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学习《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心得体会

来源: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22-10-13 14:35:09 点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委书记学习《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

县委书记学习《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心得体会

 

 县委书记学习《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有关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严肃纪律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规定》贯彻落实。通过认真学习该《规定》,我感到受益匪浅,获益良多。具体体会如下:

  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严管干部是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党一贯奉行的工作宗旨,领导干部走上腐败的道路,虽与其自身有着直接的关系,但家风的好坏也对领导干部是否清廉有着直接而深远的影响。试想一下,家风败坏之后,真的有领导干部能够做到独善其身吗?严党纪,必须管家风,党纪是大环境下对领导干部的“紧箍咒”,家风是小范围下对领导干部的“枕边风”,党纪是否严格很重要,家风是否良好同样很重要,将执党纪与抓家风结合起来,能够更加有效的将从严治党进行到底,能够更加有效的将良好家风传承下去,能够更加有效的将廉政文化发扬光大。管干部,必须管家风,领导干部也是人,也有家,也有亲情,规范好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能够让反

 腐斗争切实瞄准工作盲点,能够让从严治党更加针对有效,能够让廉政建设更加切合实际。正是因为这样,很多党员干部才普遍支持和真切理解,并纷纷表示,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是我们党自我革命、自我净化的一项创新性工作。

 有助于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规定》明确,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的适用对象,主要是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厅局级及相当职务层次以上领导干部。概括来说,就是具有相当决策权力的领导干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的,权力是需要监督的,没有监督的权力就会异化,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然而,从近年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来看,涉及领导干部支持和庇护亲属子女经商办企业、进行利益输送案例的不在少数,这些问题干部信奉“近水楼台”“靠山吃山”,肆无忌惮为亲属非法牟利提供帮助,严重败坏党风政风,损害党的威信和形象。正所谓“上工不治已病治未病”,《规定》的制定和出台,有效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管理的制度安排,有利于前移监督关口,切断潜在的利益输送链条,防范领导干部廉政风险,不断净化党风政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

 有助于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规定》要求,领导干部每年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时,应当如实填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年度集中报告后新产生的经商办企业情况要及时报告。究其根本,在于促进领导干部形成自觉自重自警自省自励的从政观,从根源上掐灭贪腐苗头。“政者,正也”。清正廉洁,是党员干部为官从政的基本底线。但是,现实中不乏一些“亲”“清”不分的党员干部腐化案例,令人痛惜,本质上来说,是由于一些领导干部在权力观上出现了偏差,在“权力”与“责任”的天平失衡,虽在其位,难尽其责,最终在权力关上失德、失守。故此,贯彻落实《规定》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的适用对象与情形、工作措施、纪律等方面提出具体明确要求,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心存敬畏、行有所止,坚守底线、不越红线、远离高压线,方能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

 有助于促进领导干部家风建设。《规定》要求,对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禁业规定的行为,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管理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除了强化领导干部如实上报个人有关事项的引导和监督,从严抓好违规违纪现象的打击力度,

 提高违规违纪成本,倒逼党员干部树立底线思维,有助于促进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清白做人、勤俭齐家、干净做事、廉洁从政,管好自己和家人,涵养新时代共产党人的良好家风。古人云:“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形象地说,就是良好家风是形成党风政风民风的基础。贯彻落实《规定》中相关要求,带头抓好家风建设、管好家属子女,在家风建设中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真正做到以德治家、以俭持家、以廉养家,以良好家风促进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

推荐访问:县委书记学习《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心得体会 配偶 管理规定 心得体会
上一篇:学习《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心得体会(完整)
下一篇:党百年历史学习心得体会(全文)

Copyright @ 2013 - 2025 韵智公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韵智公文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冀ICP备16002157号-5