如需要匡助请按床头传呼器,陪护期间必须佩戴口罩,儿童不得带入病房。
6.探陪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不可
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
探陪人员只允许到所探陪的病房,不得随意进入其他病房。
7.患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的人员不得前来陪护
两
周内有湖北旅行或者居住史,或者两周内接触过来自湖北的发热
伴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严禁前来探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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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病人或者陪护人员,一旦发热,咳嗽或者患有呼吸道疾病,即刻汇报医护人员,不得隐瞒。
9.如您有下列情形请一定告知医护人员
1)两周内有湖北旅行或者居住史
2)两周内曾经接触过来自湖北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
者
3)家属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患者4)周围人群有集中发病
5)如您未涉及上述
4条款情形,只是轻微咳嗽,建议先
在家自行观察,如病情有变化请及时就医。
对您的理解和支持表示感谢!
一、病房内收住患者应按感染与非感染性疾病分别收治,感染性疾病的患者在患者一览表卡片上做标记。
二、医务人员进入感染患者房间,应严格执行相应疾病
的消毒隔离及防护措施,必要时穿隔离衣、戴手套等。
三、普通情况下,病房应定时开窗通风,每日
2次。地
面湿式清扫,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发现明确污染时,应立
即消毒。患者出院、转院、转科、死亡后均要进行终末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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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患者的衣服、被单每周更换一次。被血液、体液污
染时及时更换,在规定地点清点更换下的衣物及床单元用品。
五、医护人员在诊治护理不同患者先后,应洗手或者用手
快速消毒剂擦洗。
六、各种诊疗护理用品用后按医院感染管理要求进行处
理,特殊感染的患者采用一次性用品,用后装入黄色塑料袋
内并粘贴标识,专人负责回收。
七、对特殊感染患者要严格限制探视及陪护人员,必要
时穿隔离衣裤、戴口罩及帽子。
八、患者的餐具、便器固定使用,特殊感染患者的排泄
物及剩余饭菜,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各种医疗废物按规定采集、包装、专人回收。
十、病房及洗手间的拖把等卫生清洁用具,要分开使用,且标记清晰。用后消毒液浸泡,并清洗后晾挂备用。
十一、患者的床头柜用消毒液擦拭,做到一桌一巾,每
日
1~2次。病床湿式清扫,做到一床一巾,每日
1~2次。
十二、重点部门:如手术室、中心供应室、产房、重症
监护室(ICU、CCU、NICU等)、导管介入治疗室、内镜室、口腔科、透析室等执行相应部门的消毒隔离要求。
十三、特殊疾病和感染者按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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